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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自释讲记(一)

《入中论自释讲记一(未定稿)》 ︱ 月称论师.造︱智圆法师.讲授 ︱

下面以识和功能彼此观待,进一步推出依他起识无自性:

复次识与功能,应互相待。如是亦无依他起性。

这样就知道,识和功能互相观待而成,不能独自成立。也就是说,识观待功能才能出生,无法独自成就。功能观待所生的识才能安立,无法独自成立为生识的功能。像这样,既然彼此互相观待,也就毫无自性可得。因此是缘起生,没有自性。

同样,依他起识观待因位的习气功能而生,此习气功能观待果位的依他起识而立,由于彼此互相观待,毫无自性。所以,你们认为依他起识实有绝对不成立。

以下对于“观待他而成的法无自性”的这一道理,进行详细地阐述:

颂曰:

若互相依而成者 诸善士说即不成

如果两个法互相依待而成,那么有智慧的人就说:决定不成立有自性。

就识和功能这一对互相依待的法来说,也是一样的:

要已有识乃有彼功能,要有功能,乃从彼生识。如是即成互相依待。若许此者,则识非有自性。喻如有长乃成短,有短乃成长,有彼乃成此。

要有这个识,才成立能生它的功能,要有能生识的功能,才会由它生识。这样,识和功能成为互相依待。如果这样承许,识是依他而起的,也就没有自性。就像长和短互相观待而立,观待长才成为短;观待短才成为长,有所观待的“彼”才能成立“此”的体性。

所谓“ 互相依待 ”,就是说一者必须观待另一者才能成立,脱开另一者无法独自成立。这里是说,由先前在识田中熏了某种功能,后来才能现起果位的识。同样,要现起果位的识,才能安立前面的功能是能生什么法的功能。总之,二者只有依靠观待才能成立。

以长、短来作比喻:就好比说一辆公交车,你说它是长还是短?观待一辆自行车就很长,观待一辆火车就非常短。如果它上面有独自成立的长或者短的自性,那么它在任何时处都应当是长,或者都应当是短,但是这不成立。只有观待一个比它短的法,才能显出它长的相,以此安立它为长;观待一个比它长的事物,才会出现短的相,而安立它为短。所以,长和短都是假立的。这样就知道,大小、多少、高低等等,都是假立,因果也是如此。

下面月称论师引用、并解释《四百论》里的教证,继续证成这个问题:

如《四百论》云:“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待,今则无因待,亦无所成法。”此义是说若识等法,因待功能差别而成,其所待法功能差别,还因观待此识乃得成立。是则当说此二谁是所待,谁是所成。

这里月称论师直接对偈颂作了解释,我们就不单独再作解释了。偈颂的意思是说,如果识等的果法,因为观待功能差别才能成立。而所观待的功能差别,又观待于果位的识才能成立。那么,你说这两者谁是所观待,谁是所成就?

也就是说,因位的功能和果位的识互相观待。识不可能独自成就,它一定要观待因位的功能差别,才能出现果位的识的差别。但是,因位的功能差别观待于出生什么样的识而安立,如果没有出生果位的识,就无法成立是什么功能差别。这样彼此之间互相观待。既然互相观待,那你说谁是所观待?谁是所成就呢?

这两者就像两根木头支起来的一个角,脱开一者另一者无法独自成立。其实就成了有则俱有、无则俱无。也就是如果互相观待,只能是同时有或者同时无。但问题是,同时有的时候,也就是一者有的时候,另一者也存在,这样彼此毫无关系,就不成为观待了。如果出现了前后的一有一无,一者依靠另一者才能出生、安立,但是不是同时有,也就无法成立为互相观待。这样就成了无法解决的矛盾。

同理,你怎么能承许识由功能出生?如果识和功能不同时,其中功能在前识在后,但是没出生识的时候,根本不能说那是什么功能。如果识在前功能在后,这样没有功能又怎么可能独自出生一个识?如果识和功能同时有,也就是当功能有的时候,识已经有了,二者毫无关系,又怎么能说识是由功能生的?所以,只要你承许识和功能是实法,就绝对没办法安立它们有任何关系。这样,就逼得对方不得不承许识和功能都是假法。

又云:“若法因待成,未成云何待,若成已有待,成已何用待。”此义是说,若识因待功能而成者,为识已成而待功能?为识未成而待功能?若未成者,未成故如兔角,应不待功能。若谓已成而待者,彼已成故复何用待。

偈颂的意思是说,如果一个真实的识,由于观待功能而成就自体。那么这个识只有两种情况:它是已经成就的法,观待功能而造就的呢?还是未成就的法,观待功能而造就的?如果它是未成就的法,它的体性就是未成,就是“无”,像兔角一样,一无所有。那么,一个持有“无”的体性的法,就不必要观待什么,永远是无。如果这个识是已经成就的法,那么,它的自体已经成就了,已经有了,还需要观待什么来出生它吗?

总之,这里是观察果法的识。如果它是个实法,决定不超出“有”和“无”这两种体性。如果它是“有”的体性,那么,它自体已经有了,还需要观待什么呢?如果它是“无”的体性,自体是“无”,又需要观待什么呢?

所以,根本没办法成立依他起识是实法(有自性的法)。

故诸善士说,互相依待而成,即不得成。故未来识中功能亦非有。

所以善士们说,凡是彼此依待而成的两个法,绝对不成立实法或者有自性。因此,未来识中有功能也是不成立的。

意思就是,因位有功能没有识。如果观待此功能而产生未来识,那么,我心里想着现在因位的功能,以及未来将出生的识,说这个功能是能生未来识的功能。这样一来,功能和未来识,彼此之间就是互相依待而成的,绝对不可能独自成立。

为什么呢?一方面,两者既然互相观待,就没办法说到底谁是所观待,谁是所成就。

另一方面,它们之间没办法成立任何关系。因为,如果是一前一后,没有识的时候,已经有一个实有的功能,那么这个实法功能不观待于未来的识,它自身就无法成立为未来识的功能。或者,没功能的时候,有一个实有的识,但实际上,没有能生它的功能,识根本没办法出生。如果功能和识同时有,既然有功能的时候已经有识了,怎么能说识是观待功能而生的呢?也不成为观待。

或者,针对这个识来说,既然它是实法,一般来说只有“有”和“无”两种体性。(虽然还有“亦有亦无”和“非有非无”的情况,但是一般人不会那么想。)如果它是“有”性的法,那么,已有的法不必观待,自身已经成为“有”;如果是“无”性的法,那么,一个本无的法,就像石女儿一样,也不必观待什么,永远是无。

这样就可以证明未来识中功能不成立。

以下遮破“功能”属于过去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