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说无常
《四法印·诸行无常讲记》 ︱ 全知麦彭仁波切·造丨智圆法师·讲授 ︱
分四:
一、总说无常;
二、列出理由;
三、遍推内外;
四、通达利益。
一、总说无常
如所说般,应知初者所谓“行”即以因缘造作或所作之法,此等一切皆刹那生灭,故为无常。
这是诸行无常的名词解释,所谓“行”是由因缘造作或者所作的法;“诸”是此等一切;“无常”是因为刹那生灭。
“行”是有为法的异名,“行”的意思是迁流,如同大河奔流一样。“有为法”,“为”是作为、造作,有为法就是由因缘造作的法,也叫所作法。任何有为法的状态都是迁流不息,从状态上安立名字,就叫“行”。
其次,这里“因缘”,因指近取因,缘指俱有缘,比如产生芽的因缘当中,种子是近取因,和种子配合的水、土、阳光等助缘,叫做俱有缘。因为单有种子或者单有水、土都不能生果,所以说“以因缘造作”。
这个芽果并不是本有的法,它是原先没有,后来由种子、水、土才产生的,也就是由种子、水、土等因缘作出来的法,所以叫做所作法。
再看,芽果在第一刹那产生之后,不住第二刹那就坏灭了,所以是无常。既然它像闪电那样一刹那就消失了,当然就没有常的体性,因为“常”的意思是保持不变,现在只是显现一刹那,所以就是无常。
不但芽果是这样,十方三世所有由因缘造作的法,没有一个不是刹那生灭的,所以都是无常,叫做“诸行无常”。这就是一大真理,在无量无边的有为法上面都存在,谁都无法推翻。
以下具体地描述诸行无常的意义,这是引导我们进一步精确地认识有为法的存在状况。
也就是,某法未从因生,即未生;某法已生,在诸因缘积聚之前尚无存在,而因缘积聚的无间,即成立为生之第一刹那,它也是从自己形成的刹那不住第二刹那而坏灭的,并且,在因缘还在聚合尚未退失期间,后后与前前同类的相续不间断而延续。
这里是顺着事物本来的生起、安住次第而作客观的描述。不作主观的臆测,而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衡量万法,这是探索真理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们观察时,按时间的前后次序看准事物的每个点,准确认识它的状况。
论中引导我们这样认识,一个法还没有从能生它的因缘当中生起时,这时是什么也没有生。当它已经生起时,往前面看,因缘还没有积聚时,它不存在;逐渐逐渐地,到了因缘刚好积聚的那一刻,无间(无有时间上的间隔)就生起了,这就是生的第一刹那,而且在它形成的同时不住第二刹那就坏灭了。(这一点能看准了,就知道这个法是前面没有、后面也没有,只是在当下一刹那出现,这就是生。而且,它是缘起生的法,因此不会无因安住到第二刹那。)
再往下,只要能生的因缘还没有退失,同类的相续就会一直延续不断,这就是安住。(“同类”就是相同的种类,在显现的相上,第二刹那和第一刹那同类,第三刹那和第二刹那同类……这叫做“同类相续”。)
举例来说,我们观察灯光是常法还是无常法?关键是从缘起上入手去认识,首先,灯光不是本有的法,它只是由油、灯芯、火柴点燃等的因缘聚合才出现的,缺少油或者灯芯都不会产生灯光。然后,思路不要固定在一个点上,而是顺着它的来龙去脉去认识它的存在状况。
比如,六点钟点燃油灯,六点之前没有点燃时,因缘还没有聚合,这时没有任何灯光。用火一点,因缘聚合的无间就出现了灯光,这是生的第一刹那,而且它不住第二刹那就坏灭了。在这之后,由于油、灯芯等的因缘还在聚合,灯光的同类相续持续不断,也就是,第二刹那的灯光和第一刹那的灯光种类相同,第三刹那的灯光和第二刹那的灯光种类相同,这样刹那刹那相似相续,就是“同类相续”持续不断。
灯光是一个例子,推演开来,一切有为法都是如此。以上全知麦彭仁波切就从生起的过程上如实地指示了“诸行无常”的涵义。对于利根者来说,讲这么多就足够了,他举一反十,后面的内容都可以通达。
(这里提醒大家,必须用至诚心来和全知麦彭仁波切的大智慧相应。有这样一层道理,就是像这样的著作完全是从大光明藏中流现的,它没有任何分别念的杂染、障垢,而是在智慧照见万法的同时,用文字为我们指示真理。因为句句都是从现量中流出,所以是最准确地指示了万法的体相。比如,刚才这一段,很多人体会不到它的美妙。我认为这些金刚句非常妙,妙就妙在太真实、太明白了,就这几句话就把你带入到有为法的生起次第和真实状况当中,只要顺着全知麦彭仁波切的理路进去,很快就进入了诸行无常的法义。)
上面有关诸行无常的道理,把握了原则之后,就应该让它具体化,也就是在具体的事相上观察诸行无常的意义。趣入观察的思路,全知麦彭仁波切已经为你开通了,你只要照着套用就可以。
比如,有为法中的花是怎样无常呢?把论中的“某法”换成花,“因缘”换成种子、水、土、阳光、时间等,然后就会产生具体的认识。花还没有从花盆里的种子、水、土中开出时,什么花也没有。现在花开了,它又如何呢?往前看,因缘还没有积聚,确实一无所有;在种子、水、土等因缘和合的无间,忽然间显现了花,这是花的第一刹那,而且它不住第二刹那就灭了,以后几十个小时中因缘在持续,花也是刹那刹那地相似相续。这就是名言中花的存在状况,因此花就是无常。
这就是共同的规律、共同的体相。诸行无常是一个大公式,在一切有为法中普遍成立。这样一种认识超过了所有科学家、所有外道修炼家的认识,超过了一百多年来所有诺贝尔奖得主的成果总和。
以上总的揭示了一切有为法具有的共相——诸行无常。对此,我们要认识到两点,一是普遍性,二是刹那性。普遍性,就是在一切有为法上都成立;刹那性,就是刹那生灭,生了不住第二刹那就灭了。除此之外的认识都和真理不符合,这也有两种:一是认为有为法中一部分是无常法,另一部分是常法(比如自性、神我是常法,其它是无常法;或者能量是常法,其它是无常法);二是认为有为法的无常,只是相续的中断,并不是刹那灭,相续没有中断期间是常住的法(比如天体没有爆炸前是常法)。
这两类邪见必须破除,因为如果不破除就成为认识真理的障碍,而不相应真理就无法让佛性苏醒。(以这里来说,有为法是刹那性,也就是虚幻性,心没有和这条真理相应,就认为有为法有实义,这样心就贪著在上面,埋没了自己。相反,和真理相应,就知道有为法的客尘无实义,不生不灭的佛性才是自己,就会生起希求出离轮回、获得解脱的心态。在《宝性论》上说,这是佛性苏醒的一个标志。)“愚昧”等于“贫穷”、“落后”(意思是不会出现任何清净的白法,长劫滞留在迷乱轮回中。),等于“被动挨打”(意思是,处处受颠倒心支配损害自己。),致使生生世世脱离不了迷乱,也就是以执著有为法常有的愚痴,让我们无意义地执著有为法、追求有为法,这样既不会对有为法放下贪著,也不能趣入胜义空性。总之,要认识到世界上一切问题的来源就是愚痴、邪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