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五十三、坚毅
莲师云:“若自心修法者,当具坚忍!”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食物与财富,皆为幻象,故当弃之。
娱乐、名誉及善境皆为大障,故当弃之。
朋友、眷属与侍从为轮廻根本与执著并嗔心之因,故当弃之。
年与月、日与须臾,均损减死前所余之时,故当尽速修行。
无坚毅及正目标者见其眷属、食物、财富与子嗣为甚珍贵,其以散乱为善境,以友伴为乐,不知年月日之逝去,而却数其寿,于死之时,其只有自己作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