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业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四》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又见慧泰在火烧地狱,榜文写道:烧僧众一簸箕木札,值二十钱。慧泰承认,还二十文,也从地狱脱出。
又见慧侃,榜上写着:四十人在兰若日,一起供一次斋。慧侃劝外来僧可以吃粥,损失僧众三斗米,故入地狱。慧侃偿还之后也脱出地狱。
又见一位也叫道相的僧人,堕在接烛地狱,手被火烧焦。榜上写道:此人被派为僧众做蜡烛,却缺席不做。同事屡次叫他也不来,还说:“大德怎么能为你做蜡烛?”因为违反僧众,堕到接烛地狱。道相赔僧众蜡烛钱,才脱出地狱。
又见三位沙弥堕在火烧地狱。榜上写道:此寺规矩,绝不烧干柴,此沙弥私燃干柴,地狱门口有一堆虫子向他索命,故堕此狱。昙祥对道相说:“你回寺告诉三位沙弥,应各设一次供,供僧忏悔,能得脱免。”三位沙弥各设一供,得出地狱。
又见明基沙弥堕在沸铁薄饼地狱,火星崩溅,烧灼他的脸面。榜文写道:此人平时为僧众作薄饼,不爱护面,随便把面甩落在地,不可收取,故堕此狱。明基四五年中满脸生疮,受大苦恼,治也治不好。昙祥对道相说:“你可转告明基。”明基也承认,并对僧众设供,得以脱免。
又见沙弥道弘堕入吞铁丸地狱,热铁丸入在口中,烧烂其口。榜文写道:此僧为大众作馄饨,大众不吃,偷吃一碗,故堕此狱。道弘数年来口中生疮,非常痛苦。昙祥叫他为僧众设一次供,才脱免吞铁丸地狱。
有人为常住做事,不畏因果,还有世间“我行我素”的习气。有人感觉自己对常住做了贡献,用一点常住财物,理所当然,是否要像法回一样准备堕入方梁压地狱?有人为常住做事,不按时到岗,不尽职责,是否要像道相准备堕入接烛地狱?又有人为常住做饭,浪费米面,为常住印书,浪费纸张,为常住管理财物,不认真负责,是否要像明基沙弥一样准备堕入沸铁薄饼等地狱?
懒庵禅师曾说:“常住之物,不可丝毫有犯,其罪非轻,先圣后圣,非不叮咛。往往闻者未必能信,信者未必能行,山僧或出或处,未尝不以此切切介意,犹恐有所未至。”意思是说,常住财物不可丝毫有犯,一有犯着,罪过极重!古今诸圣没有不以此叮咛教诫,往往听者未必能相信,相信也不一定能遵行。老僧出外或住寺院,向来把此事切切放在心上,却仍恐惧有做得不周到之处。
唐代汾州启福寺住持僧惠澄,一天生病作牛吼声死去。寺院有位长宁师,夜晚见惠澄走过来,容色憔悴,对他说:“其它罪还比较轻,唯独盗用常住物,罪业极重,因为我互用了三宝物,受苦难言,请你救我。”长宁师为他诵经忏罪。
一个多月后,他又来说:“蒙你为我诵经,苦已止息,现在我另住在一处,不知何时才能解脱。”
住持惠澄因为互用三宝物而堕落受苦。佛物、法物、僧物,各有所属,不能互用。不能用供僧物供佛,不能用供法物供僧等等,大众僧物四事供养等也不可互用,比如僧众有衣财而无食粮,需要将衣财挪用为道粮时,必须白众忍可,才能动用。事后仍旧补还,不算犯盗罪。
北周时僧人慧旻,在家时善于贩卖,年少出家,却不务修行。一次,他在负责僧众的仓库厨房时,偷吃了食物。另一次在管理僧众财帛时,借此方便割取盗用。后来他得病死去,托胎在牛腹中。牛生下来,相貌光亮,身躯庞大,蹄角圆好。众人都很爱惜它,另加饲养。
