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丁五、思维种种喻义而修习无常

《系列三.大圆满龙钦宁体前行引导文.普贤上师言教讲记四·寿命无常2(未定稿)》 ︱ 嘉维尼固尊者 讲授 华智仁波切 记录 益西彭措堪布 译讲 ︱

所以米拉日巴尊者说:那个见到就害怕的尸体,就在现在你这个身体上有的。这个“有”是相连的意思,指死生相连、生是死法,在活体上就有尸体。这句话怎么理解呢?它不是同体的在,而是指法性的缘故,生的后边际就是死。身体里有很多脉,运行的时候就是活着的身体,到了最后就是尸体,所以说在它上面有尸体。好比说在喜庆中有悲哀,在团聚中有分离,在崇高中有堕落等,都是从有为法的法性而言。在任何一个生法里面就有死,在任何一个活着的身体里面就有尸体,它的法性是如此,最终决定出现这样的现象。就像《涅槃经》说的,功德天与黑暗女形影不离一样。

尸体在那里摆了一阵以后,又是怎么处理的呢?按藏人的习俗,用绳子绑好,放在门后用帘子遮住,因为看了实在害怕。然后用土和石头垫着,碗也倒扣在他的枕边,表示他跟这个世界永别了,不会再用这个碗了。在生的时候一天三餐,碗是离不开的,如果拿掉了碗,那明天吃饭的时候怎么办?但以后再也不用吃了,碗倒扣,永绝人世,这个人已经没有了。

既然神识出去了,谁还管它?这具尸体就放在那里让它烂吧。平生再怎么爱惜爱重,这时也都作了可怖之处和让人发呕之处。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多么显著的无常!过去怎么对待这个身体呢?按照草原人民的习惯,把羔儿皮大衣或者柔软的毛皮叠好,放在床上当枕头。因为很宝爱身体,枕头一定要好、要柔软,不能睡在石头上。睡了一个时辰,身体在床上有点不舒服,这时候马上翻身。这个动作表现出人在睡梦中都非常爱惜身体,会本能地调整到舒服的状态,可能比爱护孩子还要小心。因为如果孩子不在身边,看不到他,那心里就没什么了。但身体时时跟心在一起,稍有点不舒服,心马上很敏感地调整好:“我可爱的宝贝身体,睡得好一点!”吃东西也一样,稍微吃得不好就有意见:“我这宝贝没吃好!”马上冒出不满意的脸色。其他的庄严、名誉,别人的态度、看法等,一切也都是要维护这个身体,它是世界第一,它就是国父。因为心国所有动作的出发点就是要保护它,让它处在最好的状态。这就可以看出,人的一生最重视的是自己,其实就是把这一堆当成自己了。

死时的情形如何呢?只有一块石头或者草皮垫在脸下,头上沾着泥土,不出这种状况。这就可以看到,生的边际就是死。生是以身体为代表的,但最后就变成一具死尸了。这证明什么呢?它实际不是自己,是会坏的法,靠不住。平生再怎么爱惜爱重它,到死的时候都非常悲惨,没有人理,很快被处理掉。这个身体还能帮你一点点吗?

你现在就要跟它分离,不要再把它当成自己,不要再用大量的精力去维护它、宠它、保养它,别人一点都碰不得、刺激不得、辱骂不得等等,那是不行的。一定要看清它不是自己。所以,心不要放在这上面,它是靠不住的,你不能依靠它,到时它一点都不会帮你。这样就把自己和身体分开来,不再重视它了。

接着要看到死时亲人无益:

现在像我们的一家之主或家庭主力认为:我自己没有的话,剩下的人就只有饿死、冻死了,或者被怨敌杀死、被水冲走,现在这些人的受用、喜乐等,有这个,有那个,一切都唯一是我的恩德。但是死的时候,家人也是把他的尸体烧在火里,或者投在水里,或者扔在尸陀林中,处理到没有了之后,住在心乐的状态中,此外什么也没有。

