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修心七要》略释(十)

  • 作者: 慈诚罗珠堪布
  • 文章来源: 网络
  • 点击数: 566
  • 分享到:


《修心七要》略释(十)

甲六、(修心之誓言):

恒学三总义

虽然不属于戒律所遮止的范畴,但也从否定的角度来说明一个大乘修行人不能做的、不能违背的是什么,就是修行人的誓言。

第一个誓言,“恒学三总义”,要恒常学习三个总义。三个总义的意思是说,所有的誓言都可以归纳于三个誓言之中,所以叫做“总义”。

第一个总义,修行人一定要护持自己的戒律。

从别解脱戒方面来说,戒律有出家与在家之分;从菩萨戒和密乘戒的方面来说,出家与在家就没有什么分别了,出家人要守的密乘戒和菩萨戒,在家人也要守;在家人要守的密乘戒和菩萨戒,出家人也要守。

譬如说,一个居士在受了五戒以后,就一定要护持五戒,不能说因为我是修菩提心或修大圆满的人,所以一些细微的戒律都无所谓,可守可不守。我们虽然在学大乘佛法,但大乘佛法是内在精神上的修法,而戒律是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准则,特别是别解脱戒更是如此,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冲突。

假如行为没有规范,随意杀、盗、淫、妄的话,我们的修行也不会有什么起色。如果有这种情况,一定要忏悔。越是修行人,越应该相信因果;越相信因果,在行为上对细微的戒律越是爱护。

现在汉地个别居士中就有这样的问题,有些人在听了一些所谓的大圆满或其他法之后,就自以为已经开悟了,于是觉得自己不需要再护持任何戒律。更为严重的是,有些人认为,护持很多戒律是一种执著,凡是执著都是让我们束缚轮回的因,所以不能守持戒律。这些都是错误的想法。

第二个总义,所有身语的行为,都不能太狂放、太癫狂。

有些人为了给别人一种自己已经没有执著、没有爱我执了的感觉,就故意做出一些有失常态的事情——一般人不敢破坏的神山、森林、龙泉他敢破坏,一般人不敢接触的传染病人他敢接触,一般人不敢去的鬼神出没的地方他敢去等等,总而言之,就是为了表明自己已经很了不起了,已经没有执著了。

一般来说,性格不是很稳重的人会有这种情况,无论藏地、汉地,出家人、在家人都有。在听了一些不执著等等的词句以后,自己虽然没有达到不执著、不受任何外界影响的境界,但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为了让别人崇拜自己,所以就去做这些事情。

修行人不能有这些张狂行为,不要说修菩提心的,即使是学密的人,一般情况下也不能这样。很多人都认为,学密的人应该是神神秘秘、疯疯癫癫的,但学密也是有过程的,就像显宗经典对发菩提心的诠释一样——虽然应该为众生付出一切,但在没有证悟一地之前,一般人不能布施自己的身体。

也许有人会疑惑不解:我们不是已经发了菩提心吗?既然发了菩提心,就无论什么都应该布施,就算是自己的身体也应该奉献啊?

理论上说是这样,但修行不是纸上谈兵,而是要讲究过程、次第的。目前我们还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假使登地之前布施身体,或许刚开始还可以强迫自己做到,但中途就很容易后悔,所以凡夫一般不允许这样。

不仅显宗如此,密宗也一样。比如,当密宗修行人修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会真正感受到一切都是如幻如梦、平等一味的,没有什么可取可舍的。为了打破无始以来根深蒂固的观念,推翻凡夫是非好坏的分别,密宗修行人会故意接受一些普通人不能接受的东西,会做一些凡夫不能接受的行为,但即便如此,密宗也不允许没有修行的人这么做。只有内心修证达到可以接受这些行为的时候,才会有这些开许。

