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仁波切宣讲于2018年8月5日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今天接着讲《现观庄严智度窍诀论》。全论分四部分,今天是
甲三、论义分二(乙一、造论分支;乙二、所造正论)
乙二、所造正论分三部分
丙一、今天是针对欣乐广讲者之八现观分类,分二
丁二、广讲彼等之义,分三
戊一、广讲所抉择之三智,分三
己三、(广讲所断基智)可分为五:一、基智自性;二、基智差别;三、如何修持之理;四、如此修持之果。五、三智之结语。
庚三、(如何修持之理)可分为二:一、所修加行之本体;二、加行之平等性。
辛一、(所修加行之本体):
本体可以分为十种,能治基智指大乘菩萨具有的基智。本论直接讲的是大乘基智,间接讲的是小乘基智。都是圣者的境界,但在此处为什么讲所治基智、小乘境界?第一,大乘菩萨了知这些境界后就可以超越;第二,可以避免自己堕入寂灭边。
遍智是大乘修行人最终要获得的究竟果位,也就是佛的境界。想获得这样究竟的果位需要靠道智,菩萨的修行、境界要靠道智,不堕入二边的智慧,无缘大悲和空性智慧双运的境界。
接着讲基智。为什么讲基智?因为要产生道智必须要有基智,要了知五蕴、十八界、十二处所含摄的一切法的究竟实相。同时,小乘的境界是大乘修行人的所断,是要远离、要了知的。三智的承许有这样的必要。为什么要先讲遍智,再讲道智、基智呢?要产生这种道智必须要了知诸法的究竟实相,具有这种智慧,同时也要了知小乘的境界。
修持能治基智的加行本体可分为十种,从对境角度而讲、而分类的,共有四种;以本体分为三种,以作用分为两种;以能了知的比喻分为一种。共讲十种加行、十种修行。以下分开陈述。
色等无常等 未圆满圆满
及于无贪性 破实行加行
首先,以对境而分的四种:
(一)灭除了耽执差别事——从色法等直至一切种智之间所有法的无执加行。
色代表轮回一直到涅槃,清净不清净一切事物,主要讲的是差别事,指事物本体,比如说柱子本身、宝瓶本身,人或者房子车子本身,都是平等,不可得的,要断除对一切事物的耽着。
(二)遣除了耽执其差别法——无常、空性等行为的加行;
什么是差别法?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事物的特征,比如柱子长,宝瓶短,灰色的房屋,白色的汽车,人有高的矮的。这些差别法都是不可得的。之前也讲过,一切事物,都是相对安立,没有绝对的,所以要断除对一切特征的耽着。
(三)因彼等色法作为功德所依尚未圆满的遍计色法,是无论怎样以将正当二现之色法执为色法的方式来缘于色法,也不可能生起道之功德的,如同凡夫的行为一般;
佛在经中讲了两种色等法,一种是遍计,一种是圆成。遍计的色法等一切法,没有成为功德的所依,以这种色等法不可以产生功德,所以是无圆满的色法,也叫遍计色法,如同凡夫的行为一般。凡夫执着色等法,色等一切法看似存在,但实际不存在,看似都是实成,实际都不可得,然而凡夫不了知。凡夫所缘的色等法无法成为功德之所依,所以叫尚不圆满色等法。
若缘于依他起(指色等法)谛实空性,圆成实法性色法即为无自性特征之色法,则现见如幻之境界,这样一来,就能生起尤为圆满的道之功德,如同圣者的后得一般。
圣者后得位的时候,看一切色等法,都是如梦如幻般,这种色等一切法叫圆成识法性,这是比较符合真理的。一切法都是显而无自性,以这种色等法可以产生道之功德,所以这种色等法叫圆满色等法。“色”在这里代表一切法。
不耽执以上二者,即为第三种加行;圆满、不圆满,成功德的所依、不成功德的所依等执着,都是分别念造作的,都是不可得的,所以要断除对这些的贪执,放下分别。
关于圆满色等法、无圆满色等法,有不同的观点与说法,今天我们主要以麦彭仁波切的观点来讲,圆满、不圆满,能成功德所依叫圆满,未成功德所依叫不圆满。依华智仁波切的观点,看似实有,实际不是实有的色等法是不圆满,另一种是如幻如梦,这就是符合实相的,所以这就是圆满色等法。这是华智仁波切的观点。