我们在生时最执著家人了。作为一家之主或者家庭的主力,比如父母或长兄大姐等,会认为:“家里不能没有我,他们全靠我,我走了他们只有饿死、冻死了,或者遭到意外等,我实在不放心。因为我,他们才得到各种受用,才活得幸福快乐。由于这种我所执,就给儿女等作牛马。觉得这是一定要做的,不做不行,放心不下,他们都是我的骨肉,我没完成这件心事还不能修法。其他的事不要紧,但这件事一定要考虑,我儿子、女儿还没结婚、出嫁,还没读完大学,还没找到工作。他们现在生活没着落,没房没车,还需要几百万块钱。我虽然五六十岁了,但我还是要去外面干一些活等等。”像这样,他心里一直记挂孩子们,觉得孩子们是自己一手带大的,那当然要负责到底,特别有一种执著。孩子都三四十岁了,还是放不下。

但实际上,自己死的时候,子女们会怎样呢?老爸老妈去世了,不能在家里放太久,赶紧拉到殡仪馆,三天后烧了,处理掉就好了,之后放进骨灰盒,什么时候放进塔里或撒进江里就安心,没有心事了。好一点的可能在几个月或半年里心情不太好,差一点的可能过了一个礼拜就想不起这事了,之后还是心情快乐、尽情享受,此外什么也没有了。这样看来,子女等真能利益自己吗?你再怎么一辈子为他们好、作牛马,到最后好的还记得一点,不好的老早就忘光了。

这就看到特别无常。由于暂时的业缘成了一家人,你作为家长需要还债,而他们也不决定永远是你的儿子、女儿,他们有自己的业。你死了以后,他们照样享受生活、追名逐利、男欢女爱等,玩都玩不过来,还想你啊?像这样,应当知道死的时候亲属无益。

死时是需要唯一自己在中阴的处中无伴一个人漂泊,彼时唯一圣法成为归处故,心想:从现在起能否修成一个圣的天法?无论如何也需要精勤。数数地思维。

通过以上的观察,看到生的结局就是死,而死时一定要舍掉所有现世法,最爱执的身体、眷属和财富一点利益也没有,唯一是自己在中阴处里飘泊,别人帮不到。这时就发现,唯一圣法成为归依处,唯一圣法可靠。当看到死亡这个点时,就发现一切都要舍掉,一切都靠不上,只有圣法是归处。

之后就想:从现在起我不能再忙现世法了,能不能修成一个圣的天法呢?“圣”指非凡庸法、现世法。“天”表示殊胜,指诸佛菩萨修的法,超出世间。这样的法靠得住,能让我们真正离苦得乐,在中阴、后世能资助我们的前程。这样抉择后心想:无论如何我需要勤修。

像这样,不断地看到现世最爱执的法都是坏灭的,没有意义,圣法才真正能利益自己;断定了这两点,就会发起唯一取圣法的欲;在这个心的驱使下,会有一种要精进修的愿望。这就是由胜解出欲、由欲出勤。之后不断地引生修法的欲和策励自己勤修的心,像这样不断地思维来发起道心。

(二)积集皆消散

如是一切积集皆是尽法。也就是说,像主宰南瞻部洲的大王,也有终成乞丐的时候;许多上半生受用圆满的人,下半生财食、受用一切穷尽,饥饿而死;以及去年拥有几百匹牛马的人,也以雪灾或疾病等耗亡后,今年成了乞丐;又有昨天权财兼具的富贵人,也被敌人摧毁后,今天作了乞丐等。许多是我们现见的事。既然如此,受用、财物无法恒常拥有之故,心作是念:我需要修布施的路粮!数数思维。

“一切积集皆是尽法”,具体谈到积集这一类有为法的法性,凡是积集都是无常性,无一例外。这种无常性表现为穷尽,所以说“皆是尽法”,它的法性就是穷尽。因此,世间任何的积集都要消散掉,没有一个能逃出无常法则。这是总说。

