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洛阳人郭石洲说,他的邻县有一对翁姑,他们接受了富人的二百两银子,竟把守寡的儿媳妇卖给人家去做小老婆。
到了迎娶那天,强迫儿媳妇穿上綵衣,拉拉扯扯地把她推上车,那媳妇还是哭叫挣扎着不肯走,就有人用红布巾把她的手反绑于身后,媒人老婆子一拥而上,把她推上车。见到这个场面的人无不叹息,愤愤不平。可惜她的娘家已经没人,也就无法阻止这种罪恶的勾当。
当马车夫挽起缰绳,即将扬鞭催马,那媳妇在车中悲痛地一声长号。突然,狂风暴起,三匹驾车的马一时皆惊,再也不受控制。马车背离通向富人家的道珞,一直朝县城的方向奔去,一路上狂奔急驰,飞渡泥潭如走康庄大道,即使过危桥走险路也一样畅通无阻。到了县衙门,那马车嘎然而止,三匹马安然地站立不动,那媳妇哭叫喊冤,这桩不法的勾当才告败露。
由此可知,《淮南子》上记载“平民之女呼天喊冤,雷电下击景公台”的故事,并不是典籍中的虚构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