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普善德根本论释义开示上士道之大乘密部

  • 作者: 祈竹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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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密部

由第十至第十二偈,讲述大乘或上士道中的不共教法,亦即密法。

修密法的条件

现在先说学密法的条件。有关偈文是第十偈,即:

共同净治转成法器已 一切乘中最胜金刚乘

有缘士夫最上之津梁 速疾顺易趣入求加持


佛陀曾为不同根器的人开示许多不同层次的法门,其中以密法为最高层次。密法亦称为「金刚乘」(Vajrayana)及「续部」(Tantra)。「金刚」的意思是钻石,亦即「不可摧坏」的意思。密法分为事部、行部、瑜伽部及摩诃无上瑜伽部四种。这四密部互相之间本并无高低分别,但从行者角度来说,因应我们的不同根机,所有它们分为四类。

我们要注意,密法固然是如文中所说的「一切乘中最胜」,但想修密是有先决条件的。先决条件是甚么呢?我们必须已经依显部修学有成,或至少对它多多少少有所理解。此亦即指由第一至第九偈间的教法,它们亦可被归纳为三主要道——出离心、菩提心及正见。这就是偈文中「共同净治转成法器已」的意思。偈文中的「已」字,强调必须具备先决条件方可入密;「有缘士夫」数字,是指有了菩提心的人。

对已具备显学基础的人来说,我们应问自己:「我能否受持密法?」密乘的师徒关系比显部的更紧密,所以我们必须学习密乘的事师与敬师之道。我们可以学习【事师五十颂】(注:见法师著作【悉地本源】),看看面所讲的规矩,然后问自己:「我是否能做到?」若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可以只修显部教法。若答案是肯定的,我们便手找寻有资格传授密法的师长。前面讲解第一偈时,曾说及明师之资格,但那时是说显部教法师长之师资,与现在所说的密法师长之资格不同。授显部教法之师长,可能亦有资格传密法,但也可能没有。所以,在有些情况下我们或有需要另觅密法上之金刚上师。

在古印度,尤其在密法之传授方面,规矩十分严格,师徒双方会互相观察多年,徒弟才会决定拜师,师父也才会决定摄受。这种拜师一点都不简单,你不一定想拜这位师父,而这师父也有可能不愿传密法给你。在近代,宗座DL喇嘛的上师赤江仁宝哲及铃仁宝哲传法时,由于他们是全派乃至全西藏公认的大师,所以很多人即使未经观察亦前往受法,这是比较例外的情况。对任何其它的师长,我们则必须谨慎观察。在观察后,若觉得此师的确堪以信赖,我们才求授密法灌顶。

若以摩诃无上瑜伽密部来说,它分为父密及母密。我们应自己视乎因缘及喜好,决定求学父密、母密或二者兼学。

以上说明了修行的次第必须先显而后密。

受持密戒

说完了入密之条件,便要说受灌后的修持,这正是文中的第十一偈:

彼时成就二种悉地本 谓护清净律仪三昧耶

获得不假造作决定解 纵舍生命守护求加持


这一偈说明了密戒之重要性。许多人听到有甚么大法灌顶,便高兴得笑咪咪,但在说到与灌顶相联的密戒时,他们就笑不出来了。也有更不好的一些人,灌顶他们总爱去参加,但却从来不守密戒。如果这样地修,密法不但不是成佛之道,反而变为直奔地狱之道了。

上部密戒有十四条主戒及八条支戒。此外,又有五方佛部各自的戒,它们共计十九条。若我们所受的灌顶有这些密戒,我们就必须好好守护它们,否则绝对不会有成就。如果能善持所有密戒而从不违犯,今生就可指望有所成就。若极尽努力守持,但对一些支戒仍偶有违犯,事后我们极力忏净,则十六世内仍有望可成就。

一般在讲至此偈时,说法者会教很多有关密戒的开示,但今天在座的人大多未受过灌顶,衲尤其指摩诃无上瑜伽密部之灌顶,若再深入教授就不当了,所以衲只说这么多。

在诵此偈时,我们至心祈求上师加持,令我们知道密戒之重要性及令我们能善持这些戒律。

修密法之次第

在受了灌顶及守持密戒的前提下,我们应如何修密法呢?第十二偈正给了答案。

复次续部心要二次第 诸般扼要如实通达已

勤行四座瑜伽不散乱 如正士语修习求加持


这正是说,修摩诃无上瑜伽密部者,必须依生起次第及圆满次第的先后次序而修。

生起次第的心髓在于转三有为佛之三身。在修生起次第时,并不真正证得三身,但却种下了因,待修至圆满次第时便可得证三身,所以我们必须先修生起次第,不可直接进入圆满次第。许多一代宗师在过去生中曾修完生起次第,所以在某一生中他们似是直接入于圆满次第而修,而且的确修持有成。有些人引这类祖师的史传,而声称直接修圆满次第并无过错,但这是一种误解。我们一辈凡夫无法与大德祖师相比,所以我们切勿颠倒次第或尝试跳过某一部。

这一偈祈求面前资粮田加持,令我们能如正士所教,依正确次第而每天分四座勤修密法。偈文中的「正士」一词,是指由金刚持佛至自己的传法师长间的所有历代师承。

说至这,已完成讲解科判四大支的第二支——依师修学之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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