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雍正壬子(1732)年间,有个官宦人家的媳妇,平时并没有与任何人吵过架。可是有一天,突然乌云蔽日,雷电交加,一道闪电穿过窗户,如一束火光激射,击中这个媳妇的心房,又从左胁下洞穿而出,这个媳妇当场死去。而她的丈夫也被雷火烧伤,从后背至臀部一片焦黑,只剩下一口气尚存。过了许久才苏醒过来。他一见妻子被雷击死的惨状,不禁放声大哭道:“我的脾气暴躁,平日经常顶撞母亲,这是有的。可你呢,只不过在私下里向我倾诉心中的不快,一个人常悄悄地哭泣而已,怎么雷电就这样误把你击死了呢?”
这位做丈夫的似乎在埋怨上天惩罚得不公平,但他哪里知道律例严惩主谋。这一点,无论阴间阳间的法律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