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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业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四》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再看一则事例:

左营有位杀猪多年的屠夫,每当他以尖刀刺入猪喉时,猪都会嚎嚎惨叫,痛苦难忍,鲜血喷溅四处,等血流干时,猪抬高头,深深叹气而死。屠夫见此情景,总觉得猪可怜,就想改行不再杀猪。但他改行后仍操杀业,运输鸡鸭到全省各地贩卖,有时自己宰杀后,去市场贩卖。

一天,他满载着鸡鸭,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突然轮胎脱落滑出,虽然没有造成大祸,但是笼子被撞开,鸡鸭到处乱飞乱跑。后面的人看到这种情形,都停下车来帮他捉。事后屠夫换好轮胎继续上路。

到市场卸了货之后,他又马上赶回南部。当车子驶到前一天发生事故地点时,后胎再次脱落,车子倒翻,屠夫后脑倒撞,颈部被方向盘正中刺伤,血流满地,就像猪被刀刺喉时的情形一样,腿部也骨折,刺穿了肌肉。旁人赶紧把他送到长庚医院急救,七天之中昏迷不醒。

最初几天,他总看到被杀的猪,一群群地跑来向他讨命,后来是鸡群、鸭群,有些是断头断脚,有些头和身体没有全断,只留一层皮连结着,甚至有开膛剖肚、肠胃拉出身外的,种种恐怖之相,都是索命而来。七天之中,他被过去的冤家债主折磨得奄奄一息。

第六天时,他感到自己要去爬一座刀山,后面跟着许多众生,高山上利刀森罗,从上而过,即便不粉身碎骨也是体无完肤,但又欲退无路。后面的众生纷纷指责说:“这些刀子都是你以前用来杀猪、杀鸡、杀鸭的,杀别人时不知道痛苦,现在让你尝尝用刀子杀自己的滋味。”就这样屠夫被逼上刀山。这时他仍躺在病床上,迷糊之中叫道:“我不要上刀山!我不要上刀山!”喊过后,全身冒冷汗。直到完全清醒后,他拔掉针头,对家人说:“这七天,我都在地狱中度过。”

在这则案例中,屠夫没有因果正见的指引,走的完全是一条自毁毁他的罪业之路。他如果能预见自己奋斗的结局是这样悲惨,必不会长年马不停蹄地造作杀业,宁可乞讨过活也不做屠夫这一行业。可是他像盲人一样不明因果,虽然不杀猪,却转为贩卖、宰杀鸡鸭,仍是在造作杀生业,结果日夜劳作只是把自己往刀山里送。这源源不断的黑业与苦果究竟从何而来?答案是从不识业果的愚蒙而来。如果他对杀生业果有所认识,这一切杀生的罪业与果报就能提前遮止。可以说,一个人心中生起了业果正见,一道道通向恶趣的门就可以提前关闭,一道道通往善趣的门就会顺利打开。自己思惟业果之理生起定解,就是救自己,设法使他人产生定解,就是救他人,所以说,因果法门是拯救世间的妙法。

酉二、堕胎杀生的因果 事例

堕胎是杀生恶行,以事、意乐、加行、究竟衡量:事,是胎儿,并非无情法或低等生命,而是极宝贵的人身。意乐中:想,是对胎儿作胎儿想;烦恼,是贪、嗔、痴中任一种,比如,未婚怀孕为遮人眼目或不想抚养儿女而自己堕胎,或古代一夫多妻,妻子嫉妒小妾有孕,下药堕胎;等起,是乐堕胎欲。加行,是服药打胎或作人工流产手术等。究竟,是胎儿断命根。因此,堕胎就是杀业,堕胎者就是残害亲身骨肉的杀手。

《感应篇汇编》中有一则事例说:

郭印的女儿引凤,被鬼卒追摄,遍游了十八地狱。在最后一所地狱中,她见阎罗王端坐在大殿之上,下面站有好几百个女人,每个女人身边都有一个小孩抱着脚索命。小孩当中:有些是因为母亲生育女儿过多而被投水溺死;有些是因为家里贫穷,无法养育而死;有些是妻嫉小妾怀孕而被用药打堕;有些是私胎而被母亲毒死;有些是以争斗损胎而致死;有些是因看护不慎死于非命。阎罗王都一一追查。这些犯了杀罪的女人手脚都带着刑具,看起来身体都显得枯槁瘦弱。

引凤回来之后,把地狱中的见闻详细告诉了父亲,并书写在天宁寺墙壁上,作为后人的警戒。

经论中讲,当神识进入母胎与受精卵和合而成为名色时,就得到了再度做人的宝贵机会。这种机会比盲龟值遇轭木之孔还要难得。身为人母,本应当负起精心孕育新生命的责任,但有些人丧尽天良,竟能狠心把自己的骨肉扼杀腹中。胎儿不是无情物,是一个生命,他们被打堕时有着强烈的痛苦,母亲残忍地剥夺他们做人的权利,会引起他们的极度愤恨。从此,血肉相连的母子变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如果不以四力忏悔,解释怨结,决定会以此杀业堕入恶趣。世人何苦为了贪欲之乐或眼前的方便,做出这种残忍的杀子恶行?《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云:“有十种业,能令众生得短命报,一者自行杀生,二者劝他杀生……七者坏他胎藏(自己堕胎),八者教他毁坏(教人堕胎)……,以上十业得短命报。”

