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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因果(知母~修慈)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七》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巳六、摄义

大乘佛道的根本是大悲心。对于以大悲深入大乘道的入道程序,《大乘庄严经论》中说:譬如没有树根,就不会出生其它茎、枝、叶、花、果。

同样,若没有如根的大悲,便不能为利他而忍受各种难行;不能为利他安忍众苦,便不会思惟利益众生的各种方便;远离利益众生的思惟,便不会发起投生 1 的殊胜大愿;不以大愿在三有中获得利益有情的殊胜身,便不能真正成熟无边有情。

因此,没有大悲之根,就没有为利他而安忍众苦的茎、思惟利生方便的枝、发愿受生的叶、随愿转生的花及成熟有情的果。

《圣者嘎亚日经》说:“菩萨菩提心的根本是大悲,有情为所缘,最后成熟有情,犹如妙树成熟殊胜果实,这是大悲大妙树王。”

总之,若懂得大乘一切道果都是由大悲心所生、所支配,就会知道大悲心在大乘道中,从始至终有何等重要。所以,大乘道的根本即是大悲。

辰五、特别教诫应以大悲与菩提心的教授为中心分二:一、应爱惜以无量教理所成立的胜道扼要 二、对此须由积资净障及阅经论获得定解

巳一、应爱惜以无量教理所成立的胜道扼要

若于如是胜道扼要无边教理之所成立,获得定解,于菩提心根本大悲所有法类,何故不执为胜教授?

如果对此以无边教理所成立的殊胜圣道扼要获得定解,则对与菩提心之根本的大悲相关的所有法类,为何不执为殊胜的教授呢?理应执为殊胜教授。

“如是胜道扼要”:“胜道”,是超越声缘道的大乘道,其扼要即是大悲。有了大悲,最初即能引生菩提心,可入大乘之门;中间串习大悲,难舍能舍,难行能行,难忍能忍,便能在大乘道上辗转升进,不退小乘;最后以大悲可饶益一切有情。因此,大悲是大乘道的扼要。

“无边教理之所成立”:“大悲是大乘道的扼要”是以无数教证、理证所成立,是诸佛如来一再印定、千真万确的事实。

故如响那穷敦巴说:“于觉沃所虽请教授,终惟教云:舍世间心,修菩提心。”善知识敦巴讥笑告曰:“此是掘出觉沃所有教授中心。”知法扼要。

因此,须如以下对话所显示的那样,来了知佛法的扼要。

有一次,响那穷敦巴说:“虽然向阿底峡尊者请求教授,但尊者始终只是教诫:‘舍弃世间心,修菩提心。’”

善知识仲敦巴笑着告诉他:“这可是掘出了大觉沃所有教授的核心啊!”

巳二、对此须由积资净障及阅经论获得定解

获决定解,惟此最难,故应数数集聚净治,阅《华严》等诸大经论,求坚定解。

须获定解之处,唯独这一点 (大悲与菩提心是大乘的核心) 最为困难,所以应当数数积累资粮、净治罪障,并且阅读《华严经》等诸大经论来寻求定解。

《华严经·入法界品》中,以二百三十种比喻,极其广泛地赞叹了菩提心的功德。“等”字,包括《集学论》、《入行论》、《大乘庄严经论》、《现观庄严论》等。

如吉祥敬母云:“尊心宝即是,正等菩提种,惟尊知坚实,余凡莫能晓。”

如吉祥敬母所说:世尊!您的心宝即是菩提心,这是正等觉菩提的种子,唯有世尊您才了知的精华,其他人则难以对此获得定解。

卯二、诸余因果是此因果道理分二:一、从知母至慈是悲心之因之理 二、增上意乐与菩提心是悲心之果之理

第二,诸余因果是此因果之理。

“诸余因果”,是指除“悲”以外的知母等六支,“此”是指悲心。

辰一、从知母至慈是悲心之因之理分三:一、以悦意相可使欲令有情离苦之心猛利生起 二、亲之究竟是慈母故,修习知母、念恩、报恩引生悦意慈,由此生起大慈大悲之理 三、观有情为亲人窍诀之出处

初从知母乃至于慈为因之理者。

巳一、以悦意相可使欲令有情离苦之心猛利生起

总欲离苦,数数思惟其有情苦即能生起,然令此心易生猛利及坚固者,则彼有情先须悦意、爱惜之相。

总的来说,欲令有情离苦的善心,只要反复思惟有情的痛苦,就能生起。但是,要让这种心容易生起并且猛利、坚固,则首先必须将有情观为悦意、可爱之相。

以下显示“观有情是极可爱相”与我们心态的密切关系。

如亲有苦不能安忍,怨敌有苦心生欢喜,亲怨中庸 2 若有痛苦多生舍置。

譬如:当亲人有痛苦时,自己内心不能安忍;怨敌有痛苦时,便心生欢喜,幸灾乐祸;不亲不怨的一般人有痛苦时,大多生起舍置之心。

这说明,心执取不同的相,就会引起不同的心态,即:对境受苦时,若执取亲友相,则生不忍心;执取怨敌相,则生欢喜心;执取非亲非怨相,便生舍置心。这是第一条规律。

第一种情况:

其中初者,因有可爱,此复随其几许亲爱,便生尔许不忍其苦。中下品爱,下品不忍;若极亲爱,虽于微苦,亦能生起广大不忍。

不能安忍亲人有苦,原因是有可爱相,而且,随着取他有多亲爱,就会生起相应的不忍他受苦之心。若是中下品的亲爱,则引生下品的不忍;若至极亲爱,则对方虽受小苦,也会生起广大的不忍。比如:孩子稍受小伤,为母亲者就会心疼不已;而旁人爱心微弱,只是稍有不忍。

第二种情况:

【见敌有苦,非但不生欲拔之心,反愿更大愿不离苦,是不悦意相之所致。】

见怨敌有痛苦,不仅不产生欲拔其苦的善心,反而希望他痛苦加重、不离痛苦,这是由于不悦意相所导致的结果。

此亦由其不悦大小,于苦欢喜而成大小。

而且,由于不悦意的大小,对怨敌受苦的欢喜程度也相应有大小。换言之,有多大的不悦意,见怨敌受苦的欢喜就有多大。

第三种情况:

亲怨中庸所有痛苦,既无不忍,亦无欢喜,是由俱无悦非悦意相之所致。

对一般人的痛苦,既无不忍也无欢喜,这是因为对他没有执取悦意和不悦意相的缘故。

以上是第二条规律:心执取可爱之相有多强,不忍他苦的心就有多强;心执取不悦意相有多强,欢喜他受苦的心就有多强。

1、投生:为利生投生为不杂恶业的身体,即不被自私自利发心所染污的清净投生。

2、中庸:介于亲怨之间非亲非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