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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自释讲记(一)

《入中论自释讲记一(未定稿)》 ︱ 月称论师.造︱智圆法师.讲授 ︱

下面继续引用经文:

又云:“复作是念:诸有为法和合则转,离则不转,缘聚则转,不聚不转。我如是知此有为法多诸过患,应当断除和合缘聚。然为成熟诸众生故,亦不毕竟灭除诸行。佛子!菩萨如是观察有为,多诸过患,无有自性,不生不灭。”

《十地经》中又说:“菩萨又这样想:这些有为法在因缘和合的时候就会运转,因缘一离散就不再运转。也就是缘聚时运转,缘不聚则不运转。我这样就知道,有为法有很多过患,所以应当断除种种因缘的聚合。(六地菩萨这样观察后,知道应当截断这些流转的因缘,后后的错乱相才不会现起。只要因缘持续,就不得不辗转变起后后的果法。这样一来,错乱的流转相永远无法止息。)

然而为了成熟众生的缘故,也不是毕竟灭除诸行。佛子!菩萨像这样观察有为法,具足很多的过患,但实际上,这些都只是妄现,没有自性。正现的这些生灭妄相,本来不生不灭。(所以,一切缘起显现毫无自性,依他起识也不例外,同样不是实法。)”

下面中观师总结:

谁有心者见此教已,计识实有,如是计者唯由自见之所迷耳。

有心的人,见到这些佛的经教之后,如果还计执依他起识实有,那么,这样计执的人,只是被自己的妄见所迷惑罢了。

故知经说唯心 ,是为显示唯心为主,非说无色,为显心为主故。

所以要知道,佛经中说的“唯心”,是为了显示“唯心为主要”,不是说没有色法,是为了显示心为主要的缘故。

以上中观师通过引用并解释《十地经》,破斥唯识师承许的“无有外境,唯有内识”的宗义,并指明佛经中说“唯心”的密意是“唯心为主要”。

下面中观师从正面建立“唯心为主要”:

颂曰:

有情世间器世间 种种差别由心立

经说众生从业生 心已断者业非有

有情世间和器世间所摄的千差万别的法,没有心外的作者,唯一由自心建立。经中说众生都是由自己所造的业成熟而出生,心已经断尽就再没有业了。

有情世间,谓诸有情各由自业烦恼所得我事。

世间万法分为“情”和“器”两类。

偈颂中的“有情世间”,指诸有情各自由自身的烦恼和业,所感得安名为“我”的事相。意思就是,名言中的“我”,或者补特伽罗,是在五蕴相续上假名安立的。因此,有情世间就是指我们平时称之为“我”的具体内涵——诸蕴相续。

器世间,谓由有情共业所感,下自风轮上至色究竟天宫。

偈颂中的“器世间”,指由诸有情共业所感,而变现的从金刚大地下的风轮,直到色究竟天之间的环境。“器”指容器,由于外界环境像容器一样,能够容受诸有情,所以叫做“器世间”。

下面解释偈颂中的“种种差别由心立”:

如孔雀等翎各种杂色,是由孔雀等不共业所感。莲花等各种杂色,是由一切有情共业所感,余亦应知。

有情世间的差别,比如孔雀等翎羽的各种颜色,是由孔雀等有情自身的别业所感。器世间环境上的差别,比如莲花等的各种颜色,是由一切有情的共业所感。其他都以此类推。

意思就是,有情各自根身上的显现,由他们自相续中的别业成熟而变现,并非以他人的业所感。诸多有情共同依存的器界环境,这其中的种种显现,由这些有情的同分共业成熟而变现。譬如我们地球上的人类,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身体、心态、命运等等,这些都是每个人的别业所感。我们共同处在一个地球上面,共同受用的日月、地水火风等的环境,是大家的共业所感。

下面解释“经说众生从业生”:

经云:“随有情业力,应时起黑山,如地狱天宫,有剑林宝树。”

佛经中说:“依随有情的业力,成熟的时候会现起黑山等的现相。譬如,造恶业者,以恶业势力的成熟,转生到地狱当中,心前会显现剑叶林等的痛苦境相;造善业者,以善业势力的成熟,上升到天宫当中,心前会显现宝树等的安乐境相。”

下面解释“心已断者业非有”:

如是一切众生皆由业生。业复依心,唯有心者业乃有故,其无心者,业亦无故。

像这样,一切众生各自感受的苦乐境相,都是从自身造作的善恶业中出生。这些身口意的造作也是依止于自心,唯有具心识的有情才有业的缘故。也就是说,心会起颠倒想、如理想等等,这些现起的心,会驱使身口意发生种种的造作,这样才能安立业。如果没有心,业绝对无法安立。就像石头、木头等法,因为它们没有心识,就不会现起任何的造作,不会发生业。

由此建立“唯心为主要”:

故众生流转,心是主要因,余则不尔。故经安立唯心为主,不立外色。

因此,众生不断地在六趣当中流转,就是因为有业的驱使,才不断地变现各种现相。而业又是依止心才发生的。所以,心是众生流转的主要因,其他心外的色等法不是。因此,经中安立唯一以心为主要,不安立外在色法等。

下面讲心外的色法不为主要:

颂曰:

若谓虽许有色法 然非如心为作者

则遮离心余作者 非是遮遣此色法

虽然承许有色法,但是色法不像心那样,成为万法的作者,所以不为主要。以“唯心为主要”遮遣的是心以外的其余作者,并不是遮遣此等色法。

色指尘聚,此中有计自性等为作者,有计内心为作者。色非作者俱无诤也。故应观察自性等作者。为破彼无作者相故,说有作者功能之唯心乃是作者。由破自性等作者,自即得据所诤之境。

偈颂中的“色”是微尘积聚的意思。在这个世界上,有的宗派计执自性、自在天等心外的法为万法的作者,有的宗派认为内在的心是万法的作者。但是无论认为什么是作者,对于色法不是万法作者这一点,彼此都没有诤论。所以,应当观察承许自性、自在天等为作者的宗义。既然如此,为了破除自性、自在天等是作者的观点,说明这些法不具万法作者体相的缘故,经中特意说到有作者功能的唯一是心,所以心才是万法的作者。通过破除自性等是作者,自宗就占据了所诤之境。也就是自宗的立论获得胜利,占据了真理的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