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佛陀在拘睒弥城东南的瞿师罗园,告诉比丘们说:
「比丘们!一般人,因六根认识六境而生起种种痛苦,一受到痛苦,就生气谩骂,正如有人得了病,全身皮肤都溃烂了,却又走进充满荆棘的树丛中,处处受到枯枝尖叶的刺痛,边走边骂一样。因为,一般人的心,就像那病了的烂皮肤。
比丘们!不论走入村落或是森林,当认识境界时,应当提醒自己,这是会伤人的荆棘,而且,更应当知道怎样是不守护、不律仪,怎样是守护、律仪。
怎样是不守护、不律仪呢?一般人六根认识六境时,对合意的就生起贪着;对不合意的就生起瞋恚,并且放任贪与瞋不断地接续发展,不知其祸患,即使知道了,也莫可奈何,停不下来。这样的不守护、不律仪,任六根各自追求其所合意与喜好的,就像松脱了拴绑在一根柱子上的狗、鸟、猴、蛇、鳄鱼、狐狼等六只野兽,牠们即刻各自往其喜爱的栖息地奔去一样。
怎样是守护、律仪呢?有修有证的圣弟子,当六根认识六境时,对合意的不起欲贪,对不合意的不起瞋恚,清清楚楚其祸患而能舍离,自然不会有贪与瞋的后续发展。这样的守护、律仪,就是在六根认识境界时,随时觉察,随时保持正念正智,就像被猎人紧紧绑在一根柱子上的那六只野兽,不能任意脱离一样。
比丘们!六只野兽,就是指我们的六根,而那根拴紧六只野兽的柱子,就是指身念处。比丘们!应当修习身念处,修习、多修习,稳固它、圆满它,让身念处成为我们修学的基石,渡我们到解脱彼岸的舟乘。」
按语:
一、本则故事取材自《杂阿含第一一七○经》、《杂阿含第一一七一经》、《相应部第三五相应第二○六经》。
二、狐狼,原译本作「野干」,菩提比丘英译本作「狐狼」。「野干」,在经典中经常看得到,但到底这是指什么动物呢?《佛光大辞典》解释为「狐之一种」(第四八一七页),或直接说是「野狐」(第四九五二页),这样的说法,与菩提比丘英译本相近。但《大般若经》有「观所弃尸,死经一日,或经二日,乃至七日,为诸雕鹫乌鹊鸱枭,虎豹狐狼野干狗等种种禽兽,或啄或攫,骨肉狼籍。」经文中将「狐狼」与「野干」并列,似乎又是指两种动物。依本则故事的原译经文,「野干」的栖息地是坟场墓地,所以,可以比较确定的是,这是一种专吃尸体腐肉的动物。
三、再一次,我们看到佛陀相同于「修根」内涵的教导,而称之为「守护」、「律仪」。我们常常关切「佛法生活化」,而这类教导,就在告诉我们,如何将佛法应用在平常的眼见、耳听等生活上,所以可以是「佛法生活化」的最佳依据了。
四、「身念处」是「四念处」之一,任何依于身体变化或观想的觉察修学,都可以称为「身念处」,这是修学其它三个(受、心、法)念处的基础。故事中佛陀的教说,只谈到「身念处」,个人以为,这应当理解为是以「身念处」为代表的「四念处」,而不是说只要修「身念处」就好了,因为,能成就解脱的关键──「无我」的觉察与体证,那是属于「心念处」与「法念处」范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