有一次,让它拉一车竹子,要上斜坡时,如何用力牵拉也不能登上。牛累得两膝屈地,脚肘和鼻孔都往外流血。
绵州有位双男师,是个不测之人。他在来益州的路上正好遇到,感叹地说:“是这个人!”说完就以手抓住牛角,对牛问讯:“旻公还债怎么这样辛苦?”牛听了泪下如雨。旁边的人见了都心生悲愍,转告慧旻的弟子,一起把牛赎出。牛数日不食,就死去了。
慧旻不重因果,做牛还债,何等辛苦!三宝门中造业果大,不懂因果,身心放逸,一天内就会造下很多堕恶趣业。一定要学好因果,牢固树立因果正见,事事谨慎取舍,才能避免造业堕落。
洞山禅师曾说:“常住须凭戒力扶,莫将妄用恣贪图,掌他三宝门中物,惜似双亲两眼珠。暗里纵能机巧算,冥中自有鬼神诛,丝毫若也无私取,免得来生做马驴。”(常住须要依靠持戒之力来扶持,切莫妄用私取,满足自身的贪欲。掌管三宝门中的财物,要似爱惜父母的双眼一样。暗中纵然能机巧算计,冥冥中自有鬼神惩罚。丝毫也不能取为私用,免得来世做马做驴还债,苦不堪言。)
以下是《感应篇例证》中的几则事例:
长兴县有个王某,做人一向狡猾蛮横,买人田产,定了契约后,只付一半钱;而放债时,却强行扣住债券,别人明明已还,他还拿着债券去讨债。他做这种事已经习以为常。
一天,王某突然死了。而邻家刚好此时产了一头牛。主人看牛时,牛忽然说起人话:“我是王某,因为居心不良,加上过去欠你的田价,所以做牛来还债。现在烦你叫我儿子来,我让他还债给你。”
主人大吃一惊,马上把王某的儿子叫来。他儿子很凶,甩着胳膊进门,大声问嚷:“牛在哪里?”主人指给他看,他问牛:“你能说话吗?”牛卧地不答,再问仍然不答。儿子生气了,他把主人摔倒在地,对他说:“你竟然说我父亲变牛!”
这时,牛跳起来叫儿子的名字,呵斥他说:“你还敢打人,我是你父亲。刚才你问牛在哪里,我又气又羞,所以不愿回答。”
它一一对儿子交代,买某笔财产时没有付够钱,应补多少;某笔债务的契约没有退还,放在哪个箱子里,叫儿子必须为它一笔笔了结,使它解脱罪苦。说完,牛就倒地而死。
王某看来有手段有方法,但巧取豪夺之财终须一点一滴全部吐出,又能占到什么便宜?当初仗势欺人,横行霸道,后来沦为牛身,受人使唤,气焰又到哪里去了?权威不与取的钱财,需要做牛来偿还。所以,玩弄小聪明,实是大愚痴;忠厚本分,才是大智慧。认识业果不虚,欺人、压人、占人之心就会冰消瓦解,就懂得吃亏就是占便宜,占便宜就是吃亏。
第二则事例:
明朝太原王艄公,借乡里长者一两八钱银子,买了一条船维持生活。家里稍富时,王艄公忘了长者的恩情,没有归还所借的银子。一晃八年过去,长者也忘记了此事。
有一天,长者走到屋旁,竟看到王艄公的腰间系了腰带,蹿入了牛栏。很快,牧童来告诉说:母牛生了小牛。长者去看,见小牛腰间仿佛有腰带印子。他心里就默默记住。
过了一年多,小牛长得很肥,长者让牧童牵出去卖,路上遇到何屠夫,问他卖价。牧童说卖一两八钱银子,是长者交待的价。
屠夫暗自高兴,他认为这头牛不止这个价,就按价买下。又有一位农民见牛后说:“这牛好肥!现在正值春季,怎么忍心杀它?卖给我耕地好吗?”屠夫见机会来了,就骗他说:“我刚才出二两五钱,再加一钱,就卖给你。”农民一算,这牛的价钱超过这个数,很高兴以二两六钱买下了。
牛在农民家,不需要看管,能独自出去回来。有一天没见它回来,农民到处寻找,结果发现它坠崖而死。农民心里懊恼,二两六钱银子全泡汤了。
后来,他在市场上遇到何屠夫,两人一起谈论这件事。农夫租过长者的田,他得知牛是长者所卖,就去问长者:“这头牛为什么卖这个价?”
