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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自释讲记(一)

《入中论自释讲记一(未定稿)》 ︱ 月称论师.造︱智圆法师.讲授 ︱

今更当说过去识中亦无功能。颂曰:

现在宣说过去识当中也没有功能,颂文中说:

若灭功能成熟生 从他功能亦生他

唯识师说:一个已生的识,灭了之后,会在识田里熏下一种功能,当这种功能成熟的时候,就会出生果法。也就是从他性的功能中,出生他性的果。

这里对方承许的是,过去识灭后,在识田里熏下能生将来识的功能。此功能属于过去识。

若谓已生正灭识,为生果故,于阿赖耶识熏成功能差别,从彼已灭识之功能成熟,而生当生之识者,则应从他功能而生他果。

以杀生为例,一个人拿刀刺向牦牛,这时,他生起了一个杀生的识。而这个识第二刹那无间就灭了。虽然杀生的识已经灭了,但将来必定会出生果报。因为识灭的同时,就在阿赖耶识当中熏下了习气,或者说熏成了一种功能差别。当这种已灭的杀生识熏下的功能,在未来位成熟的时候,就会出生在地狱里受报的识。也就是过去识灭后熏成了功能,这个他性的功能成熟,就会出生未来他性的果。

何以故?颂曰:

为什么说 “从他功能而生他果”呢?下面唯识师具体解释。颂文中说:

诸有相续互异故

如云:“达努谓增广。”以辗转义名曰相续,犹如河流相续不断,因果相续转时,由于生死辗转无间,次第不断,是三世诸行刹那之能取。由此遍于相续支分刹那中有,故相续支分之诸刹那,名有相续。彼等互异各别为他,是敌宗所许,故果刹那后时生者,离因刹那习气而是他性,是则从他功能应有他生。

梵文的字界“达努”是增广的意思。再加上字缘,就有辗转的意思,叫做“相续”。就像河流一样相续不断。同样,因果相续流转的时候,由于生死辗转不断,刹那刹那次第而行,所以这个相续就是过去、现在、未来的诸行,或者诸有为法的各个刹那的能取。因为“相续”遍在相续里的每一个支分刹那上,所以相续支分的每个刹那就叫做“有相续”。

也就是说,从前到后辗转不断的法,叫做相续,它是能取。在这个相续上面能取到过去、现在、未来诸有为法的各个刹那,这些刹那就是所取。其中“相续”是一个总体概念,它遍在三世迁流的每一个刹那上,每一个刹那都叫做“有相续”。比如,一个“家”,其中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叫做“有家”,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这个家,或者说“家”遍在每个人身上。那么,由这些家庭成员组成的就叫做“家”。再比方说“国家”,国家由民众组成,这个“国家”就遍在每一个公民上面,所以每一个公民都叫做“有国家”。就个体来说,每个人都叫做“有国家”的人,就总体来说,就叫做“国家”。像这样,“相续”和“有相续”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所谓“相续”无非就是这些刹那的心识。由于其中每一个刹那都是依他起识,都是实法。因此,各刹那之间彼此互为他体。这是对方唯识师所承许的观点。后面出生的果位的刹那,它和因位刹那的习气,互为他性。也就是说,由于每刹那的依他起识都是实法,因此,在三世迁流的过程当中,每个刹那都是一个独自的实体。那么,因位的识熏了习气,后来习气成熟而现起了果位的识,这两者一前一后,互为他性。像这样,从因位的一个他法的功能识,出生他法的果位识,所以应当有他生。

下面中观自宗对此做破斥:

若谓许故无此过者,是亦不然。应一切法从一切法生。

颂曰:

一切应从一切生

此于破他生时已说,故不更述。

如果认为这样承许就没有过失,其实不是这样的。这样承许,由于他性相同,仍然有一切法从一切法生的过失。这一点在前面总破他生的时候,已经以理宣说完毕,这里不再重复。

设救,颂曰:

彼诸刹那虽互异 相续无异故无过

假设对方又这样挽救:“虽然因位的功能识,和果位成熟时现起的识,是彼此互异的他性,但是,这两种识属于同一相续,所以没有一切生一切的过失。”

意思是说,虽然承许他生,但是并不会有“一切应从一切生”的过失。因为我们说的“他”,不是指一般他性的两个法,成为能生所生。而是指属于同一相续,具有特殊他性的两个法,才能由一者生另一者。或者说,因位的功能,只能生一个属于同一相续的果位的识,而不会生属于其他相续的识。

所以,我们要加上“属于同一相续”这个限制条件,这样才承许有他生。而不是不具这个条件,随便两个他性的法,都能由一者生另一者。就好比说种子生芽。虽然因位的稻种和果位的稻芽属于他性,但是,由于它们属于同一相续的缘故,稻种只会出生同一相续的稻芽,而不会出生麦芽,或者石头、桌子等等。因此没有“从一切生一切”的过失。

若作是念:彼是有相续诸刹那性,更互为他,此相续唯一,故非一切法从一切法生。若如是者可容无过,

假如唯识师这样想:因位的功能和果位的识,它们是同一个相续当中的不同刹那,并且彼此互为他体。由于它们属于同一相续,所以不会有从一切法中生一切法的过失。这样承许他生就没有过失了。

下面中观师对于对方的补救做遮破:

然彼不成。颂曰:

此待成立仍不成 相续不异非理故

中观师说:你的观点不成立。因为你的能立,也就是功能和识属于同一相续,这一点还有待于成立。既然能立尚未证成,你的所立仍然无法成立。其实,功能和识属于“一实有相续”,这一点不合理。

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