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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业之过》是二○○一年,上妙下祥法师于大悲寺对沙弥所做的开示。因为很多学佛人,包括僧人、居士在修行中很容易造口业,而得不到法的利益。为防患于未然,避免口业的过失,能够更好地修行,应机而开示。因当时是对沙弥随机所讲,谆谆善诱,故言语重复较多,在不改变原意的基础上,有的地方文字改动处理较大,不能完全与录音对应。
并附有三篇开示:
《摄心守口真教化》,二〇〇一年十一月十二,听《口业之过》录音后,对大戒师所做的开示。
《常行忏悔》,日期同上,对僧众关于写忏悔笔记的开示。
《勿见他人过》,二〇〇三年五月初十对沙弥开示,节录有关口业的一部分。
师讲时是依据《说僧过恶犯大重罪》的流通版本,此原文出于昙影法师所编著的《劝大众勿造口业》的第二部分。现将《劝大众勿造口业》附录于后,校对时并依据经典做了适当修改。
“溯源系列”编辑小组谨识
佛历三〇三六年三月
公元200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