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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业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五》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案例中的主人公心中有想作杀害的谋略心,由此便招来罗刹鬼现形,又因遮止害心而使鬼影隐没,所以一念之间,立分祸福,相是随心而变的。

嗔心的异熟果是堕入三恶道。假设侥幸获得人身,也是相貌丑陋、愚昧无知,身心常为种种痛苦所逼,遭受众生欺凌,转生在空旷恐怖、边鄙野蛮、时有争论的地方,经常惨遭礌石兵刃等损害而横死,生生世世唯起害心,没有生起慈心的机会。

未三、邪见分三:一、略说 二、何为邪见 三、邪见之究竟

申一、略说

《止观》云:“作决定解,名之为见。”邪见即颠倒见,广义而言,对不正确的道理作决定解,都是邪见。《大智度论》云:“见有二种,一者常,二者断。常见者,见五众(五蕴)常心忍乐;断见者,见五众灭心忍乐。一切众生多堕此二见中。复有二种见,有见、无见。”邪见分为常、断两类。常见,是见五蕴恒常不变,内心忍乐;断见,是见五蕴断灭,内心忍乐。一切众生多数堕在断常二见当中。此外还可以分为有见、无见两种,即执有和执无的邪见。

世间粗分的邪见:有的认为杀戮野蛮人、年迈的父母、重病人能增长福德;有的认为蛇、鼠等动物危害人类,因此猎杀它们有功德;有的认为自己是梵天后裔,世间万物本是梵天创造的,因此随意享用他人物资,并没有罪过;有的认为用恒河水沐浴能清净罪障;有的认为对女性行淫无罪,甚至认为可以与母亲姐妹行淫;有的认为猪、羊、鱼等是天人赐予人类的食物,可以尽情享受。诸如此类,都是粗分的邪见。那么,本论十黑业道中所说的邪见是指哪种邪见呢?请看下面的论文:

申二、何为邪见

邪见。事者,谓实有义。

邪见之事,是真实的存在。

比如:佛菩萨、阿罗汉、六道轮回、三世因果、净土等等。十不善业中的邪见,唯一是指断见,因为其定义是对原本存在的善与不善颠倒见为无有。如《俱舍论》所说:“视善不善不存在,即是所谓之邪见。”

意乐分三:想者,谓于所谤义,作谛实想;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诽谤欲。

邪见的意乐分三:“想”,是对所诽谤的意义作真实想;“烦恼”,是三毒中任何一种;“等起”,即乐意诽谤之欲。

加行者,即于所思策发加行。此复有四,谓谤因、果、作用、有事。

邪见的加行:对所思策发诽谤加行。其中又有四种,即:诽谤因、诽谤果、诽谤作用、诽谤有事。

诽谤因者,谓云无有妙、恶行等。

诽谤因:认为没有善行、恶行等,对因真实有善恶业谤为无有。

比如想:根本就没有布施善行,没有菩萨行,邪淫不是恶行等等。

诽谤果者,谓云无有彼二异熟。

诽谤果:认为不存在善行或恶行的异熟果,对善恶业实有苦乐果报谤为无有。

比如想:杀鸡宰鸭不会堕恶趣,念佛不可能往生净土等等。

诽谤作用分三:诽谤殖种持种 [1] 作用者,谓云无有若父若母;诽谤往来作用者,谓云无有前世后世;诽谤受生作用者,谓云无有化生有情。

诽谤作用有三种:诽谤殖种、持种作用,即认为无有父母;诽谤往来作用,即认为无有前生后世,有情并非从前世来今生,也不会从今生去后世;诽谤受生作用,即认为不存在中有等化生有情。

谤实有事者,谓云无有阿罗汉等。

诽谤真实存在之事,即认为不存在阿罗汉、三宝、净土等等。

申三、邪见之究竟分三:一、真实 二、圆满与不圆满之差别 三、断疑

酉一、真实

究竟者,谓诽谤决定。

邪见究竟,即诽谤决定。

“诽谤决定”,即对实有义诽谤为非有,起了决定的执著。比如:古印度顺世外道的足目仙人为了安立无后世,撰写否认后世的十万偈颂,即是邪见究竟。

酉二、圆满与不圆满之差别

此亦由于五相圆满,谓具五心。

邪见也是由五相圆满,也就是具足如下五心:

一、 有愚昧心,谓不如实了所知故。

一、有愚昧心:不如实了知所知。

二、有暴酷心,谓乐作恶故。

二、有暴酷心(猛利心):乐意作恶。

三、有越流行心,谓于诸法不如正理善观察故。

三、有越流行心:对诸法不如理分别推求。

“流转”,可分善流流转与不善流流转两种。“善流流转”指诸善行,“不善流流转”指不善行。此处将“不善流流转”称为“越流行心”。由于对诸法不如理观察,违越于善流转,故称越流行心。

四、有失坏心,谓谤无布施、爱养、祠祀、妙行等故。

四、有失坏心:诽谤无布施、无供养、无火供等,诽谤无有妙行等。

“妙行等”:“等”包括实有因、实有果、实有作用、实有事。比如,诽谤无邪淫等恶业、无圣者果位等。

五、有覆蔽心,谓由邪见不觉羞耻,不知过患及与出离故。

五、有覆蔽心:被邪见覆蔽,不觉羞耻,不知邪见过患及从邪见中出离。

此五若缺,则不圆满。

以上五心随缺一种,则不是邪见圆满。

酉三、断疑

虽其邪见复有所余,然惟说此名邪见者,由此能断一切善根,随顺诸恶随意所行,是为一切邪见之中极重者故。

问:一切颠倒见都称为邪见,为什么佛陀在业道中只说以上的情况是邪见呢?

答:虽然邪见还有其它种类,但此处只宣说这四种(诽谤因、诽谤果、诽谤作用、诽谤有事)名为邪见,原因是:这四种是极为严重的邪见。其原因又是:依止此邪见能断绝一切善根,而且此邪见随顺诸恶,执持它便会对诸恶随意放纵而行。因此,是一切邪见中的极严重者。


[1] 殖种、持种作用:“殖种”是父的作用,“持种”是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