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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广说

《随念三宝经释讲记.无尽吉祥妙音讲记》 ︱ 智圆法师.译讲 ︱

如是已说,一切所知法范围内,所取或所判定的殊胜者,即是圣法。

这是对以上科目内容的总结。前面我们从离过和具德两个方面讲了圣教的自性是离一切过失,具一切功德,是这样一种自性,由此就可以断定在一切所知法的范围当中,圣法是第一殊胜。一开始我们根据世亲菩萨的《论义正理释》,讲了林林总总的法,包括我们心前的一切显现法,在这些法当中要找出一个最殊胜的法,我们找到了,它就是圣法。如果能以理确认它是殊胜,我们的心自然就会皈依这个法,就会随念这个法,不可能再徘徊不定,不可能再趋入另外一条道,这是很决定的。相反,对圣法的自性,如果你心里没有以智慧真正认定好,那你还会徘徊不定,今天缘缘这个法,明天缘缘那个法,不可能做到像噶当派的大德那样一心依于圣法,不可能像祖师大德那样一心为了圣法而放下万缘,不可能为道而忘身,而忘财,而忘色。为什么古德能够一直这样做呢?就是因为已经用智慧认定,所以有那么大的勇气,有那么大的决心,有那么大的精进。我们要激发出全身心趣入圣法的大精进,关键就在于信念,而信念的关键就在于以智慧认知。

如果通过这次的学习,自己心里能真正明白,那就是获得,说明经文对自己产生了很大的效果、意义、功用。如果学了之后,只是在文字表面上过去,还没有触及到法义,虽然也有功德,但只能叫远因,当下并没有激发出火花,所以听经会义是很重要的。如果只是口头上,跟着念一念“离一切过、具一切德”,不一定会发起唯一皈依圣法的誓愿。她是离过,离什么过呢?导师自己没有一点迷乱,所以句句都是符合二谛的实相,堪为标准,三世不易,这样的法,有什么迷乱?而且,导师他宣说的圣法是无漏法的自性,不会掺杂任何病,不会与任何烦恼相结合,所以说圣法是无病,不会和任何烦恼病相连。而且是时无间断,因为这个法是实相,实相有什么变易呢?一旦契入之后,这个证得的东西会变吗?决定是时无间断。再说圣法具一切德,因为以圣法能把你极善安立到无漏的法界,能让你达到生命的圆满。而且只要和它相应,一见就不空,一定是趣向解脱。而且是智者各别内证,并不是以分别心在缘一个什么。假如说圣法只是一种学术,只是一种概念,缘这个学术、缘这个概念有什么用呢?但不是这样,圣法是每个有情生命的本相,这个叫圣法,这才是法的真正内涵。如果把佛法当作无数种思想中的一种,当作一种知识,那就是大错!一切众生的真如本性,一切生命的本来面目,是圣法,这样才知道圣法是一种何等深广、何等真实的法!这样的圣法是不是一切法当中的圣呢?是不是一切法当中的第一呢?是不是最殊胜呢?决定是这样的。所以六祖大师在《坛经》的开头就说:“善知识,总净心念摩诃般若波罗蜜。”又说:“摩诃般若波罗蜜,最尊最上最第一。”

以上这些内容,归纳起来,就判为所取殊胜。“所取殊胜”意思是在一切所知法当中判定这是第一殊胜,真正判定之后,人人都会成为道人,不会再愿意做俗人。我们披剃出家,抛弃一切,想要来寻求什么?想要走什么样的道路?这是一个极大的问题,不仅是口头上念一念的问题,我们学习这一部分,不只是会念一念、会讲一讲,最重要的是要出现一个生命的全新的方向,全新的愿力,全新的行为,这样来念法最为重要。

丁二、真实依处分二:一、略说 二、广说

真实依处,就是从依止者的角度来说法宝是真实的依处。在世间有许多所谓的依处,但都不是真实的所依,也就是不能成为趋向解脱的所依,不能成为究竟的所依,因此不是真实的依处,而佛的圣法是真实的能到达究竟的依处。

戊一、略说

法律善显。

注释是以破疑的方式来显示法律善显的内在含义。

法律善显者,或疑:佛陀圣法有说蕴等有,有说蕴等无,有说亦有亦无,有说非有非无等,说法无量,故难依托。

怀疑者认为,佛的说法无量,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就难以依托。比如佛的法轮当中,第一转法轮宣说蕴等实有;第二转无相法轮宣说蕴等乃至刹那和微尘都无有,只是名言中假有;第三转善加辨别法轮,分别来说,就是遍计所执和依他起在胜义中无,圆成实在胜义中有,了义之中唯一是实相如来藏,没有遍计所执和依他起,而针对于凡夫的境界来说,就是遍计所执无,依他起有,圆成实有,所以是亦有亦无;在密法当中,不说有也不说无,这一切都不说,直接就是大清净、大平等。这样说法就有很多种。照理来讲,你说一种答案,我们就依这一种,现在有这样多的说法,而且都是佛说的,我到底该依哪一种呢?所以就难以依托,以说法无量故,难以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