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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惟苦谛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六》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若未思集、善知惑业生死根本,犹如射箭未见鹄 1 ,是即断截正道扼要,遂于非脱三有之道妄执为是,劳而无果。

如果不思惟集谛,不能善巧了知烦恼和业是生死的根本,就如同射箭时没有看见目标,这是截断了正道的扼要,由此把并非解脱三有的道妄执为道,非因计因而修持,必将劳而无果。

只要是解脱的正道,就能断三有之因,能使心从烦恼中解脱。而邪道是与烦恼不相违的道,不能对治烦恼。

在这一段中,须着重观察心上的因果关系:“思集”、“善知生死根本”、“把握正道扼要”、“趣入解脱正道”,这四者以前前为因能引后后。相反,不思惟集谛,就不能善知生死的根本是烦恼;不知生死的根本是烦恼,就不能针对烦恼励力对治。如此,一切所修不能违逆生死之因,从而截断了正道的扼要。这时候,心处在不能把握扼要的迷乱当中,不会认识解脱三有的正道,而以无明力将非解脱之道执为解脱之道,尽管表面上修种种苦行或谈玄说妙,都与解脱无关。这样缘木求鱼,即便历经无量劫,也徒劳无果。

【若未能知应断之苦集,则亦不明静苦之解脱,故欲求解脱,亦惟增上慢耳。】

如果不能了知应当断除的苦集,也就不能明白静息苦恼的解脱。因此,所谓的求解脱也只是增上慢而已。

对于四谛安立的次第,心中生起定解之后,接下来就要进入修习苦谛。

辰二、正修苦谛分三:一、思惟生死总苦 二、思惟别苦 三、摄义

第二,正修苦分二:一、思惟生死总苦;二、思惟别苦。

思惟总苦,即思惟总的六道生死诸苦;思惟别苦,即思惟六道每一道各各的苦事。

巳一、思惟生死总苦分三:一、思惟八苦 二、思惟六苦 三、思惟三苦

初中分三:一、思惟八苦;二、思惟六苦;三、思惟三苦。

午一、思惟八苦分六:一、安立八苦之出处 二、观待根机的差别而修行之理 三、虽是观察修,然须远离沉掉而修习之理 四、三乘一切功德以如是修行成办之理 五、八苦修行之理 六、其感受生起之量

【今初】

未一、安立八苦之出处

如《亲友书》云:“仁和 2 应厌于生死,欲乏 3 死病及老等,无量众苦出生处。”应如是修。此中修习厌生死者,谓思惟彼是众苦根源。苦者,谓已显说欲乏等四。“等”字摄四,共为八种。此八种苦,是薄伽梵于多经中明苦谛时,数所宣说。

如《亲友书》所说:“国王!你应当厌离生死,因为它是求不得苦、死苦、病苦、老苦等无量众苦的出生之处。”应当按照这样来修。其中,修习厌离生死,是指思惟生死是众苦的根源。所谓苦,即论中已明显宣说的欲乏等四苦及等字中所包含的四苦——生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五取蕴苦,共为八种。此八苦是佛在众多经典中说明苦谛时,多次宣说的内容。

宣说八苦的佛经有:《菩萨藏经》、《入胎经》、《住胎经》、《四谛经》、《正法念住经》、《教王经》、《涅槃经》、《中阿含经》、《广大游戏经》、《毗奈耶经》、《教诫频婆娑罗王经》等等。此等经中,有些宣说八苦,有些宣说八苦的部分。

未二、观待根机的差别而修行之理

修共中士一切所缘法类 4 ,如共下时所说共法 5 ,此亦应取。诸不共 6 之修事,若有慧力,如下所写皆当善修。若慧劣弱,可暂舍置所引教文,惟当修习应时义体。

在修习共中士的一切所缘法类时,如共下士道时所说的共法,在这里也应当取来修习。对于和下士道不共的修法内容,如果有足够的智慧力,则对以下所说的内容都应当善加修习;如果智慧力低劣,则可暂时搁置所引的经教内容,只修习与自己条件相宜的法类。