(四)在胜义中,对于前三种色法等加行无有实执贪著之性,破除了对彼等的实有耽执之行的加行;
色等法的本体、特征、功德圆满不圆满等都是在胜义中不可得,这里是从有境角度讲,内心放下对这些色等一切法的贪着。
在以上四法当中,首先是缘于世俗的三种加行,然后是缘于胜义的一种加行,都是从断除耽执有法的角度来进行宣说的。
按麦彭仁波切的观点,前三个是从世俗谛的角度抉择的,后一个是从胜义谛的角度抉择的。
不变无造者 三难行加行
另外,在法性般若中所包含的五种加行包括三种。前面是对境,现在是从本体、自性的角度而分类的。
(五)对证达不存在宣说般若之本体即增,不宣般若之本体即减等诸相的不变灭除了耽执的加行。
要灭除什么耽着?诸法的本体、自性、实相,是不增不减的。佛宣说般若即增加,不宣说般若即减少,没有这样的迁变。远离迁变,不增不减。佛经中讲,诸如来出世也好不出世也好,诸法的实相本来即如是安住。如来出世或不出世,宣讲或不宣讲般若,诸法的实相都如是安住。证悟则皆空,未证悟都不空,本来就是空有双运的实相,般若波罗蜜多的本体也是不增不减的。所以,佛出世与佛传法,都是为了唤醒我们,都是为了让我们回归自性,没有其他,诸法的究竟实相不可能因此而改变。
(六)因般若之法性寂灭了赞誉、诋毁、贪爱、嗔恨等等,所以在胜义当中无有造作者。也即是说,因其自身本体为无为法,谁也不能令其生起,所以在胜义中任何法也不能使其产生,从而不耽执于诸法自性的加行。
这个“无为法”不是跟有为法对立的无为法,不是因缘生的,所以叫无为法。既然是无为法,任何因缘都无法对其起作用,谁也不能令其生起。所以,他不是由因缘和合而生的,不是任何作者来造的,也可以说远离生灭,不生不灭,在胜义中任何法也不能使其产生。这是麦彭仁波切的观点。有这样一个法性空性存在,然后由他来造无,也不是这样的。万物的当下就是空的,空的当下就是万物,不可能成立谁来造、造谁的对立和分别。不生不灭的法性空性,要断除对这种究竟实相,即自性空性的耽着。
(七)于彼等具有三种难行的自性无有耽执的加行,什么叫难行?即不可得之意。三种难行包括:
不耽执难以获证一切种智的难行,因胜义当中无有所得的缘故。
本来就远离了离合,在胜义当中无有所得。佛经中讲,如果有比涅槃更殊胜的法,也是空性的、不可得的,此处的一切种智指佛的境界,即我们想获得的果位也是不离空性的,是不可得的。
不耽执难以行持道智的难行,因胜义当中无生的缘故。
道智功德,其实胜义当中,无修无得——没有什么可修的,也没有什么可得的。修也是道,这种即修道的智慧、境界也是了不可得、空性的。难以行持道智,意思是大菩萨不住任何法。所以,无修——没有可修,意思是不住一切法、不着一切相,不是不修行。
不耽执难以发挥基智作用的难行,因胜义当中无有诠说的缘故。
佛祖释迦牟尼佛即将涅槃时讲过,其实他一句佛法也没讲过。实际上,真正的法是不可喻、不可言的,但又是可以宣讲的,然而我们能讲说的都不是正法,所以叫难行。
虽然在世俗当中,必须依靠分别(念)作为所知、所行与所得的这些基智、道智与一切种智三种智慧,但却不能执著它们,而将趋入三智称为“难行”。
这样一讲,也许有些人会误入歧途:无修无得,是不是修了也白修,都没有什么可得?佛也说过自己没讲过一句佛法,这都是谁给讲的?故没有必要学。不能这样想。该学的一定要学,该讲的一定要讲,最后也能获得究竟的果位,这并不矛盾,此处讲的是不可执着的意思,不执着也可以学、可以讲,也可以获得。如果没有看透,继续执着,只会障碍圆满的功德。正如佛经所云:“为有情利擐功德铠,如为举虚空置高空。”
以上三种,是以本体而分的(加行),以般若之作用而划分的两种加行则包括:
如根性得果 故许为有果
不依仗于他
此处从作用的角度讲了两种,也是从作用的角度而分类的。
(八)对通过行持般若,即能依照[如]各自的根性缘分而获得果位,故承许为果法以不失坏而有不耽执的加行;
从世俗谛的角度讲,不同根性、不同缘分可以修持不同的法门和不同乘,最后可以获得声闻缘觉佛菩萨四圣的果位。但是胜义谛所得的四果是了不可得,也要断除对此法的耽著。
(九)除了般若法性之外,不存在依仗于他法的情形,一旦具备般若,则能含摄道果之所有功德,对上述这一切不耽执,即为第九种加行;