为什么要这样呢?譬如说,假如我们在做梦的时候,梦见自己身处峭壁悬崖之上,一掉下去就是万丈深渊,如果那个时候我们还不知道自己在做梦,就会非常害怕——小心翼翼、胆战心惊,如果我们按照清醒时的概念和习气行事,从悬崖上跳下去,一定也会在梦里摔得粉身碎骨,但如果知道那是梦,悬崖根本就不存在,我们就可以告诉自己,我为什么要害怕呢?这只是梦啊!一切都是虚假的,即使梦中从悬崖上跳下去,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啊!并鼓起勇气纵身一跳,这样就可以亲身体验到幻觉的虚伪。这种亲身体验的印象特别深刻,很多修行人为了达到这种效果,故意会在梦里跳下悬崖。

但是,在没有达到这种境界的时候,我们所有的修法、行为还是要谨慎行事,以小乘经典为准,一定要重视因果取舍与戒律,这是很重要的。

第三个总义,是修行不能片面。

片面是什么意思呢?譬如说,如果认为,人伤害自己可以修忍辱,但非人、鬼神伤害自己就不修忍辱,而要想尽千方百计诛杀这些鬼神;对自己的亲属能修慈悲心,但对仇人却不能修慈悲心等等,就是片面。

不片面是什么呢?大乘佛法强调,所有的生命,无论人、非人、动物、鬼神,都是平等的。对人修忍辱,对鬼神同样要修忍辱;恭敬有名望、有地位的人,也同样要恭敬普通平民百姓。无论尊卑长幼,都要一视同仁。

虽然要求是这样,但刚开始修行的凡夫不可能达到这样的境界,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要往这个方向努力。

转欲自稳重

前面讲的是总义,下面是一些细节:

第一,要转换以前的观念。

转换观念的意思是说,以前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爱自己不爱众生,现在学了大乘佛法以后,就要爱别人不爱自己,自他二者要相换。

第二,所有身体上、语言上的行为都要稳重,不能脱离学佛道友的群体。

譬如说,有些人学了一点法以后,行为就显得格外与众不同——度化众生、弘法利生的事情不做,整天就是讲神通、讲鬼神等等,行为古古怪怪,与大家格格不入。藏汉出家人与在家居士中,这种人都大有人在,这都是违背大乘佛法的做法。

如果没有度化众生的特别需要,大乘佛法不允许有讲神通等故弄玄虚的行为。大乘佛法要求,内心要发菩提心,外表上弘法利生的事业能做多少是多少,除此以外,其他行为都要跟普通道友一样安分守己,如果行为太出格,就会引起其他人对大乘佛法,甚至对整个佛法的误解。虽然这些人的行为不代表大乘佛法,但外面的人本来就不懂佛法教义,分不清楚这些差别,故而会认为这些人的行为就是佛法,佛法就是迷信等等。

其实,真正的佛法不是封建迷信,而是智慧和大悲的总集,是每个人都向往的东西。作为修行人,外表上应该不露声色,但却理当默默无闻地私下修行。所有的修法,都要在没有人知道的情况下静悄悄地修,净化自己的心,才是真正的修行。

假如修了两天菩提心,就自命不凡,到处宣传“我受了菩萨戒”啦,“我是修菩萨道的人”啦,或是说“我是修密宗的人”、“我是修大圆满的人”啦等等,实际上什么都不修,什么境界都没有得到,这都是违背大乘佛法的行为。

历代的高僧大德有一个共同的风格,一般不会说自己很了不起,是什么活佛的转世,或莲花生大师派来的,释迦牟尼佛住世时自己是什么什么等等,都是虚怀若谷、谦卑谨慎的,他们的口头禅,就是“我不懂”、“我不会”、“我没有修证”等等。

如今很多人却不是这样,我们经常看到很多自我宣传的材料,某人是什么活佛的十七代、二十五代、五十六代呀,谁是什么法王呀等等。

不过,如今就是有这样的宣传。为什么会这样宣传?因为有人相信啊!如果大家都比较有头脑的话,那这些宣传就不会有市场了。

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某些十七、十八世转世的可能,更没有必要去管其他人的事情,也无需评价别人的好坏,我们的本分,就是端正自己的修证和行为。