长者说:“这头牛是王艄公投胎来还债的,我是亲眼所见,他原先欠我一两八钱银子,所以也卖这个价。”
何屠夫听到这事,忽然醒悟:“王艄公欠我八钱银子的肉钱。”
农夫也开悟了,原来他借过王艄公二两六钱银子没有还,他买牛是如数还债。这事发生在明朝万历十七年。
所以,天道公平,人算不如天算。屠夫认为一两八钱买进,二两六钱卖出,一转手就赚了八钱,真是好买卖。农民买牛后,牛不幸跌死,自叹倒霉,白白丢掉二两六钱银子。实际上,屠夫得八钱是命里该得,有什么可得意呢?农夫失二两六钱也是理应偿还,有什么好懊恼呢?得意、懊恼都只是浪费感情。只有长者厚道,乐天知命,无非分之想。
可见,应得的自然得,应还的自然还,事事都是未作不得,已作不失。不明此理,就会以为可以凭聪明算计大发横财,其实都是做白日梦。不知因果的人,总免不了非分之想,于是炒股、做房地产、买进卖出,赚了笑,赔了哭,真是可怜痴呆汉!
从这里也看到“不与取”三字的妙义,原来是:与你的才能取,不与你的无论如何也取不到。已作的自然会给你,担心什么?未作的如何能强占得,得意什么?“不与而取”、“不劳而获”,只会“不得而舍”、“以劳偿还”。这样思惟,岂不省了许多妄想。人生中,名闻利养、妻财子禄,只应不迎不拒地随缘消受。天天你争我夺,有什么必要?纯是徒劳,毫无意义。
下面请看《清凉山志》中记载的案例:
隋朝代州有个叫赵良相的人,家产上万。他有两个孩子,长子赵孟,次子赵盈,其中赵盈强、赵孟弱。父亲在临死前把家产分为两份,哥哥赵孟分得多。等到赵良相死后,赵盈就把哥哥的财产占为己有,只给哥哥一所园屋。结果赵孟只有靠做佣工养活度日。
不久,赵盈死去,转到哥哥赵孟家做他儿子,叫赵凡。后来赵孟也死了,生在赵盈家,给赵盈做孙子,叫赵先。到他们长大时,孟家越来越穷,盈家越来越富,结果赵凡靠给赵先家做佣工来糊口。
有一天,赵凡的寡母对他说:“赵盈占你家产,使你这么贫穷,你还去他家做奴仆,不觉得羞耻吗?”赵凡听后,怀恨在心,就想杀死赵先。
开皇初年,赵凡跟赵先一起朝五台山,进入峨谷东面几十里的地方。山谷深旷无人,赵凡趁机拔刀对赵先说:“你祖父和我父亲本是弟兄,但你祖父霸占我家产业,使我家世代贫穷,今天还要做你仆人,你忍心吗?我今天要杀你。”
赵先见势不妙,拔腿就跑。赵凡一路追入树林。这时,赵先见到一座草庵,飞快地跑了进去。
赵凡赶到时,有位老僧从庵中出来,对他说:“你来干什么?”赵凡说:“我追冤家。”老僧笑道:“你暂时放放,我让你自己明白。”然后给他一种药物,让他以茶汤服下。他如梦初醒般记起往事,感愧自伤。
老僧说:“赵盈是赵凡的前身,他霸占哥哥的产业,实际是自弃福业;赵先是赵孟再来,他只是领取份内家产,他父亲的遗嘱还在呢。”两人听后,都舍俗入于佛门,后在弥陀庵去世。
不了解三世因果的真相,会觉得天理不公,赵凡家世代贫苦,父亲受赵盈家欺负,儿子还要给他孙子家做工,真乃奇耻大辱,不杀不足以解恨。可是用业镜一照,才知道占便宜的吃亏,吃亏的占便宜,天理原本公平,原先的怀恨岂不可笑!到底该恨谁呢?因果报应丝毫不爽,不与取的就要偿还,哪里能逃得掉?所以,对业果关系生起胜解,就有很大力量,一切攀比之心、一切非分之想、一切投机心理、一切怨天尤人,都可以由此正见一并遮除。