一切功德、一切法,一旦具备般若,真正获得般若的境界时,道果所含摄的一切功德自然具备,之前的都是造作的、假设的,都不是真实的、本具的,所以当真正证悟般若,获得般若波罗蜜多的智慧时,一切功德都自然圆满,此时都是本具的,是远离迁变、远离言思的,都是真实不虚的。所以,之前有很多的欠缺、疑惑、变化,都是正常的。当我们真正证悟般若波罗蜜多,真正具足般若波罗蜜多时,一切功德自然圆满,到那时,一切疑惑自然解开,叫自解脱。
证知七现事
这是通过比喻而宣讲、分类的。(以能了知的比喻而分的最后一种加行:)
圣者菩萨在后得位时,都是以如梦如幻般等看待一切事物——内外一切事物四种特征。因为当修行串习到一定的层次,即后得位的时候,自然就知道都是如幻如梦般。无论是幻相还是梦境,在世俗谛上都是不存在的,但是其他比喻事物在世俗谛上存在的。但是为什么说如梦如幻等呢?表示一切事物显而无自性的真理,都是从显而无自性的角度比喻的,不是全都一样的,世俗谛上也是存在的。此处共讲了七个。正如佛在《金刚经》里所讲“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是一个道理。
(十)因彻底转变耽执习气,故现象之事如同梦境。
我们抉择万法时,把外境都抉择为空,认为都是心显现的,以什么显现?以习气显现。在阿赖耶中有很多习气种子,成熟的时候就会显现外在的这些事物。梦也是如此显现的。
由于是因缘聚合而显现,故如同幻觉。
有些人通过一些咒语、圣物,可以让人出现幻觉,看见很多村落、马羊牛群等等,但实际是不存在的。我们也可以有这些方法,通过咒语、圣物,因缘和合时就可以出现幻觉。一切万法也是如此,都是因缘和合而产生的。
因无而显现,故如同阳焰;看似远处有河流,其实不是河流。
因依缘而生,故如同回响;因习气所安立的现象不可迁移,故如同光影,或者可以说是如同影像、旋火轮和影子三者(不同经论里讲的不同的三种比喻);因为是无有所依处而显现,故如同寻香城(寻香城,看似有一座城市,实际没有);因身语之作者无有成实,故如同幻相。
世俗谛上不存在但是可以显现,比如影子一样,镜子里没有人,但是可以显现;电视里并没有高楼大厦,但是可以显现。这都是显而无自性,虽然显现上有,但若是实际找却不存在。同样,以此比喻诸法,一切事物都是显而无自性——显现上有但是本体上无;本体是空性但是无碍地显现。显现的同时本体空性,此处讲现空不二的法门、真谛。一般圣者菩萨后得位出定的时候都是这样的,他不会执着于任何事物,因为他知道一切都是如幻如梦,都是显而无自性的本性,所以他不会计较,不会烦恼。
能证知以上七相的显而无自性,从而灭除耽执七种比喻之行的加行,(便是第十种加行。)对这些也要断除执着。
通过灭除耽执以上七种比喻的串习,继而遮破基法之本体以及差别等等的成实,便是能够修持之因。
辛二、(加行之平等性):
不执著色等 四种平等性
前面讲了九种修行,内心是以什么样的境界、心态去修行,主要讲内心。关于加行的见解(内心的境界),在《大般若经》中说道:“不执是色,不执属色,不执依色,不执于色。”色等一切法都是这样的,以此类推。从而以通用词的类推方式来宣说次第之义,即:因证悟对色法之本体,加上用“等”字所包含的蓝色等相(特征),作用或者差别,以及有境(内心)四者的实有执著并不存在,从而通达彼等四种相平等性见解的加行之境与有境平等。也可以用空性、无相、无愿、无为四种方式,来分别与前四者相结合而加以宣说。
证悟对色等本体是空性;证悟对色等法的特征——蓝色等是无相,证悟对色等法作用是无愿,证悟对色等法有境是无为,也就是空性。无为指寂灭。四种方式,也是从本体、特征、作用、有境四个方面都不执着,也可以说空性、无愿、无为,无寂灭四种。这是圣者菩萨内心的境界。本体不存在,叫空性,特征不可得叫无相,作用不可得,叫无愿,本身也是寂灭的,叫无为。这也是大乘菩萨修行的一种状态,一种特有的境界。
以上讲了修行九种加行,以及他们内心的境界(有境)。此处讲的其实境与有境平等,都是了不可得,对所有的耽著都是要断除的。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