在那些说“我不知道”、“我不是活佛”、“我没有什么功德”的人当中,也有两种人。一种真的不是活佛,他说的是老实话而已,其中没有什么谦虚、夸张、欺骗的成分;另外一些人,是实际上修行各方面都非常了不起,但却不愿意公开。

当然,如果对利益众生有利,有些高僧大德也会说他是什么化身、有什么什么修证等等,其中没有一点欺骗众生的意思,但这些都是特殊情况的开许。一般情况下,修行人尽量不要宣传自己的修行,因为即使人家知道你的功德,也不会通通都跟着你学佛的。

佛陀住世的时候,和弟子们天天托钵进城化缘、精进说法。其所在城市,是当时印度六大城市之一。据有些资料记载:这个城市有七十万人口,但其中也只有五十万人才是释迦牟尼佛的信徒,另外有十万人信仰外道,十万人什么都不信。当时的市民是不是不知道释迦牟尼佛的功德呢?非也!当时的印度人没有不知道释迦牟尼佛有多么伟大的,但即便如此,也不是所有人都真正想跟着释迦牟尼佛学习,并愿意成为他那样的人。

既然释迦牟尼佛都不能度化所有的人,那仅有些许境界的修行人,随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功德,就更不可能对众生有利了。

不应说缺陷

第三,不能说别人的过失。

别人的过失有两种:一个是世俗缺陷。譬如说,外表丑陋、五根不齐等等。作为修行人,我们不能给有缺陷的人起不好听的绰号;第二个是佛法方面的缺点。比如破戒、罪业深重等等,如果没有特别的需要,就不能坏害别人的名声,更不能给别人说粗语。

全莫思他过

第四,不能思维其他人的过失。

前面要求,不要说其他人的过失;这里更进一步要求,不要去思维、观察他人的过失。如果对方是你的学生、部下,你有教育他的责任,为了让对方改正,而去观察他人的不足,并予以批评,肯定是可以的;倘若没有这样的前提,在一般情况下,就不要去思维他人的过失。

当然,依止上师以前需要观察,特别是密宗上师更是一定要观察,不能因为对方说“我是某某活佛”、“某某成就者”、“某某瑜珈士”、“在某某山上闭关二十多年,刚刚出关”等等,就肯定对方很了不起,盲目地去崇拜。先不说对方是不是真的在某个山上闭关了二十多年,就算真的闭关了二十多年,也不能代表一定会有什么成就。如果没有成就,那即使在山上呆二十多年,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所以,我们要以自己的智慧去观察,对方说的准不准确?有没有其他目的?有没有欺骗的成分?任何事情都不能迷信,这都是佛陀要求观察的。

其实,现在很多欺骗性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居士们自己搞起来的。譬如说,一个人虽然有欺骗人的意识,但如果没有居士的帮助、鼓吹、宣传,他也没有办法。正是因为居士们的宣传与包装:“他是多么了不起啊!”“他是谁谁谁啊!”大家就信以为真,然后一个人欺骗十个人,十个人欺骗一百个人,最后被吹捧的人就变成“大成就者”了。

所以,首先内心要保持清净的观点,第二,行为上要保守一些、严格一些。树立起正知正见,在依止上师的问题上,一定要慎之又慎,这样才能找到一个准确、安全的解脱之路。

但除了上师以外,一般的金刚道友,我们就没有义务和责任去观察了,别人的好坏跟我们没有关系,如果心里冒出一个别人有过失的念头,就要提醒自己:“他一定不会有这样的过失,这都是我自己的心不清净。如果我自己的心很纯洁,就不可能看到这个人的罪过,这肯定是我自己的错误,我自己的幻想、幻觉。在释迦牟尼佛、莲花生大士、宗喀巴大师等成就者的境界中,一切都是佛的坛城,都是清净的啊!”总之,就是要把所有的过失视为自己的不对。

