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密咒道十基础及甚深口诀乘教授答问

  • 作者: 莲花生大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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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四十四、十四应弃

莲师云:“若于内心极欲修法,有十四事应弃者!”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如野鹿之子住于荒山。

食禁食之食,修“摄精华”之苦行。

勿游于大都之上层,行为应保持低调。

作令仇敌欢喜,并断与家乡之牵连。

衣被扔之衣,并常自谦仰。

摒弃亲友之染著,并断一切牵连。

求赶过诸佛,并投入修持。

以本尊为最内精要,并诵其真言。

以恶行为最卑劣者并弃之。

对上师开放心怀,并将一切奉献。

弃轮廻于后,并生厌离。

以勝利与人,并勿于权斗。

自勝之并发露己过。

如此作者,修法上进,以正法与汝已背离轮廻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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