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二十九、四基本功德
莲师云:“修法者,应具四基本功德!”
磋嘉玛白言:“何者为四?”
大师云:
具大悲者有正觉心。
离伪善者,能守戒。
无欺诈者,具清静三昧耶。
离爱染者,无愧具无不共患难之交。
总之,若具诚信,于修法必成;若具决定,必能守戒。若欲修法必须谨慎;如汝心中之骨般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