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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正道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七》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寅二、真实抉择分五:一、三学数目决定 二、三学次第决定 三、三学自性 四、将于下文宣说定慧二学 五、宣说戒学

卯一、三学数目决定分三:一、观待调心次第决定数目 二、观待三学得果决定数目 三、观待所断决定数目

其中三学,数定有三。

其中,三学的数目决定为三。

以下是由观待调心次第、观待三学所得妙果及观待所断三方面而宣说三学数目决定之理。

辰一、观待调心次第决定数目

初观待调心次第数决定者:谓散乱心者令不散乱,是须戒学;心未定者为令得定,谓三摩地,或名心学;心未解脱为令解脱,是谓慧学。

观待调心次第决定三学数目:心散乱令不散乱,须依戒学;心不安定令得安定,称为三摩地学或心学;心未解脱令得解脱,称为慧学。

由此三学,诸瑜伽师 1 一切所作,皆得究竟。

由这戒定慧三学,修行者的一切修法都能获得究竟。换言之,三学是完成一切佛法所作的必须之道;不具三学,则无缘成就任何佛法。

戒定慧三学是内道独有的学处,非外教所具,因此又称增上三学。

辰二、观待三学得果决定数目

观待得果数决定者:谓不毁戒果,是为欲界二种善趣,毁犯之果,是诸恶趣;心学之果,谓得上界二种善趣;慧学之果,即是解脱。

观待得果而决定数目:持戒之果是欲界人天二种善趣,毁戒之果为三恶趣;心学之果是上界色、无色界二种善趣;慧学之果,即是解脱。

总其所生,谓增上生及决定胜。初有上下二界善趣,故能生法亦有二种。

总的所生妙果只有增上生与决定胜两类,前者又分为上界及欲界二种善趣。由于所生的妙果总共有三种,便能决定能生之道有三种,即决定胜的能生之道——慧学,增上生二种善趣的能生之道——戒学及定学。这是按照大小乘共同的观点而宣说的。

此二即是《本地分》说。

以上观待调心次第及观待得果而决定数目的道理,出自《瑜伽师地论·本地分》。

辰三、观待所断决定数目

又诸先觉,待所断惑亦许三种,谓破坏烦恼,伏其现行,尽断种子,故有三学。

再者,噶当派诸先觉观待所断烦恼也承许为三种:破坏烦恼,是戒的作用;制伏烦恼现行,是定的作用;断除烦恼种子,是慧的作用。由此决定有戒定慧三种学处。

卯二、三学次第决定

次第决定者,《本地分》中引《梵问经》显此义云:“初善住根本,次乐心寂静,后圣见恶见,相应不相应。”

三学次第决定:《本地分》中引《梵问经》而显示此义说:最初,戒律根本极为坚固;其次,爱乐内心寂静;此后,相应无我圣见,舍弃执我恶见。

此中尸罗是为根本,余二学处从此生故;次依尸罗能得第二心乐静定;心得定者见如实故,能得第三成就圣见、远离恶见。

三学中,以尸罗(戒)为根本,因为定慧二学都是从尸罗生起;其次,依于尸罗能获得第二者——内心爱乐寂静的禅定;此后,由心得定,依于定心如实观见无我,能获得第三——成就圣见、远离恶见。

“成就圣见”:生起无我正见;“远离恶见”:远离人我见与法我见。

卯三、三学自性分二:一、教证 二、说教证义

辰一、教证

三学自性者,如《梵问经》云:“应圆满六支,四乐住成就,于四各四行,智慧常清净。”

三学的自性:如《梵问经》所说:应当圆满戒学六支,获得四种乐住成就,智慧恒时清净了达四谛各自的四种行相。

辰二、说教证义分三:一、戒学自性 二、定学自性 三、慧学自性

巳一、戒学自性

此中戒学,圆满六支。

圆满戒学六支为:一、具净尸罗;二、守护别解脱律仪;三、轨则圆满;四、所行圆满;五、于诸小罪见大怖畏;六、受学学处。

具净尸罗,守护别解脱律仪,此二显示解脱出离尸罗清净。

由具净尸罗、守护别解脱律仪二支显示解脱出离尸罗清净。

“具净尸罗”:取受戒律学处之后,身语方面业际无有颠倒失坏,及无过失。《瑜伽师地论》云:“云何名为安住具戒,谓于所受学所有学处,不亏身业,不亏语业,无缺无穿,如是名为安住具戒。”

“守护别解脱律仪”:在七众所受别解脱律仪中,此处主要指守护比丘戒。《瑜伽师地论》云:“云何名为善能守护别解脱律仪,谓能守护七众所受别解脱律仪。即此律仪,众差别故,成多律仪。今此义中,唯依比丘律仪处说,善能守护别解脱律仪。”

轨则所行俱圆满者,此二显示无所讥毁尸罗清净。

由轨则圆满、所行圆满二支显示无所讥毁而尸罗清净。

“无所讥毁”:不为世间讥毁、不被善士呵责。

“轨则圆满”:《瑜伽师地论》云:“云何名为轨则圆满,谓如有一,或于威仪路,或于所作事,或于善品加行处所,成就轨则。随顺世间,不越世间;随顺毗奈耶,不越毗奈耶。”

于威仪路成就轨则:于所应行,依此而行,由如是而行,不为世间讥毁,不为善士等呵责;于所住、所坐、所卧亦复如是,称为于威仪路成就轨则。

于所作事成就轨则:“所作事”,即衣服、大小便、用水、漱口的杨枝、入城乞食、受用事、钵盂、安置、洗脚、敷设卧具等事。对于此等所作之事,按照所应作者,如是而作,由如是而作,不为世间讥毁,不为善士等呵责,称为于所作事成就轨则,随顺世间,不违越世间;随顺毗奈耶,不违越毗奈耶。

于诸善品加行处所成就轨则:比如,对正法受持读诵;对尊长修和敬业,参见承事;对病人起慈悲心,认真服侍;对如法宣白加行;对正法请问听受,心无懈怠懒惰;对具慧同梵行者,尽己之力修习恭敬承事;对他人善行,常常精勤赞叹、鼓励;常常乐意为人宣说正法;入于静室,结跏趺坐,系念思惟,诸如此类及其余无量所修善法,称为善品加行。对于此等加行,按照所应作者,如是而作,由如是而作,不为世间讥毁,不为善士等呵责,称为于善品加行处所成就轨则,随顺世间,不违越世间;随顺毗奈耶,不违越毗奈耶。

具足上述行相轨则差别,称为轨则圆满。

“所行圆满”:能够远离比丘五种非所行处 2 ,而且对无罪行处了知时间而行,称为所行圆满。

1、 瑜伽师:修行人。

2、 五种非所行处:五种不应去的地方,一、杀生处,二、妓院,三、酒肆,四、王宫,五、屠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