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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波罗蜜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九》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申三、布施自性所有差别分三:一、法施 二、无畏施 三、财施

【施性差别有三。】

布施自性的差别分三:一、法施;二、无畏施;三、财施。

酉一、法施

【法施者,谓无颠倒开示正法,如理教诲工巧等明,世间无罪事业边际,令受学处。】

法布施从三方面宣说:

一、无颠倒开示正法

法布施的条件是“无颠倒开示”,即:意义不颠倒,如理如实;动机不颠倒,不求利养恭敬、不求回报、不求异熟、不求小乘涅槃。

意义上,若不随顺真理而颠倒开示,则坏乱正法、瞎人眼目;动机上,若不以菩提心摄持,则非大乘的布施度。因此必须远离这两种颠倒。

二、如理教诲工巧明等世间无罪的事业

众生若想学习无罪过的世间作业,菩萨可以称合道理为他讲解。(所讲的意义必须正确。)

三、让有情受学学处

让有情受戒、学戒、持戒。

当然,并非只有坐在高大的法座上对人说法,才是法施。在和别人闲谈或者在某些非正式的情况下,能让众生的心转入正法,都算法施。古大德说:如果没有直接说法的对象,可以观想为众生说法而念诵经典,也能产生法施的功德。

酉二、无畏施

【无畏施者,谓从王、贼等人间怖畏,狮、虎、鲸等非人怖畏,水及火等大种怖畏,救护有情。】

无畏施,即从一切怖畏中救护有情,让众生脱离恐怖。

怖畏可以归摄为三类:人间怖畏、非人怖畏、大种怖畏。人间怖畏,指遭遇王难、瘟疫、盗贼、战争、交通事故等怖畏。非人怖畏,指遇到狮虎、鲸鱼或恶鬼、魔众干扰等怖畏。大种怖畏则是对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大火、台风等的怖畏。

吃素放生、救死扶伤、祈祷世界和平、发愿让众生远离恐惧,都是无畏施。

酉三、财施分二:一、实舍财施 二、唯意乐施

【财施分二:一、实舍财施;二、唯意乐施。】

财施分两种,即实际施舍财物和仅以意乐施舍。

戍一、实舍财施分三:一、舍财道理 二、若不能舍当如何行 三、习近对治布施障碍

亥一、舍财道理分四:一、惠施何田 二、何心惠施 三、如何行施 四、施何等物

【初中分三:一、舍财道理;二、若不能舍当如何行;三、习近对治布施障碍。】

【初中分四:一、惠施何田;二、何心惠施;三、如何行施;四、施何等物。】

舍财的道理包括:一、布施的对象;二、布施的意乐;三、布施的方法;四、布施的物品。

菩萨必须首先了解此处所说的道理。在世间要胜任一项工作,也要事先了解相关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若未在这些方面加强培训,就无法做好工作。同样,身为菩萨已发大心要成佛度众生,却对六度的道理一无所知,岂不可笑。所以,应以殷重心学习。

【今初】

金一、惠施何田

“田”为能生之义,将财物施舍给某对境能出生福德,此境即是生长福德之田。

【略有十种:一诸亲友于自有恩,二诸怨敌谓作损害,三中庸者俱无恩怨,四有德者谓具戒等,五有过者谓戒犯等,六劣于己,七与自等,八胜于自,九者富乐,十者贫苦。】

布施的对境略有十种:

一、亲友:直接利益自己的有恩者;

二、怨敌:直接损害自己的人;

三、中庸:与自己无恩无怨的人;

四、有德:具有戒律等凡圣功德之人;

五、有过:具有毁犯戒律等过失之人;

六、劣于己:功德、安乐等各方面比自己低劣的人;

七、与自等:各方面与自己平等的人;

八、胜于自:各方面超胜自己的人;

九、富乐:在功德、财富等方面富贵而安乐的人;

十、贫苦:在功德、财富等方面贫乏而可怜的人。

针对这十种布施田,应以不同的意乐对待。对亲友,要遮止贪心;对怨敌,要以慈心对待;对中庸者,要以珍爱心对待;对具德者,要以信心、恭敬心对待;对有过者,要以悲悯心对待;对低劣者,要断除傲慢心;对平等者,要断除攀比心;对超胜者,要断除嫉妒心;对富乐和贫苦者,应知他们以有漏五取蕴粗重而生起,又为贪爱所逼恼,故应对其发起猛利的悲心而布施。

实际上,“十”代表圆满,即不论对有恩、有害、中庸、有德、有过、低劣、相等、超胜、富人、穷人,都应当平等布施。等施怨亲,等施贤愚,等施贫富,十方圣凡都是菩萨施供的对境。

大乘布施属于行菩提心,而菩提心的德相是“发心为利他,欲正等菩提”,其利他方面的所缘境为一切有情,只有对一切有情平等布施,才能和菩提心相应,否则就会失坏菩提心。因此,以偏袒心布施也是魔业。

金二、何心惠施分二:一、应具的意乐 二、应断的意乐

木一、应具的意乐分二:一、总的应具三种意乐 二、别说

【意乐分二。初当具足何等意乐者。】

水一、总的应具三种意乐

缘所为事,谓作是念,当依此故圆满无上菩提资粮布施波罗蜜多 [1]

缘所为事的意乐,即想:我将依靠这次布施来圆满无上菩提的资粮——布施波罗蜜多。

【缘所施物,谓于自物作他物解,所施之物如取寄存,当念菩萨一切所有,于有情所先已施故。】

缘所施物的意乐:要把自己的财物看成是别人的,就像归还他人的寄存物一样,应想:我所有的一切早已布施给有情,因此完全属于众生。否则,口中虽说:“我的身、财、善根无余普施一切有情”,但到了布施时又认为这属于自己,如此岂不相违?所以要缘所施物作他物想。

[1] 原文“当依此故圆满无上菩提资粮,圆满布施波罗蜜多”应改为“当依此故圆满无上菩提资粮布施波罗蜜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