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大乘百法明门论》(第三讲)

  • 作者: 学诚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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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门论》(第三讲)
今天正式讲论,第一句:“一切法无我”。
“一切法无我”,是整部论的中心、总纲。
甲一、正明我执
“我”的特质、定义:常、一、主宰。
乙一、常
常,即一切法不会变化。
观察思维: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变化的。喻:人的成长,不同的时期、年龄、兴趣等都在变化,身体、情绪、想法都是无常的,不可能有一个想法是一直不变的。任何事物都在变化,或者越变越好,或者越变越差。(既然是无常,我们就要努力让自己的生命越变越好。)
乙二、一
一,即独立存在,不需要其他因缘。
丙一、万法的关联性
观察思维:山河大地、衣服、饮食……世上所有一切东西都是相依共存的,都是缘起,我们能否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我们学习百法明门论的目的就是要学会观察缘起法的生灭。
【错误现行】我们常认为一切都是碰巧。好事是巧合,不好是倒霉。
【破斥】那么,为什么别人能碰到这个巧?“巧”本身就是一种因缘。我们不认识原因,不会善用其心。
【应如理行】观察到缘起之后,不好的让他灭,好的让他增长,修行就是这么回事。对缘起做“加减乘除”。喻1.网络弘法,一即一切,可以让很多人看到,是乘法;喻2.做事付出大代价,是一种冤枉,是不需要的。如拿刀切菜,力度、速度、要切的菜,种种因缘要会观察、掌握平衡,否则就做不好事情。
我们以何种眼光来认识人、事、物很重要。
【错误现行】我们通常认为好东西不要叫别人知道,生怕别人超过自己,这都是除法。这种用心和出发点都是普通人的心态,善恶都在这里。
【如理作意】自己的功德要分享,别人的痛苦要分担。
佛对一切法觉悟,善用其心,不会过犹不及。
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对法有观察、观照,而要有观察观照需要条件。外缘就是重要的条件。
【结合当下】师法友团队就是重要的善法因缘。环境出人才,有了环境才容易让善的心态持续,因为大家的价值观一样。
【师父策励】我们有没有能力认识因缘对我们成就的重要性?我们需要外缘,没有外缘我们无法生存,外缘是非常重要的!
【错误现行】我需要就去找法师,不需要就关门万事大吉,这种心态是极其错误的!慢慢外缘就都断了。
整个宇宙都是我们修道的助缘,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就会不断缘到自己,不断坚固内在的我执、法执。
丙二、万法的差别性
佛具神通,智通,善观缘起诸法:染法、净法,转染成净的法。
知道了,就通了,如化学实验,知道什么和什么加在一起能产生什么反映。但要知道需要大智慧。
【错误现行】认为我一定要这么做,不能改变。
如果能够实证众缘和合,就达到了圆成智净。
【错误现行】念佛、持咒、诵经的人,会认为这样修行有多少功德,我们的很多观念很粗俗,贪图功德是贪心的反应,如何能够人无我、法无我?功德的说法是鼓励初学者,是方便说,不是究竟说,不是佛法的本义。没有经说念多少才能成,佛法是一个破我执、破法执的问题,是与法相应的问题,不是数量的问题,是质量的问题。但是我们通常会去计较。
丁一、认知与事物的差别性
喻:莲花灯。我们只看到外形、颜色,有人会觉得好看,有人会视而不见,等等,心里的概念与灯的实际存在不可同日而语。
假名只是为了让我们趣入真实。
丁二、同种事物的差别性
