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自释讲记(一)
《入中论自释讲记一(未定稿)》 ︱ 月称论师.造︱智圆法师.讲授 ︱
如《中论》云:“若法有定性,非无则是常,先有而今无,是则为断灭。”
《中论》中也说,如果一个法有它固有的体性,那么肯定不会超出两种情况:如果它不灭,那就是永恒的有,这样就成了常有;如果先前有,现在没有了,这样就成了断灭。
又云:“若有所受法,即堕于断常,当知所受法,为常为无常。”
《中论》里又说到:如果认为有一个能够领受、能够得到的真实的法,那么必然会堕在断见或者常见当中。(为什么呢?)要知道,所受取的实法,不是常就是无常。
具体来说,如果认为这个实法一直持着“有”的自性,那就意味着永远不会变成无,那就是常法,会落在常见当中;如果认为这个实法先前有,后来没有了,那么它就是无常。由于认为原有的体性坏灭了,这样就会落在断见当中。因此,只要执著某法有自性,就必然会堕在或粗或细的常见、断见当中。
前面对方问过,他说:如果二谛中都没有自性生,诸法本来空性,为什么在我们面前会出生种种各具体性的法呢?下面我们继续以《中论》里的教证来作回答,说明从无自性的因当中可以出生无自性的果。
又云:“如世尊神通,所作变化人,如是变化人,复变作化人。”
论中首先举出比喻:世尊以神通变出一个化人,然后这个化人又变出第二个化人等等。这些化人全部现而无实。(只是一个假相,不是真的。)
“如初变化人,是名为作者,变化人所化,是则名为业。”
第一个化人比喻作者,他变化出来的第二个化人比喻业。
“烦恼业及身,作者与果报,皆如寻香城,如阳焰及梦。”
从作者——心识当中,幻变出烦恼,这就是第一个化人;再从烦恼当中变化业,这是第二个化人;之后由业力变现一期生命相续,比如一条狗的蕴身,这就是第三个化人;然后这条狗又出生烦恼,这是第四个化人……这样辗转下去,所有前前后后的作者、果报等因果相续就如同寻香城、阳焰和梦一样,丝毫无有自性。
所以,在名言当中并不是没有作者、果报,也不是没有烦恼、业和身,的确是有这些法的显现。但这些仅仅像梦一样无而显现,或者说像寻香城、阳焰等那样现而无实。
以如幻喻,明从无自性生无自性。
以上《中论》当中,以化人生化人的比喻,就是要我们知道从无自性的因法当中可以出生无自性的果法。(这里的“生”是无而显现的意思,不是有实体的法生。)
这就是如幻的缘起。从因到果辗转相续的整个过程当中,无论是作者的心识,还是它所生的烦恼,以及烦恼生的业、业所感召的果报等,这一切都无有自性。但是无自性的因和缘一经和合,就会丝毫不差地变现无自性的果。
如是于二谛中俱无自性,非但远离常断二见,即业灭已经极久时,与诸业果报仍相系属。虽不别计阿赖耶识,内心相续,不失坏法,及以得等,亦极应理。
像这样,万法在二谛中都没有自性,这样不仅能远离常见和断见,而且在世俗中能合理地建立因果律。也就是说,业灭以后,即使经过极久远的时节,仍然跟它的果报关联。虽然没有特别地去计执阿赖耶识,或者内心相续、不失坏法,以及得法等等,但是也能极合理地成立名言中的因果律。
所以者何?颂曰:
为什么不做这些名言上的安立,也能极其合理地成立因果律呢?颂文中说:
由业非以自性灭 故无赖耶亦能生
有业虽灭经久时 当知犹能生自果
业不是有个自身体性的生,因此就不是有它自身体性的灭。既然不是自身体性灭尽,所以没有阿赖耶识、不失坏法等的建立,也能从空性之中现起无自性的果相。所以要知道,虽然业灭了,之后经过极长久的时间,仍然能够出生它自己同类的果。
从已灭业如何生果,为答此问,如有一类欲安立已灭业之功能故,或计阿赖耶识,或计余不失法如同债券,或计得法,或计业习气所熏内识相续。
我们知道,名言中,一切有为法都是刹那灭的体性,所以业造完在第二刹那就灭了。对此,有人会问:既然业已经灭了,又说一切果报由业出生,那么从已经灭了的业当中怎么出生果报呢?
这里问到如何建立因果律这个极其重大的问题。对此,佛教各大宗派有不同的安立方式。有一类建立虽然业本身已经灭了,但是它的功能仍然存在。这里面又分为几种:有的宗派建立阿赖耶识,也就是在业灭尽的第二刹那,会在阿赖耶识中熏成种子,这些种子会一直相续,到成熟位时就无间现起果法。有的宗派建立不失坏法,它就像债券那样。比如一个人把钱借给另外一个人,到了该还钱的时候,这个人就拿着债券向借钱的人讨债,这时候本钱和利息都不会失去,而且这个债券是钱之外的法。与此类似,不失坏法是业果以外的法,依靠它,到时候就会现前果报。有的宗派建立得法,它是不相应行法,能够持业的功能,在后世感受果报。有的宗派虽然不建立阿赖耶识,但也同样安立业习气所熏的内识相续。即虽然业造完在第二刹那灭尽,但因为业习气熏了内在的识,这样相续下去,将来就会在成熟时显现果报。
总之,他们都认为业已经灭了,所以一定要有一个实法,它能够持住业的功能,这样它的果报将来才会显现。
若如中观,业自性不生,故亦无灭。从不灭生果非不可有,故诸业不坏,业果关系极为应理。
如果像中观师所说,业本来没生过,所以也就没有它的灭。(只是现起了一个幻相,之后也没有什么实法灭了。但是缘起不会失效,所以)从本来不灭的法中可以生果,因此业不会失坏。以这种方式安立业果关系极为合理。
前面的那些宗派因为认为业有自性生,也就成了业是真实灭尽。这样一来,就要有一个能够持住业功能的法,否则就没办法成立“由业生果”。而中观宗的建立方式不同,没有另外安立持业功能的法。
下面再以经教证明中观师讲的完全与佛和龙树菩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