因为我们的内心不清净,如果带着吹毛求疵的态度去观察,会发现对方很多很多的毛病,远远超出了对方的功德,最后我们会因此而对别人生邪见。虽然对方不一定是什么了不起的大成就者,但至少他们是信仰佛教者,说不定还是发了菩提心的人,如果对这些道友产生了不好的映象,其后果是很严重的。

你们看看以前印度最伟大的八十位密宗大成就者的行为,其表面很难让普通凡夫产生正信,但毁谤他们的后果是什么,想必大家都心知肚明吧!

我们的责任,就是发菩提心,尽心尽力地利益众生,至于别人的做法,我们都既不理睬,也不评价;既不批判、反对,也不赞同、接受,因为我们不知道对方真正的内心境界,了解对方的事情不在我们的能力范围之内。佛的要求,就是内心保持清净的观点。

先净重烦恼

第五,首先净除最严重的烦恼。

每个人都有贪嗔痴烦恼,但每种烦恼的轻重是不一样。有些人的嗔恨心比较严重,其他的烦恼没有那么明显;有些人贪心很厉害,其他烦恼又不是那么厉害;有些人很愚蠢,贪心和嗔心又不是那么强烈。修法的时候,首先要有针对性地对治,先调伏最严重的烦恼,其他的烦恼则从长计议、慢慢调整。

断一切果求

第六,不能因为希求果报或回报而修法。

有些人的修行是有条件的。比如说,虽然以同样数目的钱财布施灾民,表面上做了同样的事情,但作者的内心却有可能是不一样的。很多不信因果的人是为了追求名声——设法让媒体报道,使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自己,这实际上不是帮助别人,而是一种交换——投入物质换取名声,相当于一种商业性的买卖;在信佛的人当中,有些人布施的目的是为了自己的健康、发财、长寿,或者下一世不堕恶趣,获得人天的福报,反正就是为了希求一些因果上的善报;小乘修行人虽然没有求这些东西,但他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自己的解脱,终极的目的,还是属于他自己。

上述所有的目的,都类似于世间的投资,在灾民身上投入一些金钱、药品等等,回报虽然不是成倍的食品、钱财、药品,却是成倍的善报的回馈,所以还是有条件的。作为大乘修行人,利益众生的事情一定要在没有条件的前提下完成,不求任何条件,纯粹是为了帮助别人,根本不为自己着想,这才是真正的大乘修行人。

例如,参加放生的目的,就是为了解除众生的痛苦,为了让众生重新获得生命,为了众生的幸福,另外没有任何其他企图和希求,这才是大乘修行人的做法。

舍弃有毒食

第七,不要吃有毒的食品。

打坐、放生、布施等所有的善行,都不能包含自私的成分。

大乘行人最可怕、最严重的毒,就是自私心。一旦有了自私心或爱我执,就会完全从根本上改变性质,原来的大乘佛法也将变成小乘佛法。

也许有人会想:我现在还是一个凡夫,还没有获得解脱,烦恼也没有断除,我怎能不考虑自己呢?如果一点都不考虑自己,那我怎么获得解脱呢?其实这些担忧都是多余的,答案我们早就讲过:释迦牟尼佛就是最好的例子,他从发心到成佛,其间经历了那么长的时间,但他却从头到尾、自始至终没有丝毫考虑自己的解脱,一直都在为了众生而修行,但他却成佛了;我们从无始以来到今天,一直都在为自己着想,为自己盘算,实际上我们却一无所获。

正如《入行论》所云:“为欲曾千返,堕狱受烧烤,然于自他利,今犹未成办。”“何需更繁叙,凡愚求自利,牟尼唯利他,且观此二别。”所以,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杞人忧天,操这些不该操的心,只要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利益众生的事业上,自己的解脱自然而然就会不求自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