接着用例子来体会这一点。从大到小、从远到近逐渐去看,发现主宰南瞻部洲的大王也是一时福德力的显现,曾经拥有很多财富,但最终全部没有了,沦为乞丐。就像世尊在《阿含经》里讲的那样,做了多少世转轮王,过后也穷尽了,一下子消散掉了。当时出现了各种受用、财富,包括那么多的马宝、象宝、玉女宝、宫殿等,到最后一时间全部消散。有的几世以后沦落下界,再转生就不是转轮王,而变成乞丐了。这就可以看到,它是由因缘力支持的,而这股力量有限,当它耗尽时,各种受用等当即穷尽,丝毫不剩。

再推进到更近的范围里。譬如有的人上半生受用圆满,下半生沦为贫困。像有些富家子弟,上半生承父祖辈的余荫,花天酒地地享用,但下半生福报没有了,就沦落街头,甚至冻死、饿死等。

从去年和今年来看。去年忽然发财了,有好几百匹牛马,但突然之间天灾降临,要夺掉他的福禄,一下子出现雪灾或者畜生生病,几百匹牛马几天就死光了,那他当然变得一无所有。又譬如今天的商业竞争很激烈,昨天还是亿万富翁,忽然间发生金融风暴就破产了,变得一贫如洗。像这样,财富只是福业力的显现,超不出无常的自性,终有一天福力消散,当即变得一无所有,可见世间财富没有意义。

更近的是昨天和今天。昨天还有权有财的人,今天一下子被政治怨敌推下去,两手拷着镣铐,警察在后面押着,被推入牢狱里了。过去他仗着福业力作威作福,受众人拥戴,花天酒地,突然间一个政变或者突发事件,曾经的一切顿时都没有了。

这样就看到,财富是无法恒常拥有的,只不过在手上过一过而已,缘一尽当即消散。这就可以断定,有为法的财富是穷尽的法性,靠不住,唯一要把它转为法才有意义。怎么转呢?全部修成布施的路粮,它就转成法的内涵了,可以资助我的解脱之路。有了福德的光明照亮前程,我就会在道上逐渐增进。因此,一方面要看到有为法的财富是坏灭性,不可依靠;另一方面要看到,如果转成布施,那它就成了生死路上的资粮。这样以后就想:对于以后的财富,我都尽量拿去作布施,摄取道的资粮!这样断定,并数数思维来决定如是行持法道。

思考题

1、 从各分类观察无常有何必要?

2、 为什么死来临时无法遮退?从涵义、譬喻、法理来认定“死”法性。

3、 死时身体会成怎样的状况?亲人会如何对待自己?

4、 数数观察现世法都是坏灭性,只有圣法才可依,断定后发起唯一取圣法的欲,并数数思维。

5、 “积集皆消散”的思维理路是什么?掌握后数数思维。

(三)合会皆别离

一切聚会终究也无常分离,犹如国土各大市场道场中,来自异地的数千数万人聚会,此等一切最终也散归各自之地,现在我等师徒、主仆、福田施主及道友、兄弟、夫妻等,慈爱共住,也终究无法不分离。如果猛利死缘或骤发缘忽然发生的话,就连现在不分离的决定也无有。是故,现在聚会在一起的道友、夫妻等,也是会骤然骤然就分离的,故不作嗔恚、斗争、恶语争吵及打架等。而无长期相处的决定故,心作是念:仅仅瞬间的显现中,须慈悯相处而护他。如是思维。帕当巴云:“家人无常犹如集市客,不作恶语诤斗当热瓦。”

法则是聚会法终别离,或者聚会是别离的法,别离是聚会的法性,任何聚会的法最终都要别离。举例说,在各地的大道场、大市场中,忽然因缘聚合,来自各地的成千上万的人聚会在一起,但过不了多久,因缘一散都各自回到当地。像这样缘聚缘散,在一切聚会当中都有别离,因为是由因缘力在显现,因缘消散当即分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由此能够推断,像我们师徒、主仆、福田施主、道友、兄弟、夫妻等世间和佛法上的关系,平时相处得很好,彼此慈爱对待,心里没有隔阂矛盾,但尽管如此,最终也无法不分离。为什么呢?因为它是法性的缘故,任何聚会法必然分离,没有反例,也不可能有方便使得别离性的法变成不别离。这样就从总体上得到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