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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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行七法

此外,《淫行七法经》中说,不必说真正与女人作不净行,甚至仅仅看她们的容貌也失坏梵行,永远无有解脱的机会。此经中云:“若有自诩为持梵净行者,虽未与女人作不净行,然仅心想或目视其美色,屡生贪执,分别妄念,此人已染上不净行之过患,其梵净行已不清净,成为有垢、有漏、有穿、有破。如此将沉溺于生老病死、忧心忡忡、痛苦呻吟、苦恼不悦、穷困潦倒中,不得解脱。摆脱此等痛苦之方法不胜枚举,吾于此不述。此外,朝思暮想女人,双目注视其美丽容颜,后与其共相嬉戏、有说有笑,亲享快乐,诸如此类均已使梵行有染,不再清净,此果亦与前相同,又与女人相守一起,共同玩乐、抚摸搓揉,一同沐浴,持为我所,亲身享受,此果亦与前相同。不仅如此,且据为己有,于墙壁、帷帘遮掩之处欣赏女人所佩饰品、轻歌曼舞,倾听悦耳之音,此果亦与前相同。不仅如此,且真实享用五种欲妙,欢喜雀跃,亲身感受,沉迷其中,此果亦与前相同。不仅如此,于昔所享之乐、尽情欢笑、共相嬉戏、做爱交媾,念念不忘,执为我所,此果亦与前相同。不仅忆念,且自严守戒律、受持禁行、苦行修法、持梵净行亦为人天福报而作回向,此果亦与前相同。”又云:“乃至尚未完全断除、彻底明确淫行七法之前,不得人天善趣,吾于此不述。”这其中详细叙述了淫行七法。

概括而言,第一、屡屡观瞧、频频目视女人的容貌,数数贪执。第二、不仅这样,还与女人共相嬉闹、说说笑笑等。第三、不仅与之嬉戏等,还与女人彼此抚摸沐浴、感受其乐等。第四、不仅与之抚摸沐浴等,还在有墙壁、帘子掩蔽的地方倾听女人所带饰品发出的清脆声响,载歌载舞等等的美妙音声。第五、不仅这样,见到五种欲妙便经不住诱惑、情不自禁地涉足其中,肆意享受。第六、不但享受妙欲而且还重温旧梦常常回想与女人一起纵情戏耍,开怀大笑以及作不净行等情形,自我陶醉。第七、一边追忆沉醉于和女人共同玩乐等之中的往事,一边将自己持戒、禁行、苦行、持梵行等善根为了将来能享受人天的安乐而作回向,不完全断绝以上这七种淫行,就没有获得解脱的机会。就像《喻法论》中所说的“亲近恶狗受伤害”一样。

有备无患

总的来说,我们这些修行人,尤其是出家沙门,如果接近凡夫女人,那么今生也会恶名远扬、来世将趋近恶趣。负有盛名的格西博朵瓦从来不摄受出家尼与女居士。这里有一段缘由:最早的时候格西外出去化缘,当时与普穹瓦格西结伴前往城里。这时,有一位尼姑毕恭毕敬地来到他们面前请求说:“请二位尊者为我们开示佛法。”格西博朵瓦面露不悦地说:“这些女尼的恭敬心就像粪堆里的蛆一样不清净,对我们弊多利少,我们快走快走。”

所以说,身为出家僧侣的我们如果与女子关系亲近、密切交往,那将对自己他人都毫无意义,对此必须万分慎重。初学者如若没有小心翼翼地行持,那依靠小小的逆缘,不费吹灰之力就会毁了自己的戒律。倘若失坏了一次,那么今后纵然是倍加防犯,严守戒律,也会像身负重伤脆弱的野兽一样,(猎人捕获它易于反掌,)其他女人遇到此人时,也会因为他有前科而对其进行种种诱惑。他自己也是恶习难改,重蹈覆辙,随她而转,受其控制。

由此可见,无论住在何处都不能与在家女人以及出家僧尼一起随便闲谈、相互交往。无论前去何方也不能与女人结伴而行,最好不要有熟悉的女人。对出家男众作出如此严格的规定大有裨益。诸位应当从自己做起,对此十分重视,付诸行动,如此将是对佛教最大的崇敬与贡献。

自己珍视爱重学处,身先士卒,为大家做好的表率,其他的许多僧人也会效仿进而重视起学处来,明确它的必要性并身体力行。以此将在四面八方扎扎实实地打下佛教根本戒律的基石,获得广大无边的利益。

触目伤感

令人不胜伤感的是,当今时代萨迦、宁玛、噶举、格鲁等各宗各派中有许多出家男僧与自己的亲戚或毫不相干的女人整天混在一起,他们在青天白日里一道吃喝,同住一家旅店,夜幕降临以后在没有任何帘子遮掩的地方同睡一室。此后便说要去各处拜访上师、请求法要、朝礼圣地,于是与女人并肩携手一路同行,真是一点羞耻之心也没有,这种现象屡见不鲜。长此以往,势必会对如摩尼宝一般的佛教带来难以想象的巨大危害。这样下去,自相续的戒律也会染上过患,并且依靠这种恶规陋习必然会导致出家男众对于交往女人的问题根本无有谨慎注意的观念。最终大多数出家人相续中的清净学处都会被瑕疵玷污。无论去往何处,再没有比出家僧侣与女人混杂同行更不吉祥的恶兆了,这也是摧毁佛教如意宝珠的一大不祥之兆。我们每一位佛教徒都应当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