未三、虽是观察修,然须远离沉掉而修习之理

此等虽是思择而修,然除应修诸所缘外,余善、不善、无记等上悉不应散,当于所缘遮心掉等,亦莫令随昏睡沉没增上而转,当令其识极为明净,渐次修习。

对于这些所缘法类,虽然是以观察修的方式修习,但并不因为是“观察修”,就可以随意散乱,而是除了应当修习的所缘之外,在其它善法、不善法、无记法等上,都不应当散乱。也就是必须一心专注于应修的所缘上,不向其它所缘上散乱。应当对自己应修的法遮止内心的掉举等,也不要让心被昏睡、沉没控制,并越来越严重,应当让心极其清明澄净,如此逐步地修习。

所谓沉没,本论后文中说:“沉没谓心于所缘执持力缓,或不极明,故虽澄净,若取所缘不极明显,即是沉没。”沉没,即心执持所缘的力量松缓或者所缘行相不是很明显。所以即便心中澄净,但如果所缘行相不是很明显,也是沉没。

此段宣说了三个要点:一、所缘应专一,不向它缘散乱;二、对应修的所缘,须远离沉掉,在内心明净的状态中观察;三、须依次第渐次观察修。前代祖师们说:修的时候,要在心中忆持“菩提道次第论”的文句。在远离掉举与沉没后,让文句慢慢在心中显现,然后观察修。这是道次第殊胜的密意,这样修行非常善巧。

《入行论》云:“虽长夜修行,念诵苦行等,若心散乱修,佛说无义利。”此说一切散乱善行,其果微少。

《入行论》说:“虽然长时间修行念诵与苦行等,但如果是以散乱心而修,佛说这并没有义利。”这是说一切散乱的善行,其果利微少。

《入行论》中所说“无义利”,并非全无义利,是以“其果微小”而以否定词说“无义利”,也就是不能直接导向解脱,所获的只是暂时的人天善果,所以宗大师这里解释为“其果微少”。

未四、三乘一切功德以如是修行成办之理

又《修信大乘经》云:“善男子,由此异门,说诸菩萨,随其所有信解大乘、大乘出生,当知一切皆是由其不散乱心,正思法义之所出生。”此中不散乱心者,谓除善所缘,不向余散。法及义者,谓文及义。正思惟者,谓以观慧观察思择。由此显示随修一切功德之法,皆须此二。

另外,《修信大乘经》说:“善男子,由这些不同的门径,说诸菩萨不论有何种信解大乘及由大乘出生的功德,要知道,都是由不散乱心如理思惟法义所出生的。”此中,“不散乱心”是指除了善所缘之外,不向其它所缘散乱。“法”、“义”是指文句与意义。“正思惟”就是以观慧观察思惟抉择。由此显示了随修何种功德,都必须具备这两个条件——“心不散乱”和“如理思惟法、义”。

《辨中边论》云:“随法行二种,谓诸无散乱,无颠倒转变,诸菩萨应知。”

故说引发三乘一切功德,皆须二事:一、除善所缘心不余散、专一而住真奢摩他,或其随顺;二、善观察善所缘境如所有性尽所有性毗钵舍那,或其随顺。

因此说,凡是要引发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的一切功德,都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除了善所缘之外心不余散、专一而住的真实奢摩他(止),或奢摩他的随顺;二、善观察善所缘境如所有性与尽所有性的真实毗钵舍那(观),或者毗钵舍那的随顺。(真实止观与止观随顺之涵义,在本论后文将详释。)

如是亦如《解深密经》云:“慈氏,若诸声闻,或诸菩萨,或诸如来,所有世间及出世间一切善法,当知皆是此奢摩他、毗钵舍那所得之果。”

这也如同《解深密经》中所说:慈氏,你要知道,不论声闻还是菩萨或者如来,这一切世间和出世间的善法,完全都是由奢摩他、毗钵舍那所成就的果。

1、 鹄(gu)的:箭靶的中心,指目标。

2、仁和:对国王的称呼。

3、欲乏:求不得苦。

4、所缘法类:自心所观修的各种法。

5、 共法:与共下士道共同之法。比如,三恶趣苦、粗无常、业果等。

6、不共:与下士道不共之法。比如,细无常、行苦、烦恼的体相与其生起的次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