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经里面讲过一个公案:有一个人到释迦牟尼佛面前喋喋不休地骂了半天,当他停下来以后,佛陀就问他:“假如有个人拿了很多东西去送人,结果对方没有接受的话,那这个东西最后属于谁呢?”“肯定属于他自己啊!”释迦牟尼佛又说:“你今天在这里骂了半天,但是我没有受到影响,我没有接受。那这些恶毒的语言属于谁呢?”那人顿时哑口无言。
事实就是这样,如果我们自己不接受,则别人毁谤的声音虽然进入到我们的耳朵里面,但我们却不会有任何异样的感觉。只是当我们的意识去分析这句话里面的意思之后,我们才会发现其中对自己不利的成分,继而心里不高兴。这是什么引起的呢?就是爱我心。凡夫就是太爱自己了,所以连一句刺耳的话都不想听,如此就导致了这些烦恼。
以前我们观察过我执的过患,这里不单要观察我执,主要是要观察“爱我执”的过失,一定要弄清它从无始以来到今天对我们有多么大的伤害。以前因为我们在这方面认识不足,所以习惯性地把一切责任全部推到别人身上,所有的缺失全都怪罪于别人,这是我们的坏习气。正因为有了这个坏习气,所以我们才会一再地流转于轮回之中而不得解脱。它就是让我们流转轮回的罪魁祸首!
从解脱的角度来说,如果我们把原有的爱我心,与菩萨道里面讲的菩提心、慈悲心等爱他心相互替换的话,结果就是全然不同的另外一番景象。比如说,释迦牟尼佛从初发心到成佛的整个过程中,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利益,六波罗蜜多等一切的所作所为,出发点都是利他。释迦牟尼佛绝不可能为了自己的解脱念一句咒,绝不可能为了自己的解脱而布施哪怕是一分钱、一毛钱那么小的东西,但释迦牟尼佛却成佛了。
反观我们这样的凡夫,从无始以来到今天,我们从未放弃过“爱我执”。因为没有放弃“爱我执”,所以不论是世俗方面的工作、生意,或者是解脱方面的念经、烧香、拜佛、打坐、布施等一切行为,都是为了自己着想。
在大城市的每一个十字路口,都遍满了熙熙攘攘、穿梭不息的人流,这些匆匆忙忙的人都是为什么而奔波呢?可以这样说,除了佛菩萨的化身之外,纯粹的凡夫全都是为了自己。我们也是凡夫,当然也位于这个行列当中。我们和他们一样,从轮回之始到今天,我们一直都是这样匆匆忙忙,但仔细想想,我们今天得到了什么?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虽然有些人会认为:我还是有收获啊!我有房子,有车子,银行里面还有存款……,但这些东西顶多是在短暂的时光里,让我们的日子过得踏实点儿、舒服点儿罢了,其它谈不上什么。然而,就算日子过得再好,也无法解决生老病死;未来投生的去处,它就更无法解决了!如此奔忙劳碌,虽然可以暂时让我们在人世间的几年、十几年或几十年间不用那么操心温饱问题,但除此以外,我们什么也没有!命归黄泉的时候,即便拥有再多的财产,也带不走一分一厘。这么简单的道理,我想每个人都应该清楚。
为什么佛陀与众生的追求与结果会如此事与愿违呢?
关于这一点,《入菩萨行论》里面说得非常透彻。就是因为凡夫有强烈的“爱我执”,一切所作所为都建立在“爱我执”的基础上。只要有了“爱我执”,哪怕是再大的善根,也可以被压缩得很小很小。反之,如果是以利他心所作的善事,则会变成一个很伟大的善根。这就是佛陀与凡夫的差别所在。
比如,我们拿一百块钱去放生,如果纯粹是无私利他的发心,则其善根是非常伟大的;反之,若是夹杂了为自己的健康、长寿等目的,则善根就会变得非常渺小了。
释迦牟尼佛从来不需要人与人之间勾心斗角所获得的胜利,他需要的是与我执斗争,就是向“爱我执”挑战当中所获得的真正的胜利。作为修行人,我们也应该按照佛的这一教导去做。
可以想象,如果我们做生意的时候,原本可以赚一百万,但另外一个人从中故意搅和,把我们的生意破坏了,那我们会对他恨之入骨:我从来没有害过他,他却无缘无故地害我赚不到钱,从此以后,他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我一定要报复他!
