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喇荣五明佛学院 汉学院 | 日期: 2015-10-30 | 浏览量: 2428 |
男众部中观系 释圆随
“自人类存在以来,“人是如何认识世界的”一直作为智者们思索的一个重要哲学问题。也就是说,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我们以什么方式来认知它的?西方的哲学家将万法分为两种——物质与意识,又按照承许这二者谁是第一性而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即物质为本源产生意识为唯物主义,意识为本源产生物质为唯心主义。
在宗教领域,大多数宗教所执持的观点与西方哲学家相似,都认为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外境,由一个实实在在的心识去证知它。佛教内部,也有执持类似观点的有部宗,这种观点被称为境证;另外还有认为心识自己证知自己的方式而了达外境的,被称为自证。以下对境证不合理、自证合理的内容以简略的方式作分析。
绝大多数的人们,对于如何认知外界这件事,理所当然地认为有个二元分,即所了知在外面,能了知在里面,或者所了知在这边,能了知在那边。对于这种见闻觉知的前提,由于无始以来的迷乱串习,无论是知识渊博的科学家,还是一字不识的文盲,都同样毫不怀疑。乃至无论是唯心还是唯物的哲学思想,都离不开这种二元论,这是他们建立如何认知的基础。这种观点是否站得住脚呢?这里以佛教内部的有部宗为例,对境证的观点稍作分析。 比起未入宗派者及外道来说,内道有部宗拥有修持人无我的解脱之道,已经远远超胜他们,但在认知对境的方式上,与他们大致相同。有部宗承许依靠有依根而非识见外境,也无需行相来作连接,理由是隔碍的法无法被见到。如《量理宝藏论》云:“传说阻隔不见故,非识有依根能见。” 对此可以发问:根见外境是接触见还是不接触见?若接触而见,那么是部分接触还是全分接触?若部分接触,则有外境未见全的过失,外境仅部分与根接触之故。若全分接触,则有眼根与外境应成一体。若是不接触,则无法安立见境,根境皆为无情法,之间无有任何相属关系,且与识间无行相作连接之故。如《量理宝藏论》云:“乃无情故非能见,同时之中无相属。”因此所谓的根见境不合理。 而且从“见”外境的法相来看,也应当是能领受对境行相或已成为对境行相。而能领受完全是识不共的法相,因此唯以识来了知对境方可安立无谬名言。
能领受的必定为识,依靠这一不共法相同样可以遮破现代科学所承许的“以感觉器官接受、由神经传导再由大脑了知”这一理论,无情法的物质不可能起到心识的了别功能之故。
那如何安立正确证知外界的方式呢?若要名言中建立,且无教理妨害,就不得不承认自证。自证识的法相,如《中观庄严论》云:“遣除无情性,识方得以生,凡非无情性,此乃自身识”。否定了无情法后的一种自明自知的明清法即是自证识。既然识能领受对境,那么境与识必定存在相属关系,毫无关系的二法不存在谁领受谁,如同北极与南极。相属有彼生相属与同体相属两种。倘若识与境是彼生相属而安立见,那么眼根与识也是彼生相属,为何识见到的只是境而不是根?同等理之故。故安立彼生相属不合理。因此只能以识境同体相属的方式安立识见境的名言,这也就成立了无境唯识。 自证除自身以外无有其他部分的自性,从本体来说,不会有境证那样存在能知、所知等二元分。因为外境是无情法的缘故,没有领受对境的特性,故要想了知对境必须依靠识来领受,但自证识不需像无情法那样依他法来了知,其本身即是明觉的缘故可以自己证知自己。无论分别识还是无分别识,从内观或本体来说,唯一是自证识,不存在分类;但从外观或反体角度可以安立能取、所取。就像柱子从本体而言分不出所作、无常等,但从反体可以安立所作、无常等分类一样。
这样的安立在名言中很有必要,但自证何处也不应该是实有的,否则,即使在名言中也逃不出宝剑自割自等教理的妨害。因此,应依唯识宗所许,安立如梦如幻的自证,否则像境证派那样,靠明清的一者去了知非明清的另一者,实属困难。
通达这样的道理,不但能了知名言实相,同时对了知大圆满的明觉本性有极大的助益。虽然这颠覆了我们与生俱来的认知,但名言实相确实如此,只不过是无始以来的迷乱因缘导致我们所有的见闻成为颠倒而已。
此时有人不免产生怀疑:既然境与有境是一本体,就不会有能知、所知及了知方式三分,这样如何安立证知外境呢?若无有三分,则自己如何证知自己呢,如同刀不能自割自一样。
对此回答:没有你们所说的过失。从本体角度虽然分不出能知、所知、证知三者,但从反体的角度可以假名安立三分,名言中如幻的自证实属合理。此处所安立的自证是在名言中成立而非在胜义中。如同灯本身不存在能亮所亮,但名言中可以安立灯照亮自己,对此不需深入观察,否则已成胜义观察。因此,虽然在诸多中观论典着重破斥自证,但仅是在胜义中遮破,或破自证成实的观点,而非在名言中遮破如幻自证。
通过以上详细观察,可以了知在名言中境证不成立,而自证极为合理。自证是安立名言的基石,虽然在胜义中一法不成,然而名言中必须要安立如幻的自证。否则,一切见闻觉知都将土崩瓦解,因此名言中不能遮破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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