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慧灯之光(第六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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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他相换的功德

在菩提心未生起前,自他相换的修法可用以培养菩提心的生起;当菩提心已经生起后,自他相换的修法可藉以增长、稳固菩提心。

《普贤上师言教》在宣讲自他相换的功德时,曾举了一个公案为例:有一个人准备到大海里去取宝,他的母亲担心自己的儿子将一去不返,便在他临出门时抓着他的腿不放,儿子觉得母亲这样哭哭啼啼是不好的缘起,就一脚踢在母亲头上将她推开。

之后,他来到一个小岛上,看到在一个众生的头上,有个巨大的螺旋桨正在不停地转动,将这个众生打得脑浆四溢。他问周遭的人何缘如此,周围人说:因为这个众生曾经踢过母亲的头,所以现在感得这样的果报。这时,他立即想到自己出门前也踢了母亲的头,当下倍觉惊恐万分,惶惶不知所措。

此时,空中传来一个声音:“被束缚的将得解脱,解脱的要被束缚!”螺旋桨立刻从刚才那个众生的头上移到他的头上,当即,他的头也被打得四分五裂。

正当他经历着痛彻心肺的剧烈痛苦时,忽然心生一念:在全世界,一定还有很多人像我一样,曾经踢过母亲的头,最终也要遭受同样的果报。但愿我能以自己现在所受的痛苦,来代替所有要遭受同样果报的人将受的痛苦。

就在这个念头生起的同时,他头上的螺旋桨已经自动移开,而他也立刻升到有七棵棕榈树那么高的空中。

这是什么原因呢?《入行论》认为,虽然这个人当时既没有祝愿一切众生成佛,也没有想要遣除所有众生的痛苦,只想到要以自己的痛苦,来代替那些与他一样踢过母亲头的人将受的苦果。换言之,他所考虑的对象,仅是这一小部份特定的人,而且根本没有想去度化他们成佛的意愿。就算是以这样一个范围有限的自他相换,也不但不会让别人的痛苦降临到自己身上,而且还能使自己原先的痛苦立即消失,这就是自他相换的功德。

修自他相换有个至为关键的要点,即不能为了自己积累功德才修这个法,否则动机就已经错了。凡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所修的任何法,都不可能有什么伟大的结果。

四、自他相换的修法

自他相换的具体修法,以前已经比较完整地讲过了,这次不再重复。《修心七要》主要强调的,是两个修法:所有众生的痛苦由我来承受;我所有的安乐都无条件地奉献给众生。

第一个修法:当知母、念恩修好后,接着就是报恩的修法,也即观修替众生承受所有的痛苦和烦恼。

此时应当忆念:曾多世为我父母的六道众生,如今仍在轮回中流转受苦,能对他们造成最大伤害的,一是苦谛──苦苦、变苦、行苦,这三种苦能直接地带给众生巨大的痛苦;二是集谛──业及烦恼,集谛可以间接地对众生造成无比的伤害。如果众生没有烦恼,也不造恶业,就不会无缘无故地受苦。使他们感受痛苦的因缘,就是集谛。替众生承受的痛苦,不仅包括苦谛,甚至连集谛,也即他们做的杀盗淫妄等恶业,也要一并接受。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轮回的因──集谛,与轮回的果──苦谛更糟糕的事物了。为了报答所有众生,我们应当义不容辞地代他们承受这二谛。愿以自己的烦恼来代替所有众生的烦恼;愿以自己所遭受的痛苦——不论轻重,也不分肉体或精神——来取代众生将受的所有痛苦。祝愿众生能远离一切烦恼与恶业,让所有的烦恼与恶业都由我一人来承担。这样的决心哪怕只在心中生起一分钟,其功德都远远超过在成千上万个大劫中为了自己所做的所有善业,我们一定要谨记这一点!

由于众生都曾做过我们的父母,我们理当甘愿代他们承受苦谛和集谛所造成的一切痛苦,不仅如此,而且还应当满心欢喜、自动自发地去承受,毫无勉强之意。就像世间的许多儿女,能不假思索地替母亲承受病痛的折磨一样。

如果自己的修行已到一定的程度——能视一切众生皆如自己现世的父母一般,则做到自他相换应该是轻而易举的;如果自己对众生与父母的情感仍有亲疏之别,即说明自己的修行还不到位。修自他相换是相当困难的,要下一定的功夫,才有可能真正做到自他相换。即便如此,初学者还是要竭尽所能地去思维,不论能修到何等程度,只要努力了,都是可喜的。

在观修代众生受苦时,要具足四个具备。何为四个具备,以前已经解释过,这次就不再重复,大家只需参考《慧灯之光》即可明了。

第二个修法:无条件地将自身所有的幸福安乐贡献给一切众生,包括自己的健康长寿、财富功名、善根福报等。如果知母、念恩修得好,这个修法也不会有困难。

自他相换的这两个修法要轮流地修:有时将自己的健康、长寿、财富,及三世的善根全都乐意地、无条件地奉献给众生;有时将众生所有的苦难及三世所积累的恶业无惧无畏地完全接受。虽然《修心七要》中所讲的修法就是这两项,但实际修的时候不能只修这个部分,前面提到的知母、念恩等修法也一定要修,不然修任何法都不会有什么体会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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