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五十一、十三要事
莲师云:“以至诚修法者,当修十三要事!”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依具德上师为要。
长久依具口诀上师为要。
对至勝三宝坚信为要。
离纵最微细不善为要。
昼夜各三观无常为要。
修法精进为要。
对众生慈爱为要。
善巧离诸相,及物质执著为要。
对无谬口授,具决定为要。
正守戒律与三昧耶为要。
对自心清明为要。
勿将密法授与不当之人为要。
修法时,竭力并住僻处为要。
若如此修者,修法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