同样,原本我们可以很快就解脱,就是因为“爱我执”把我们紧紧地束缚在轮回里面,因为“爱我执”的操纵,令我们的所作所为都变得很渺小、很没有意义,最终让我们不得解脱,但滑稽的是,我们却从来不恨它。这就是凡夫颠倒、错误的观念。正因为我们如此颠倒,所以始终无法解脱。
再打个比方,假如原本我们很早以前就可以解脱,但因为一直有个人不让我们修行,不让我们解脱,我们会恨死他了!会把他当成自己的头号大敌。然而实际上,外面并不存在这么一个人,它存在于我们的心里,那就是我们自己的执着。因为它是我们自己的执着,是我们本身具有的,凡夫一般会认为,自己身体上的每一个细胞,精神上的每一个观念都是好的,所以我们不恨它,不愿意挖掘它的过患。问题就是这么简单。
那么,是谁把这些过患挖掘出来的呢?释迦牟尼佛。是佛陀把“爱我执”的所有过失揭露出来,然后告诉我们:你们自己看看“爱我执”的过失有多么严重,对你们造成多大的伤害,你们还敢不敢继续这样?!如果我们仍然无动于衷、一如既往,就只有继续流转于轮回当中,永远不得解脱!
如果不把“爱我执”和“爱他执”这两个执着进行交换,我们永远都不可能解脱,所有表面上的念经、修行,都不属于大乘佛法;假如什么时候我们能够交换其二者了,则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们才算真正开始走向解脱。我们一定要看到“爱我执”对我们的伤害,以及“爱他执”对我们的利益,这是从解脱方面来说的。
从世俗的角度来说,放弃爱我与一心爱他也有很多益处。古人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假设一个人为了拯救几十个人,而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的生命,我们姑且不谈来世因果方面的回报,单就这个人的名誉、社会地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印象等各个方面来说,都是其他人所远远不能比拟的!大家都会认为他的死是重于泰山的。反之,若是为了自己——自己的名誉、自己的地位、自己的财产,而舍弃了自己的生命,那就没有什么值得赞叹的,大家只会认为他是亡命徒而已,这种死就是轻于鸿毛的。
同样都是舍弃生命,同样都承受了死亡的痛苦,但所得的结果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差别呢?在此方面,我们还可以举出很多例子,大家也可以自己去搜集,并进一步好好思维。
简言之,如果是以自私心作为出发点,即使所做的事情本身很伟大,也会变得没有什么意义。如果以利他心为基础,则同样的代价所换得的意义却有着天壤之别。
然后,我们还可以从既非解脱也非世俗的因果角度来比较一下二者的差别。《入行论》里讲过一个例子,很多人应该知道。
在古印度的时候,有一对母女一同过河,结果不幸双双都被河水冲走了。当时,做母亲的心想:看来这次我是逃不过这一劫了,但我死了没关系,只要我女儿能活着就好了,祝愿我的女儿能活着;同样的,做女儿的心里也想着:看来这次我是无法幸免于难了,但我死了没关系,只要我的母亲能活着就好了!
因为两人相互之间都存有这种善念,结果在被河水淹死之后,依靠临终的这一善念,二者死后都投生色界变成了天人。学过《俱舍论》的人都知道,要投生到色界天,单单依凭修行功夫,则必须要有很高强的禅定力才行,但是,因为母女俩彼此都有爱他心,所以死后不经修行,轻轻松松就投生到了色界天。
大家思维一下:如果这对母女在落水的时候,只是为了自己的生死而挣扎,根本没有考虑对方的话,那死了以后的结局就很难把握了。假如以往造了善业,也许可以投生善趣,但若造了恶业,那肯定是要堕恶趣的。因为有了爱他心,有了慈心、悲心,所以她们的死就变得有意义了。
那为什么不能每个人都死得那么有意义?为什么凡夫做不到爱他?是谁不让我们奉献的呢?不是外面的人,就是我们自己的“爱我执”,除了这个执着以外,再没什么原因了。
因为心里有“爱我执”,使得我们无论是诞生、存在,还是死亡等等,全都变得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成为让我们堕地狱、饿鬼等等的因。要知道,世上所有的病痛、苦难、战争、灾害等不好的东西,没有一个是以利他的动机而导致的,全都是由人类的共业造成的。这个共业,就是在“爱我执”的基础上,所从事的杀、盗、淫、妄等事情。
以上我们从解脱、世俗、因果三个方面简单地阐述了“爱我执”与“爱他执”的区别。我们思维的时候,可以全方位、反反复复地去思维。
发现“爱我执”的过失之后,我们在修行上无论遇到任何违缘,会立即知道这些都不是来自别人的伤害,而是自己的问题,都是自己应得的报应。如果还不知悔改,一意孤行地将错就错,未来还会遭遇惨堕地狱等更严重的违缘与痛苦。日后我们一定要尽力削弱、断除“爱我执”,使一切的病痛、困难非但无法成为障碍我们修行的违缘,反而成为激励我们修行进步的助缘。如此一来,不论遇到再恶劣的环境,修行非但不会退转,反而会有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