拒之千里

以与女人交往为主,应当远离的各种恶友略说如下:毁坏戒律,偷窃盗取之人,说大妄语,以妄说神通等手段来蒙蔽欺骗他众,虚伪狡猾,对上师与正法无有信心,不警罪恶,平时在僧众中,挑拨离间,引起纠纷,破僧和合,口中所说的都是粗言恶语,信口开河,乐于闲谈,爱睡懒觉,喜好聚会,平时喜欢无稽之谈,满口绮语,对穿着打扮兴趣浓厚,爱好赌博、下棋之类的娱乐,对于各式各样的舞蹈演出乐不可支,对于依止上师、亲近具有信心的道友毫无兴趣,反而却乐于交往那些罪业深重的非法恶友。对于自己的财物住房衣服资具等贪执强烈,爱财如命,对于他人所拥有的财物千方百计、甚至不择手段想据为己有,别人对自己言词稍有不当,略出粗语,便怒不可遏,以牙还牙,反唇相讥,操起石头、木棍大打出手,无有一点恻隐之心;只要自己快乐,他人即使饥饿而死也不生丝毫怜悯之心;自己的贪嗔痴、我慢嫉妒等烦恼炽盛如火;如果瞟见其他同修道友身上微乎其微的过失,立即就会冷嘲热讽、诽谤诋毁;自己虽然除了会念诵以外无一功德,可是却以此自倨、傲气十足,不可一世,进而对具有清净戒律、秉性善良、信心极大、勇猛精进、智慧超群等功德的他众态度不敬,恶言中伤、不屑一顾,自己只是对经典的内容略知一二,便自以为是,觉得自相续中已经生起了相当殊胜的证悟境界,不愿意依止善知识与善友调伏自相续;自己仅仅是多念了些咒语,多作些顶礼、转绕的善法,而内在的出离心、菩提心、正见等从不修持,竟然自命清高地认为单单依靠口头上的念诵、身体作顶礼、转绕,后世就能阻塞恶趣之门,脱离轮回、获得佛果。所作所为均不清净,从眼前来看,由于秉性恶劣,与众人格格不入,难以相处,从长远来看,由于所想所行卑鄙下劣的污垢沾染自身而焚毁自相续。

如上所说的恶友,必须像弃离毒蛇一般远远离开。

正法非法界限

如若交往前面所说的满身过患的恶友,那根本无法成就任何正法,作为修行人的我们,所居住处、所依道友、维生资具以及行住坐卧一切威仪,凡与自己有关方方面面的事情都必须做到不杂罪恶、符合正法,从任何一个角度观察均是清清净净、纤尘不染。博朵瓦仁波切曾经请问大善知识仲敦巴:“衡量正法与非法的标准界限是什么?”敦巴上师简明扼要地告诉他说:“如若成为烦恼的对治则是正法,否则是非法;如若与世间不相一致则是正法,否则是非法;如若与经典相符合,则是正法,否则是非法;如若后果良好则是正法,否则是非法。”

所谓的正法必须要成为对治自相续烦恼的有力武器,即自己安心住在清幽的静处,远离对亲友的贪恋与对怨敌的憎恨,所行的善法自然日益增上。所以说,住在能切实有效地制止贪嗔痴三毒的寂静处就能够成为烦恼的对治。由于与亲朋好友不相交往,对自己修法制造障碍、成为绊脚石的人也就不复存在。即使出现疾病萦身,命绝身亡等难以堪忍的剧大痛苦,心里也一清二楚地知道这完全来源于自己的宿业,因而绝不会呼天喊地求助亲属,想方设法解除苦痛,而会将痛苦视作修行的顺缘,如此亲友们也与自己斩断牵连。这么一来,身染疾患的时候无有人护理,离开人世的时候没有人在一旁悲痛欲绝地号啕大哭,所以将贪嗔之藤斩草除根,弃离一切有害于修行的恶人就必然成了烦恼的对治。

自己心甘情愿地将身语意三门供养了上师,不再有任意支配身语意的权力,上师无论是让自己留住在他的身边,还是遣派到千里之遥的远方,或者冰天雪地寒冷的地带,艰难险阻、受苦受难的地方,食不果腹挨饿的地区等,无论如何,自己都要依教奉行,义无反顾地前往安住才是。

平时如果能够虚心向禅修道友学习,一举一行均与僧众相一致,那么自己的行为不会有放任自流地趋入烦恼歧途的危险,行为小心谨慎如理如法与道友同修,就必然会成为烦恼的对治,也就是说,要成为烦恼的对治、不随顺世间、符合经典正量,再没有比身居寂静圣地、与上师和同修道友步调一致更为殊胜的方法了。

所谓的后果良好,意思是说自己一举手一投足,无论做任何一件事,要看他的最终结果或结局是否相应佛法。住在幽静的圣地,时时效仿所依止的上师与所亲近的禅修道友的高尚品行,以正知正念紧紧守护自心,行为小心翼翼,它所带来的必然是知足少欲、戒律清净、等持增上、智慧高超、悲心广大、勇猛精进等殊胜善妙的丰硕成果。

平日里经常依于寂静处,遵循上师、同修道友们的一切行为,守持清规戒律,最终自相续中必定会出现这样好的后果:清心寡欲,不会因为亲友、施主等人而延误修法,也不会因为撩拨贪心的妙欲与利养恭敬而受到违缘。如果已经见到这样明显的验相,那么足以证明他已经获得了即使独自一人居住在僻静的地方也会像威力无比的雄狮一样无所畏惧的高深境界,随后便可以从容不迫地从一个静处到另一个静处,就像日月那样自由自在地周游各方。纵然这样做,也绝对不会被烦恼所害,这就是威风凛凛的修行勇士。断除愦闹、知足少欲是修行人远离故乡的又一大前提,因此说,我们重视这一点应当胜过自身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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