喻:各种声音,有意义无意义,非常多,非常复杂。
都是我们内心的分别,有了分别就会有局限,都是自己内心给自己设立了界限,认为这个好那个不好,等等,因此就会造业。学习唯识的目的就是为了来分别、认识,是从相上来学习的,中观是从性上来学习。
丁三、业的差别性
我们所认识到的一切都是内心的反映,识所缘、识所变,不是外在的东西。内心的认识是心法,外在的东西是色法。这两个东西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必须把外在的色法转变为相,才能认识。每个人变出来的相不同,因为业不同。
【结合现实】内心若没有大众,就怕麻烦多,慢慢自己就会无聊。
【师父策励】一切都与心有关系,从内心变化开始改变外境,这与世间法是相反的。
【如理认识】地球、环境,一切都是共业所感,与一切人、与佛菩萨都有关系。都是共业的等流。我们如果不认识这一点,对古人的劳动就容易忽视,也就更容易忽视今人的劳动。
【策励发心】要认识到现有这一切与古人、与现在的人有关,要让以后更好,我们该怎样去努力。
佛法是观心为上,不是坐在这里就是观心,要从生灭观察到不生不灭,从不生不灭观察到生灭。生灭,即是相;不生不灭,即是性。我们没有见到诸法的不生不灭相。喻:照相机本来能照万物,五颜六色,可是出了问题,照出来只是黑白的,或者是空白的,这都是我们自己的问题。空白就是我们没有去缘的东西。
观心,是让自己的内心越来越有力量,而不是与外境断绝关系。
丙三、万法的相对性
喻:喝饮料,茶、水、可乐、咖啡,每个人喜好不同,喝了反应不同,以自己的情况去推断他人,是没有真正通达缘起法。--法是有区别的,不能推演。
善恶、美丑、高下、贫富都是相对的,本身没有界定,很多名相都是模糊的,都是内心的。
喻:法师讲的法,你听不懂就觉得不好。其实你听到的法与法师要表达的意义差得很远。工人、律师,语言不一样。人的思维、业果、观察的角度不同,都是缘起法。
宇宙万物太多了,我们观察不过来。把万法概括为一百个法。
【破斥邪执】不能说,学百法就代表唯识,学弥陀就代表净土,这是不对的,你通达了吗?你的形式、思维、逻辑和表达是否符合这个宗派的说法?只能说我们在学,不能说我们代表。很多宗派分歧都是由此引起的。认为我学这个就代表这个宗派,我学这个就不能学那个,等等,这些都是非常成问题的,没有这回事。
【如理认识】所有一切经论,都是让我们断恶修善,都是让我们趋向菩提的。只是说每位法师引导的方式方法不一样。
【观待缘起】我们在山上学,这本学完了学下一本,不是说我们别的不学,还要看每个人的根基条件,这一切都是不一样的,都是有差别的。这些差别造成了我们会不会有成就,有多大成就,这些都是有因缘的,(要看)我们能不能把握这些因缘。
乙三、主宰
主宰,即支配,支配环境、支配其他的人、支配其他的物。
【错误现行】我们总是喜欢去支配别人,做事希望按照我的意见来做,如果提了许多意见都不被采纳就会感到不被重视、没有面子。
乙四、摄彼等义
【我执行相】“我”的表相即(如上所说)“常、一、主宰”,所有的人都是如此。
【如理认识】诸法都是因缘和合的、无常的、没有主宰的,万法如此。
【修行目的】佛陀告诉我们这些道理的目的就是让我们内心不要有束缚、烦恼,否则就会想不开,有问题。所以第一句话就告诉我们“一切法无我”,要逐步淡化“我”、“法”的概念,“我”、“法”的执着,才能排除障碍。
【错误现行】我、法都是一种概念,概念强,就发生执着;执着,就会发生障碍:人与人的障碍、人与物的障碍、物与物的障碍。喻1:认为这个房间好,就非要住这个房间,不去住别的房间;喻2:收藏家,一辈子都在收藏,因为他认为这个东西很好,这些都是一种执着。
人行为的习惯都是由此(概念、执着)引发的。
佛陀、论师告诉我们,这些都是假法。
甲二、认识无我
乙一、圣凡执着
不仅凡夫有执着,外道、二乘,甚至菩萨也有执着。
凡夫:妄执五蕴身心、血肉之躯是我;
外道:妄执神我为我;(神我:印度数论、胜论中所说的“主宰”)
小乘:妄执所取涅槃偏见为我;
菩萨:有生可度,有佛可成,非我不能,于所证真如,有证有得,亦未忘我。
