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喇荣五明佛学院 汉学院 | 日期: 2015-10-23 | 浏览量: 2408 |
女众部因明系 桑秋卓玛
甲一、初义 一、 顶礼句 二、 论文之目的 甲二、真实论义 一、 以理证证成万法无常 二、 结合教证深入分析
三、 结文
甲一、初义
顶礼具德大恩根本上师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
“柱子无常,所作之故,如瓶。”这是一个耳熟能详的因明推理,但这一尖锐的自性因推理如何能够刺痛乃至无余推翻自他相续中根深蒂固的常执,令自他认清进而直面万法无常这一名言实相,从而珍惜暇满,摄取大义,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探究的一大课题,因为若常执不破,迈入解脱之圣道将无从谈起。故本文中末学试以理证方式,借由自性因和无观待因遮破颠倒常执,因末学才疏学浅且篇幅有限,又因众生对此生之寿命最为执著,故而本文将从粗无常角度,以“寿命无常”作为分析重点。
甲二、真实论义
立宗:一切万法必定灭亡,存在之故,如瓶。 对方:如何证成凡存在之法必定灭亡? 自方:以无观待因可证:凡存在之法必定灭亡,无需观待其余灭因之故。 对方:此因不成,灭需观待他因,比如有情,有出生、存活的阶段,最后出现癌症、车祸等死缘时才会死亡,遇灭因前有情将一直存活。 自方:灭法有二:所毁灭之有实法(即将死亡之有情)和已毁灭之无实法(有情已死亡),但观察可知,灭法若为无实法,无需观待余灭因,无实法无本体,无因可令之产生故;灭法若为有实法,它与有情是一体还是他体?若一体,有情自体即是灭法,无需余灭因;若他体,则灭法灭,有情永远不灭,但明显相违现量。可见灭法根本无需观待他因,无不成之过。 对方:闪电等法的确无观待而灭,但有情的灭亡则需观待时间,比如,若有情寿命为70岁,70岁前他一直存活,70岁死缘出现时才会死亡,故此因不定。 自方:若观待时间,请问,死缘出现之前,有情本体有无变化?若变,自然成立无观待而灭;若不变,应成此有情可继续活69岁,有无穷存活之过失,何以故?若刚出生时与69岁时本体为一体,则有情到69岁时与刚出生时无二无别,故可继续再活69岁,如此可无穷类推;亦可同理反推:刚出生时若与69岁时一体,应成有情刚出生不久即要死亡,这显然不合理。故自方无不定之过。
总之,灭法若为有实法,产生之后必定灭亡,无需观待他因;若为无实法,无实法无有本体,任何因无法对其起作用,故亦不观待他因,因此,任何一法,生必定灭,自方无观待因成立。
一、对方为何认为此无观待因不成? 依理分析主要原因在于,对方并不了知死主真正的面目,如圣天菩萨在《中观四百论》中云:“若有三世主,自死无教者,彼犹安然睡,有谁暴于彼”,其实,有情究竟的死主实为各自心上之惑业,而非心外之法,既然有情之生死皆随业惑他自在而转,随业投生,当这一期引业穷尽时必定死亡,又怎需观待外缘现前? 二、对方为何认为此无观待因不定?
究其根源,其主要原因在于,对方对生、住、灭的认知完全颠倒,将三者完全割裂开来了。
对此,圣天菩萨在《中观四百论》中慈悲地做出了明示:“为死故而生,随他行本性,现见是为死,非是为存活。”其实,生与死是无法割裂开的,凡夫是为死而生,而非为存活而生,所以,当你迎接了生,就等于迎接了死,生死二者并非别别无关之他法,故而,有情之死无需观待时间等他因,因为生即是死之因,有生才会有死,故无须在生之外再单独寻找死因。为什么呢?因为生是随他行之本性,在存活期间,无论有情有多大的名声、地位、财富等,看似逍遥自在,实则恒时毫无自在地随老、病、衰而转,在老、病、衰的挟持下无奈地一步步趋向死亡,如待宰之旁生毫无自在地迈向屠宰场。所以,有情所谓的生并非为享受种种世间欲妙,而唯一是为了死,生是为了死,与死无法割裂,生本身即是死之因,故而死无需观待他因,这就是名言的真相,法尔如是。
如上文中无观待因所证一般,凡是已生之有情必定会死,无需观待其余之灭因,因为有了生,我们根本无须在它之外再寻找一个死因,生就是为了死,只是众生太过愚痴,总是找种种借口欺骗自己,不愿正视死主,故而不愿积极投入闻思修行以求超离生死。 甲三、末义-回向善根 愿以此所生之微略善根,回向正法久住,所有父母有情皆能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因末学才疏学浅,文章非常浅显、粗糙,敬请善知识们海涵、赐教,末学感恩不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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