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经书中也有七个条件的说法,下面简要地进行介绍:
(二)七条界线
1、犯戒能否最终成立,观待于当事人的犯戒行为是否被强烈的贪心或者瞋恨心等烦恼所摄持。所有大乘的戒条都认为,如果作出了杀盗淫妄等行为,但不具备贪瞋之念,就不会犯戒。大乘菩萨最忌讳、最反对、最讨厌的,就是自私心。如果犯戒行为是以自私心为中心所引发的,就属于犯戒。如果所作所为的发心是为了利益众生,就不一定会犯戒。说得透彻一点,如果没有丝毫的自私心,而完完全全是以大悲为出发点,为了对方自身的利益,就不但不会犯戒,反而有很大功德。关于这一点,在经书中有很多公案,想必你们每个人都可以举出一些例证,所以此处也不必赘述;
2、犯戒能否最终成立,还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清醒地了知对境。此条的要求与前面所讲相同,故无需重复;
3、如果戒条要求具备身体的行为,以瞋恨道友为例,则在打金刚道友的行为结束之时,就会犯戒;如果戒条要求具备言说的行为,则要求对方必须听见,在对方的耳根接收到该信息的当下,就算犯戒;
4、如果属于意识行为的犯戒,其犯戒的界线一般是指,假使将一昼夜的二十四小时划分为六等分,则其中每一等分或者阶段为四小时,如果在一个阶段,也就是四小时之内,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悔改之心,已经决意痛改前非,就不会彻底破戒;但是,如果超过四小时,却始终没有悔改之意,反而视若儿戏,甚至引以为荣,就会犯戒;
5、如果发生了犯戒行为,且在四小时之内没有进行对治,则会犯戒。还有一点就是,所有的犯戒,都要求当事人必须精神正常,并且是成心有意而为;
6、如果在事发当下,当事人不仅没有后悔心,甚至还存在着满足的快意,且符合以上条件,就肯定会犯戒。
请大家注意,这里所说的后悔心,不是指事后的后悔,而是指犯戒当下的后悔。譬如,当下生起后悔心,立即放弃犯戒的行为;
7、每一种戒条都有特定的忏悔时间界线,如果超过这一时点,就再也无力挽回犯戒的事实。这时除了励力恢复,便别无它途,否则,就只有在无数个来世中抱恨终天了。
与四条标准不同的是,在犯戒之时,以上的七条标准不一定要完全具备。比如,第三条身语犯戒界线,与第四条意识犯戒界线的要求就不可能同时具备。但无论是四条还是七条标准,只是划分方式不同而已,其内在含义并没有太大差别。如果具备了相应的所有条件,其犯戒的程度就会十分严重。
综上所述,三戒中的每一戒条都有各自的细微条件,如果不具备所有细节,则虽然有罪过,却不会犯根本戒。如果我们能够详细地掌握每一戒条的所有界限,能够精确地把握犯戒的尺度,就能更便于取舍,以免因无知而铸成大错。
以上宣说了犯戒的细微界限,下面讲述忏悔以及恢复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