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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印真义

《四法印·诸行无常讲记》 ︱ 全知麦彭仁波切·造丨智圆法师·讲授 ︱

(4)细无常的涵义

凡愚没有深观的能力,又不依从圣者教导,以这种粗大的心就以为最后断气时心识才走掉,才是无常,此前不是无常,有一个常住的心识。由于不知道因缘状况,就误以为它是常住的;如果知道它是因缘投出的影像,就会发现心识念念都在变,是刹那灭的体性,进一步会发现它不是真心。

当远离了对物质的过分贪著,接着就会对自己的心识非常认同、耽著,但这些也只是因缘幻起的影像,不是本心,所以要认识心识无常,透到它的自性是刹那灭,只是一刹那的影像;进一步透到它只是无而现的幻影;再进一步发现它不是真心,这非常重要,由此才能寻回生命的本源。

这里的内容太广大,要通达《成唯识论》等,才知道三界所有心、心所都不是独立而有,而是由诸因缘产生,彻到根源处,就是阿赖耶识的缘起体系。透了唯识就知道,一切心、心所都是因缘生,都是刹那性。

我们这里只是笼统地说一下。譬如心念在相续着,那么问:这一刹那心是不灭还是灭?如果是灭,那就承许是刹那灭的体性;如果认为不灭,就问:它是延续到多少刹那还是永远保持?谁也不会承认永远保持,因为心情会忽然变化,眼识、耳识也都在变,意识就变得更快了,这就要承许它持续了多少刹那。比如承许持续100刹那,跟前面一样来推,第1刹那的心和第100刹那的心是一还是二?如果是一,那第1刹那不变,第100刹那也不变,不应当第100刹那灭掉。或者第1刹那即是第100刹那的话,应当第1刹那就灭。如果是二,那显然是两体的法,已经承许变异了,不能说维持到第100刹那。像这样,用“初时若不变,终亦不成灭”这个正因,也可以证成心识是刹那灭性。这就知道,一切心识状况全是由因缘出现的幻影,不会住到第二刹那,因此不要信任它是本心。

(三)结说

如种生芽等,凡因所生事,

因果次第生,故知皆刹那。

这一颂以因果次第产生理,成立一切有为法都是刹那灭的体性。第一句是喻,第二句是有法,第三句是因,“皆刹那”是宗,“知”指由这样的正理而证知有为法的法性。“凡因所生事”,指以上讲的从因所生的器界、根身、心识等一切事物,这是讨论的对象。任何存在两刹那以上的法,都是前前为因、后后为果次第产生,由此会发现都是刹那性。譬喻就像从种子生出芽,再从芽生出后面的果,这样逐渐演变。

一切外器内情诸有为法都有相续,在这个相续上,总是前前为因、后后为果次第相生。反过来,如果前前不灭,后后就不会生,也就不可能有两刹那以上的任何显现。由此可知,有为法都属于时间性,有过去、现在、未来。而时间性就是刹那性,总是前前灭掉才生出后后。只要有一个刹那是不灭性,那它就会延续到第二刹那,当然还会延续到第三刹那等。这样的话,由于它不变动的缘故,就没有后后的新法生起,也就不成为一个法的相续,不会有粗细相续的片段或生住灭的过程,这就不成立这个世界的状况。

这个世界总是由生、到住、到灭,有这三法所摄的各种过程。譬如,人第一刹那入胎,叫做“最初生”;之后直到死亡之间都叫做“住”;最后相续息灭叫做“灭”。在住的过程中,一定是前前为因,后后为果,总是前一刹那灭掉才起后一刹那,这叫“因果次第生”。假使有一个刹那不动,都会阻碍后刹那的发展,后后的一切阶段都不可能出现。然而,它绝对是前前为因,后后为果,一个个刹那在演变,所以就有一段段过程,可以安立一个个时间分位。像住胎时有羯罗蓝、額部昙、闭尸等,七天一个分位。到后面六根圆满、胎儿成形,过若干日就出胎,此前都叫“住胎阶段”。从出胎开始就有了人世间的过程。这里也有婴儿期、童年期、少年期、青年期、中年期、老年期等一系列过程。在每一期里,也随着年、月、日等不断地在变。

譬如吃饭也是一个事件,它是有为法,并非无因而有,诸因缘和合才能完成一个吃饭事件。从吃饭这件事也可以看到前前是因,后后是果,次第进行;否则嘴巴不变的话,根本吃不到饭。又譬如我正在说话,从发第一个音一直到结束为止,两个小时共120分钟,然后乘以60秒,就是7200秒,再乘下去,一秒钟里也有很多刹那。如果用极精细的时光显微镜去看,会发现一刹那一刹那地显现,形成了一个动作、一个进程等,任何一点都是因果次第相生的缘故,全是刹那性。

又譬如种花,首先撒种子,若干日后就开出了鲜艳的花,在这个过程中,种子、芽等次第相生。如果用时光显微镜去看,可以分成几个大阶段,每个大阶段又分为几个中阶段,每个中阶段里又分成几个小阶段,再分到更细的阶段等,会发现每个阶段完成以后就换成了下一个阶段。从粗的层面来说,前前阶段为因,后后阶段为果。从细处来看,会发现前一刹那为因,后一刹那为果。像这样次第进行,有它的时间序列。从生到灭之间的时间序列,代表了这个事物的过程。如果是有情,就代表这一期生命的过程,总刹那数叫做“寿命”。

再看,器世界里的任何一条河、一座山、一幢楼、一件物品等,都是从因所生的有事。譬如制作一个产品,最初收集材料,之后组装,一刹那一刹那地进行,最后出现了成品,这叫做“出生了它”。它是从因缘生的,它的诞生经历了一个个过程,大过程里又有小过程,总是前前为因、后后为果才出现。又如建房子,最初准备砖瓦、水泥、木头、门窗等,之后开始建造,总是前前作为因缘产生后后。还要细到在刹那上看,一定是前前作因才有后后,否则就成了无因生。再者,既然是前前为因产生后后,一定是产生一个不同的法,如果产生相同的法,那怎么会有前后过程?不可能成立。也就是由因生果,果不同于因故,决定是到了后刹那,前刹那就没有了。

像这样,从因果次第相生理去推断,就会知道一切外器内情的事物,都像种子生芽,芽生茎、杆、枝、叶、花、果等那样,都是时间序列。既然是时间序列,决定是前刹那灭了,后刹那才起,否则它就不会动,因此决定是刹那性。由此一以贯之可以决定,一切有为法都是刹那灭的体性,这样就得出“诸行无常”的大法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