【唯佛通达】只有佛才能达到无我,以一个“无”字来破(“我”)。
乙二、万法无我
一切法本来就是无我的。
一切法的存在,都是因为众生对它的执着,非佛说也。
【假名说法】佛就众生的执着,假名为说法。众生说有,佛就说无。实际上说“无我”也是不得已。
乙三、大乘根本
【明义】大乘佛法的根本宗旨就是“无我”。
若对“一切法无我”有了了解,则对大乘佛法“思过半矣”,有相应的程度(内心的体会)。
【反显】若不是无我,就不是大乘佛法,不能进入大乘之门。
【强调】要入此门,必须无我;只有无我,才能入门。
【常见误区】我们都认为自己学的是大乘佛法,但学了一段时间却学不下去了,学得越久包袱越重,内心越没有力量,越迷茫。
【究其原因】没有真正通达无我,没有了解生命是一种缘起法的假合现象,没有了解生命的无常和短暂,没有认识到生命的重要和可贵。
甲三、树立正见
乙一、认识苦乐
【结合自身】我们一天到晚都在一种感受中度过。苦的感受、乐的感受、不苦不乐的感受。这种感受都是一种世间法,“受、想、行、识”的“受”,百法中的一法。即:我们平常的状态是与“受”相应的。
【观察现象】有人就喜欢苦(与苦受相应),例如工人、农民,天天干活,一天十几小时,如果几天不干活反倒不习惯。
他习惯了,不认为是苦;他心里有目标,就不会苦。
【思维本质】痛苦和快乐不在于外在事物本身是痛苦还是快乐,而在于内心的感受。
【对比认识】世间上的苦乐都是短暂的、无常的;佛法所谈的离苦得乐是究竟的,得到了快乐就永远不会失去,断了痛苦就永远不会再来,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离苦得乐,而不是感知、感受上的引导。
乙二、明确标准
【世间量则】感知、感受上的引导,是我们自己的生活习惯和社会的知识、秩序、法律来约束的。
例如你做的事情可能影响了社会的秩序,影响了社会的道德,与社会的知识不能兼容,标准不一样,他会认为你的行为是错的。但是同样的行为,在另一个国家、另一个地区、另外一个时间,可能又是正确的。
【总括】(世间上的)苦乐在特定的时空因缘下才是有意义的。
【佛法量则】佛法上的苦乐,不是从外在环境、行为上来判断的,是从内心来判断的,是根据圣贤的标准来判断的。
【层层辨析】
要判断,就必须有标准;
谈到标准,就有个人标准、群体标准之区别。
一般我们内心对此没有概念,觉得“我说了就是标准”,即我们常常是以自己为标准的,不知道对方的标准、公共的标准。那对方也是一样,他也是以自己为标准的。他的标准也可能是错的,我的标准也可能是错的,那么大家都需要去学习公共标准。
【问题症结】很多烦恼、争执、纷争都是由此(没有标准,以自己为标准)引起的,都是因为对法相认识不清楚造成的。如果清楚,就能知道问题之所在。
【佛法轨范】佛法,是佛陀修行觉悟以后,经过历代祖师大德的传承(而开出的道路),以这种传承的光明和坦荡,以这种力量来引导佛教徒,使寺庙、僧侣、善男信女身心得到安顿,佛法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传承,而不仅仅是谈理。
谈理,是谈不下去的,必须要在内心建立起来。
佛菩萨为我们开了这条路,我们要认识到这是一条光明的路、正确的路,菩提道。
【宽柔以教】我们对其他人与事要尊重、包容,否则就容易起烦恼,就会难过、有障碍。
要做到尊重与包容不容易,要刻意去培养。对别人不符合佛法的行为,要包容。
【标准对比】佛门群体的标准是戒律,社会公共的标准是法律。
日常行事、工作都有标准。
【归纳总摄】种种标准都是法相、唯识。
【把握内涵】我们学习(百法)后要运用到做人、做事、学习、生活当中,运用到一切时处,而不是记一百个名词。学习法相、唯识的目的,就是要对宇宙人生有系统、完整、清晰的认识,而不是模糊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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