下面是一位现代女士的亲身经历:

曾女士毕业于中文研究所,结婚三年半,有一个男孩。后来,不幸被强暴,内心受到很大打击。为了抚平内心的创伤,她每天虔诚地诵经拜佛。

一段时间之后,她回到一家寺院,见到过去关心过她的师父,师父对她的遭遇深表同情,要她到佛前燃香,恳请冤亲债主出来释冤解怨。

当时她以恳切忏悔的心加以祈求,没想到不久有一个小女婴附在信徒身上,表示要找她,而且以极为怀恨的态度表示自己是她堕胎的孩子,使她吓了一大跳。后来她回忆起,刚结婚不久时,有一次害怕太早怀孕无法负担养育子女的费用,她和先生商量,结果到西药房买了避孕药服用,想不到吃了就发生堕胎效用,无意中杀害了一条无辜的小生命。

这个女婴后来表示,为了报复她,经常故意把她儿子弄得啼啼哭哭,而且每次都哭很久。她的孩子有时很顽皮,独自一个人出去玩,又不听话,叫他不准玩危险的东西,他偏要玩,有时自己走上大马路,任凭母亲在后面追也不回头,有时非常任性,竟然还会狠狠地打母亲。曾女士忍无可忍时,常常打孩子出气。但是奇怪的是,孩子一有机会接近师父或听到佛号时,他又显得乖巧驯服,比平常温和许多。

曾女士因为服用避孕药而导致堕胎,以误杀尚且引起胎儿的怨恨,何况有意堕胎,怨业当更深重。如果不励力忏悔,只有堕到地狱去了结这笔业债。

古人有尊重生命和因果报应的观念,人们视堕胎为邪行,而今天堕胎却成了司空见惯的现象。据报道,目前中国每年的人工流产为一千万例,其中有一半是未婚女性,换句话说,每年有一千万胎儿被父母杀死,相当于几十倍南京大屠杀的受害人数,如果把流产胎儿的身肉堆积起来,将是一座巨大的尸山。因果观念的泯灭,导致出现这样举国若狂、家家草菅人命的恶相。所以,要挽救世道人心,必须首先从因果着眼,只有人人懂得因果,才能化戾气为祥和。

下面是一则胎儿求救的现代事例:

事情发生在1987年,主人公是台湾屏东县的林美惠女士。她婚后生了二女,再怀第三、第四胎时,因为害怕又生女儿,就和丈夫商量把胎儿拿掉。当时虽然没有信佛,但内心仍抹不去一份愧疚和难过。

到了十一月,她又怀孕,虽然他们家很希望生个男孩,矛盾的是害怕又生女儿。当时她上班很忙,暂时不想生孩子,就和丈夫商量,决定把胎儿拿掉,并跟丈夫说好,等他有空,就去妇产科拿掉胎儿。

做这个决定的当晚,她不知不觉做了一个梦,不同于以往模糊的梦,而是很清晰的梦。在梦中,她看到一尊雕像的观世音菩萨,穿着白衣,非常庄严,接着天空放出一望无际白色的大光明,面对这个境界她非常欢喜。这时耳边忽然响起小孩的声音:“妈妈!求求你留下我好不好?”声音非常细柔悦耳,可是她无心去欣赏这样好听的声音,脱口就说:“不行啦,万一又是女儿怎么办?”小孩继续求着:“妈妈!求求你留下我好不好?我会很乖很乖的啦。”她仍然拒绝:“不行啦,万一又生到女儿怎么办?”结果声音消失,她就醒过来了。

当时她不信佛,也不在意这个梦兆,仍旧照常上班、下班。奇怪的是,晚上又做了同样的梦,只是观世音菩萨不再显现,直接望见一望无际非常漂亮的大光明,随后又响起轻柔的声音:“妈妈!求求您留下我好不好,我会很乖很乖的啦。”非常诚恳的乞求,但她依然拒绝:“不行啦,万一又是个女儿怎么办?”相同的梦境大约持续七天左右,小孩总是在请求得不到回应后,消失于梦中。当时梦中清楚地觉得是两个人在对话,但又感觉好像自言自语似的。

第七天晚上梦中,小孩又来了,仍然很诚恳地祈求留下她,而且是不断反复请求,林美惠也是反复地拒绝,最后一次小孩说:“妈妈!求求你留下我,我会很乖很乖的啦,我跟两个姐姐不一样喔!”说完之后,不等林美惠回答,小孩就不再理她,直接消失于梦中,她也随即醒来。

