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喇荣五明佛学院 汉学院 | 日期: 2015-08-07 | 浏览量: 2863 |
女众部因明 系 释定光
顶礼圣者文殊童子!
关键词:
关系、矛盾、相属、相违。
内 容 提 要:
世人认为:关系等是在外境上建立的,因为不同的关系会对自己造成利害,为得到或避免某些麻烦而进行取舍破立,但真正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分别念的遣余。如果认清这一点,在世间可以如理取舍轻松自在的生活;同时,对于修持出世间的无我解脱法、大悲心等均有极大的帮助。
世间的发展与衰败、人的苦乐,往往与是否处理好
“
关系
”
问题有一定的关系。这种关系涉及到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乃至精神与物质之间的关系等等。那到底应如何理解关系呢?本文将从佛法的角度,依《因明》的道理来对此问题稍作阐述,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从而对
“
关系
”
作进一步的思考,做到正确对待和如理的处理事情。
对于关系,一般是从别别个体的多个事物之间来安立的,物体之间要么是矛盾,即因明中所谓之
“
相违
”
,如水与火;或是互相饶益的关系,即因明中所谓之
“
相属
”
,如种与芽;又或是完全没关系,如:瓶子与柱子。以下从几个方面对此分析探讨。
一般世间人对关系的理解
受世间多元文化的影响,人们或主观、或客观的看待和处理各种问题。因为实执思想的支配,种种社会问题不断呈现,人们显得冷漠、紧张、烦燥并且贪婪、自私自利、唯利是图等等。如何正确了解并看待而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呢?
人的贪嗔、苦乐与如何看待问题有关,而在看待事物时人们把不同的事物看做不同的个体,外在事物之间要么矛盾,要么互利,又或完全无关。因为认为对自己有密切关系而产生执著,如对财产、伴侣、青春、眷属、美貌、才华
……
等等尤为执著,为了得到、维持、更加超胜之前而拼命;对于互相对立的事物我们认为彼此之间有矛盾关系,如水与火是彼此相克,仇人与我互不相容等等,这是事物之间存在的矛盾。我们不会认为,水火会因为我们认为他们不矛盾而改变,仇人在没有化解危机之前,也不会因为我认为不矛盾而真正和平相处,只要根源事物存在就会有矛盾;又比如,人们之间的冷漠,因为认为某些事物与自己无关,我们是处在两个平行线上没有任何交集的个体,对此我没有任何帮助他们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对他人的求助听之任之。
如何正确理解
“
关系
”
事物之间确实存在彼此互利的,如种子于芽果;亦有互相抵触的,如水与火;也有彼此之间无利无害的,如桌与椅。但它们之间的关系和矛盾是没有的。事物的关系或相属要么是同体相属,要么是彼生相属。作为同体相属,绝不可能是一个法,因为自己与自己不可能有一体的说法,如张三和张三就是一个人,而不会说是一体一般,所以外境的事物无有同体相属的关系。而因果之间的彼生相属关系,也同样在自相外境上无法安立。因果虽是两个法,但二者绝不能同时存在,因为当因起到生果作用后就会灭亡,与果同时的因不会是此果的因,如正在房中放着的花与花种般;而在果之前的因,也同样无法对它产生利益,因为因存在时果还没有,果产生时因已灭亡,二者何时都没有碰面谈何利益对方?也许有人认为,在因果之间有一个作为二者连接纽带的相属使它们成功的互利应该是可以的,但不管这种纽带是常有还是无常都是不合理的。因为要连接因果二者必须要与二者接触,但若此是常法,则不应有变化,如是就不会有与因同时的前刹那和与果同时的后刹那的不同阶段;而若是无常,因为连接的相属有前后刹那的不同,二刹那之间又是如何接触的呢?是无法接触的,若要接触还要有连接者,这样岂不成无穷尽了?所以以理观察,所有的关系都是我们以分别念的假立,当我们见到一个事物有颜色、形状、人工所作等不同的侧面,就以分别念综合认为是同体相属的关系,又可以分析而有所作、无常的不同特点或侧面。对于因果,见先前的种子逐渐变成芽果,从而联系前后相续认定此是因、彼是果,从而建立因果的彼生相属关系。
矛盾也是同样的,寒冷确实是因为强大的火而消失,财产受用也的确是敌人损害而没有的,但外境的法只是如是单纯的存在着,并不存在矛盾关系,因为能害与所害不会同时存在,所害存在时能害还没有,当成为能害时所害已经消亡了,若二者同时存在,则无法成立相违,因为没有损害对方故,如同时的瓶子与桌子。所以相违也是我们的分别念连接前后相续而假立的。
但需注意的一点是无论相违还是相属,这种分别也不能凭空想象,而要依赖于实际情况,就如根本不存在龟毛与兔角是无法建立父子关系的,所以实际上相违和相属应该是显现和遣余的一种结合。
如理理解的利益
对以上的道理有正确的认知,则不但可以作为趋向无我的阶梯,且能对事物做出正确判断和取舍,从而减轻压力,避免无必要的烦恼和紧张的产生,同时也可以提升精神的修养。因为对因缘和合的法明白同体相属,则可认识其无常的本性;对彼生相属之事物,在认清无常的同时,也能心怀感恩,我们不会因为彼生相属于外境中不存在而认为父母等与我无关而淡漠。相反,明白事物确有无则不生,没有父母绝不会有我,但关系的存在却是我们分别念的认知,所以认识到父母等所有利益到自己的人、事,思维曾经对我的利益从而心怀感恩、发愿报恩。因为我们是活在感知与物质结合的世界里而非单纯的物质世界,正因为关系是建立在分别念的基础上,对本无关系的父母等可以执为有关系,同理,对现在表面看起来好像无关但或过去或将来对我们有利的众生,我们也可以以分别念执为有关系而修慈悲菩提心,所以对孤苦可怜的众生,我们以温馨的微笑、热情的帮助共同跨向菩提大道!
谨以此文愿增善妙吉祥!
|
|
上一篇:神圣的向往——修行最终极的目标是… | 下一篇:圣贤教育是人类升沉的枢纽——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