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注 意

  • 作者: 索达吉堪布
  • 文章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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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一位出家人的房屋被焚毁,居住无着,十分可怜。我万不得已从用于僧众医药的扶贫款中支出了1000元钱,补助她用于修缮房屋。当时因为救急,没来得及细想,事后却想起堪布根华在《入行论讲义》中引用的一宗公案:
几个印度小孩在街上玩耍,一位具备各种丑相、脚踵朝前的饿鬼来到面前,小孩十分恐惧,饿鬼说:“我以前是那难陀寺的堪布,名叫加秋,因在僧众经堂里未脱鞋,而感得今生脚踵朝前。又因将僧财中的一碗米送与别人,而转生为饿鬼。”
记得当时法王如意宝讲到此时,特别规定我们入经堂不得穿鞋,可能考虑到处理僧众财产的人不多,没有特意嘱咐。
《贤愚经》也云:“獭利吒营事比丘,以自在故,用僧祗物花果饮食,送与白衣,受此花报,于此命终,堕大地狱。”僧众的财产实在是严厉的对境,如果处理不当,会招致无穷后患。
记得阿底峡尊者在与克什米尔班智达会晤之后,不以为然地道说:克什米尔班智达在教理方面的确是出类拔萃、名不虚传,但在因果取舍方面却很潦草。可见尊者对因果的重视程度。
如果我们认为自己没有私心,而随意安排僧众财产,殊不知有意无意之间会造下多少恶业?
难怪学院一位学识渊博的堪布曾谨慎地说道:“我到其他寺院,只管讲经,不管财产,否则会很麻烦。”
天理昭彰、因果不虚,我们还是应当慎重取舍因果。
壬午年六月二十三日
200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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