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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惟集谛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六》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午四、入道资粮道与加行道的思业是随顺集

若尔,于三有中一切盛事见为过患,希求解脱欲乐,发起修众善业,又于无我义如理观察慧,相应思诸善净业,是否集谛生死因耶?

首先举出二种特殊业:一是对三有中的一切盛事见为过患,由此生起希求解脱的欲乐,以此欲乐所发起的善业;二是与如理观察无我义之智慧相应的思的各种善净业。即:一是以出离心摄持的善法;二是以无我观慧摄持的善法。

此二业是不是生死之因的集谛呢?以下将集谛分成庸常集与随顺集两种,说明上述二业不是真正能引生死的庸常集,而是随顺集。

总资粮道、加行道者,虽集庸常能引之业,然由如斯意乐所起,及于无我观慧相应诸善净业。

总体而言,资粮道和加行道的修行者,虽然在没有以出离心和空正见摄持的时候,是积集庸常能引生死的业,但是他们相续中的出离心和以出离心所摄的相应善业,以及无我观慧和与无我观慧相应的诸善净业,都不是庸常集,而只是随顺集。

以下说明原因。

是后有爱能对治品,与生死本我执行相相违而转,故非寻常真能引之集谛,然能随顺引后有集,故立为集摄。

首先,后有爱是因为未能见到“有漏皆苦”而贪著后有,而出离心则是能损害后有爱的正对治品;其次,轮回的根本是我执,而无我观慧正好与我执状态相违,因此这二者不是寻常真能引生死的集谛。 但这二者都是有漏善法,与引后有集的有漏善法相似,所以安立为集谛所摄。

下面举出教证。

如是亦如《摄抉择分》云:“问:‘若世间诸法,厌患后有,能背后有,引出世道,彼等何故集谛所摄?’”

如是也如《摄抉择分》中所说:问:资粮道、加行道中的世间诸法厌患后有,能相违后有,能引出世间道,为什么还是集谛所摄呢?

这里“世间诸法”是指资粮道和加行道行者相续中的出离心、通达无我的智慧,以及与彼等相应的善法,由于还没有到见道,不是出世间法,因此称为世间诸法。

“答:‘虽彼自性,厌背后有,然能随顺后有身语意妙行,是故当知是集谛摄。’”

答:虽然彼等法的自性是厌背后有,不会导向生死轮回,但是与能引向轮回善趣的有漏身语意妙行相似,因此而说是集谛所摄。

换言之,受生轮回善趣的因是有漏善业,属于集谛中的业,而凡夫资粮道、加行道的出离心等法也是有漏善法,在这一点上相似,所以是集谛所摄。

午五、是故须引出离心及无我见

此说善思生死过患厌离生死意乐所起、引出世道诸善净法,为随顺集,故当励力引此意乐及无我慧。

这是说如理思惟生死过患之后,发起厌离生死的意乐,以此出离心所发起的、连同与无我观慧相应的能引出世间道的诸善净法,属于随顺集,因此应努力引发出离意乐与无我智慧。

由此可知,只有出离心与无我慧,才是能超生死的解脱道的修法。

午六、出离心、无我慧、菩提心三者之外多数善业仅是轮回之因

由是因缘,若未由多异门,观察修习生死过患,于生死盛事破除贪爱,获得对治,又未如理以正观慧观无我义,又离修习二菩提心,余诸善行,惟除少数依福田力,悉是庸常集摄,转生死轮。

由此可知,如果没有从不同的角度不断地观察、修习生死的过患,对生死中的盛事破除贪爱,获得对治,又没有以真实观察的智慧如理观察无我之义,又远离修习愿、行二种菩提心,在这三者之外的任何善行,除了少数依福田力之外,全部为庸常集所摄,其结果只能是转生死轮。

“依福田力”:譬如净土法门中持念阿弥陀佛名号,以阿弥陀佛愿力加持,而横超生死。

没有进入资粮道与加行道的初学者,如果没有以出离心、空正见、菩提心任何一者摄持,所作善行大多会成为转生轮回之因的集谛。因此,如今的修行人,如果具有菩提心与空正见,则属于上等善根,若不具足,则须以出离心摄持受持别解脱学处,这样所作的善行才不会变成轮回之因。

如果想令平时所作的善根成为解脱之因,以出离心摄持是最有效、最具力量的。一般人或许认为出离心之法太低,还有更甚深的法,其实对初学者而言,相比其他任何一法,尤其要欢喜敬重出离心。

此处,还有一种特例,就是以具德上师回向、发愿摄持,自己虽然不具出离心与空正见,但因为上师是殊胜福田,也能成为解脱之因。除此之外,个人以身口意积聚的善法几乎都成为轮回之因。

午七、为求二受积集三界之业之相分三:一、为乐受义故增长 二、为舍受义故增长 三、摄义

【又增长业分为二类:一为乐受义故增长,二为舍受义故增长。】

积集的业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为乐受义而积集;第二类是为舍受义而积集。

未一、为乐受义故增长

【初中复二:一为受用色声等欲尘所生诸乐;二于外乐厌舍贪著,为定生乐受,而增长业。】

“为乐受义故增长”又分有两类:一是为了受用外在色声等欲尘所生的各种欲乐而积集业;二是对外乐厌离并舍弃,为求定生乐受而积集业。

虽然人们追求的都是乐受,但乐受也有内外、大小和清浊的差别,前一种是人们普遍追求的外在物质享受,欲界众生日夜追求的内容不外乎此。后一种是上界天人才具有的内在身心的喜乐,只有成就禅定后才可能生起。

“于外乐厌舍贪著”,即了知受用欲尘的安乐太小太短暂,和入定所生的乐受相比,味同嚼蜡,因此对下界的欲乐厌离舍弃。

举例来说,蛆在厕所中,牛羊看它们觉得恶心,但蛆不知是苦,还认为很快乐;牛羊在草原上吃草也觉得很幸福,但以人看来这种幸福微不足道。同样,欲界所耽著的五欲乐受,上界天人则觉得索然无味,心生厌离。

初复有二:一正缘未死以前现法乐故,造非福业,二正缘来世诸欲乐故,增长福业。

“为受用欲尘乐受而增长业”又分两类:一是缘未死以前的现法乐受而积集非福业;二是缘来世的五欲安乐而积集福业。

正缘定生乐受者,谓集能生第三静虑,下至初禅诸不动业。

“正缘定生乐受而增长业”,就是积集能生第三静虑下至初禅的诸不动业。

“定生乐受”是指初禅离生喜乐、二禅定生喜乐和三禅离喜妙乐。一入初禅,已离欲界的欲恶,获得轻安,身心调畅;二禅不但无欲恶,连觉观也止息,如同明镜止水,身心适悦;到了三禅,连二禅的喜心浮动也远离,离喜寂静,最极寂静。若以山比喻身,水比喻禅悦,则初禅喜乐如土石山顶上的水,二禅喜乐如纯土山顶上的池水,到了三禅,妙乐则如纯土之山放于大水池中,妙乐遍及身外,身体沉浸在妙乐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