林美惠做梦之后,就和丈夫商量,考虑到这次梦境很特别,连续一个礼拜小孩一直这样祈求,而且还说和两个姐姐不一样,他们认为应该是个男孩,就决定把孩子留下。

后来生下来是个女孩。孩子从小和佛菩萨有缘,对三宝有信心,幼小的心灵就知道慈爱众生。她三岁那年的农历除夕,在婆婆家过年。婆婆忙着杀鸡,她把小脸挨过去问婆婆干什么,婆婆说:“我在杀鸡,拜过之后,挑最大的鸡腿给你吃。”孩子听了竟然板起面孔,一只小手叉着腰,大声说:“你们杀鸡鸡,以后鸡鸡就找你们算账。”在她四岁那年,一次母亲为她洗澡,她突然说:“妈妈你出家,要带我一起出家!我不像两个姐姐要嫁给别人。”这就是她和两个姐姐不一样的地方。(《记梦!请听胎儿求救的呼唤》)

将心比心地想一想,如果自己是胎儿,在母亲腹中最希望什么?最希望母亲能孕育自己,让自己平安降生在人间,得到做人的机会。从佛法来说,多劫以来在恶道轮转,多么希望能生在人间,得到暇满身,发展智慧和慈悲,以成就生命的大义!如果母亲能把自己孕育成人,该多么感恩母亲!相反,母亲把自己扼杀胎中,剥夺自己做人的权利,那有多么悲惨!按这样为胎儿着想,就会明白应当尽全力给他做人的机会。

有一位台湾东海大学毕业的李丽慧居士,一次她到医院妇产科作产前检查,医生由超音波看出,胎儿的肠子全部都胀大了,而且腹内积有很多腹水,整个腹部胀大,医生判断胎儿先天不正常,是个畸形儿,建议她堕胎。根据妇产科医生的诊断,胎死腹中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以当时腹部胀大,看起来即使是胎死腹中,也无法从阴道自然生产,必须要剖腹产。在这种情况下,李居士没有丝毫迟疑,她马上就说:“即使胎死腹中,需要剖腹来产出一个死胎,我也愿意,我绝对不杀死我的小孩。”因为她曾经受过五戒,以她坚持要守这条不杀生戒的强烈愿心,以及作为一个母亲的爱心,支持她突破这个困难的障碍。当时发现胎儿畸形时,她去拜见广化老法师,法师坚决地告诉她:“好不容易得到人身,怎么能伤害他呢?只要还没有生下来,一切都可以转变,给他取名叫进成,成功的成,一定要他成功生下来。”而且法师为胎儿作了胎内皈依,又介绍她去拜访道源老和尚,老和尚也很坚定地为孩子取名为平安。

李居士为胎儿作皈依后,每天受持《观世音菩萨普门品》,持念观世音菩萨名号一万声,她以虔诚的信仰坚定地念观世音菩萨,终于平安地生下了“成平安”。一直到她生产之后,医生都还不敢说孩子是正常的,还一直为他作各种检查,但是检查到最后,证实孩子是正常的。所以,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让这样的难产儿平安生产。(印光大师在文钞中,一再教导妇女,临产时要出声念“观世音菩萨”,保证不会有痛苦难产之事。)(出自道证法师著作)

由以上的事例看出,善恶业描绘出的景象截然不同。当一位母亲决定宁可自己受苦也要成全孩子时,以她的德性,终于使恶因缘转为吉祥;相反,如果一位母亲只图自己方便,随意扼杀胎儿时,她就变成一名刽子手,不但丧失了做母亲的人格,还背上杀子的沉重业债,不但这一世备受良心谴责,来世还要感受无边痛苦。所以,天下的父母们,在胎儿性命攸关之际,是做罗刹还是做菩萨,一定要考虑清楚,作出正确的抉择。

未二、不与取分二:一、何为不与取 二、以事例说明不与取因果

申一、何为不与取

不与取。事者,谓随一种他所摄物。

不与取的事,是任何他人摄持的财物。

意乐分三:想与烦恼俱如前说。等起者,谓虽未许,令离彼欲。

不与取的意乐分三:一、想:于事无误想;二、烦恼:贪嗔痴中任何一种;三、等起:在没有得到物主许可的情况下,令财物远离彼处的欲。

加行中,能加行者如前。加行体者,谓若力劫,若暗窃盗,任何悉同。此复若于债及寄存,以诸矫诈欺惑方便,不与而取,或为自义,或为他义,或为令他耗损等故,所作悉同成不与取。

不与取的加行中,“能加行”是自作或教他作;“加行的体性”,是以势力劫夺或暗中盗窃,任何一种都属于不与取。而且,对债务及他人寄存之物,以种种狡诈欺惑的方法行不与取,或为自利,或为他利,或为使他人损耗等,所做都成为不与取。总之,有权威不与取、盗窃不与取、欺诳不与取三种。

究竟者,《摄分》中说:“移离本处。”于此义中,虽多异说,然从物处,移于余处,惟是一例,犹如田等无处可移,然亦皆须安立究竟,是故应以发起得心。

不与取究竟,《摄抉择分》中说:“移离财物的本处。”对此,虽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但从财物所在之处移到他处只是一种情况。比如田地等无处可移,但也须要安立不与取究竟。因此,应当以发起得心作为不与取的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