再看一则书中记载的事例:
台湾在日据时代有一户著名的米商。他最初做买卖时,耍卖手段,短斤少两。致富之后,开始巴结日本权贵,收买当地流氓,作威作福,鱼肉人民。进而设法操纵当地粮食价格,以便经常获取暴利。当时老百姓惧其淫威,不敢反抗检举。
没想到台湾光复不久,这家人的报应也随之而来。先是米商的长子在日本念医科,费尽万千家产,才学成归国,第二年正想开医院时,却突然得病,医药无效,很快死去。不久,米商又被过去一度被他收买的流氓敲诈。有一次流氓来索取,他不给,被对方打得七窍流血,不久便一命呜呼。米商的事业很快就停顿衰败,他太太也离家与人同居。留下的子女都无一技之长,无法谋生,女儿为了生活不得不下海当酒女,几个儿子也是游手好闲,在坐吃山空之后,不得不到餐厅打杂、跑堂。
米商的钱财来路不正,他是以欺诳和权威不与取敛财暴富。这种财来得快,去得更快。他看似精明,能把他人的钱财骗到自己腰包里,但天道好还,巧取豪夺,就让他败家破财。首先,耗尽万千家产在日本学医归国的长子突然病死,然后自己被流氓敲诈,死于非命,再是树倒猢狲散,一个富豪之家不几年就完全败落。这还只是现报,后世还有漫长的恶趣之苦,需要一点一滴地领受。
1982年台湾《新生报》登载一则消息:
某少女发生车祸之后,成了植物人,十九年中一直昏迷不醒。她的父母倾家荡产也无法使她恢复正常,而且为照顾女儿,他们受尽了人间折磨。她的母亲已累倒,而且得了心脏病,生活无法自理,只有父亲一人在旁侍候,这位植物人,每半小时要替她抽痰一次,每一小时要替她翻身一次,并且清除大小便数次,永远有洗不完的尿裤,永远没有休息的机会。为什么他们会遭遇如此不幸呢?原来少女的父亲在1958年曾开车撞死一位姓陈的寡妇,留下七个孤儿,事后虽然和解,但她父亲却一直置之度外,既不赔偿,也不照顾七个可怜的小孩,使他们遭受很多痛苦,当时引起人们的公愤(应赔偿而不赔偿,是造不与取业)。不曾想五年后,他读高中的女儿被计程车撞伤,事后寻遍了名医,用尽了秘方,请遍了道士、乩童、法师和高山族的巫师,花费了上万元去美国就医也毫无起色。十九年后,少女仍未醒来,她的父母和家人注定要继续接受漫长而残酷的煎熬。她的父亲虽然逃避了法律制裁,却无法逃避业的报应。
所以,天理公平,应负的责任是推卸不了的,如果推卸,只会使身上背的业债越来越沉重。
清代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有一事:
恒王府长史东鄂洛,被贬到玛纳斯地方,此地属于乌鲁木齐管辖。一次,东鄂洛在去乌鲁木齐的途中,为了避暑而选在夜晚赶路。途中,下马在树下稍事休息。这时,有人走过来,半跪着向他问安,自称是陈竹山属下的兵卒刘青。
两人谈了一阵之后,东鄂洛上马要走,刘青说:“我有一件小事拜托,求您给乌鲁木齐印房官的奴仆喜儿带个信,他欠我三百文钱,我现在处境贫寒,他应还钱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