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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正显示黑业道

《因果的奥秘》 ︱ 智圆法师.编述 ︱

辛三、以事例教诫学人

从前,世尊与比丘僧众到施主家中应供时,有国王种姓和婆罗门种姓的两个小乞丐,当那个婆罗门种姓的小孩去乞讨时,佛陀及眷属还没有用斋,所以他什么也没得到;国王种姓的小孩是在世尊及眷属享用斋饭后去乞讨的,所以获得了许多剩余的甘美食品。他们二人下午在途中闲谈时,国王种姓的小孩满怀信心地说:“如果我具有财产、受用的话,那么我在有生之年一定以衣食、受用等一切资具供养世尊和他的眷属,并且恭敬承侍他们。”

婆罗门种姓的小孩子则恶狠狠地说:“假如我拥有权力成为一国之主,那么我非要砍掉那个光头沙门和他眷属的脑袋不可。”

之后,国王种姓的小孩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在一棵大树的树荫下休息。其他树的荫影都已迁移了,但是国王种姓的小孩所在的树荫却始终没有移动。当地的国王去世后无有太子继承王位,他们便发出公告需要一位具足福德威望之人做国王。人们四处寻找,有人发现一个睡觉的小孩,明明中午已过但他上面的树荫仍然原地未动,于是唤醒他,请他继承了王位。后来他如愿以偿,履行诺言供养佛陀和他的眷属。

那个婆罗门种姓的小孩躺在一交通要道休息,马车疾驰而来,辗在他的脖子上,他断头而亡。(《普贤上师言教》)

故事中,两个小孩的命运相差极大,一个被车压断头颅而死,另一个现前享受安乐,最终获得解脱。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两个人的存心不同。对佛和僧众存心邪恶,就立遭报应;存心贤善,就立现善果。所以,善恶报应如影随形。《念住经》云:“心为敌中敌,心外无他敌,如燧木自焚,心为自心毁。”《入行论》云:“谁制烧铁地?女众从何出?佛说彼一切,皆由恶心造。”(就像地狱界的炽燃铁地、伤人苦具、行刑狱卒,都是由恶心变现的。心取损害相,就变现出同类的受苦境界。了达这一“唯心自现”的至理后,应励力断除嗔心。)

《阅微草堂笔记》中记有一事:

泉州有个人,一天忽然发现灯下的身影不像自己,再仔细观察,虽然随着身体运动,影子也在动,但那影子头大如斗,头发蓬乱,像个羽毛车盖;而且手和脚都钩曲,看起来就像鹰爪一样。他越看越觉得自己像个奇形怪状的恶鬼。因此失声大叫,喊妻子出来看,妻子见到的也是一样。从此以后,每天夜晚都是如此,又想不出原因,弄得他惶惶不可终日。

邻居有位私塾先生,听说此事,就对他说:“妖怪不会无故出现,必定是自己招的。是不是你心中暗藏了恶念,导致罗刹鬼乘机附身现形?”

这人听了,心生恐惧。他很佩服老先生的见识,说:“不错,我和某人有冤仇。我准备将他全家杀尽,叫他断子绝孙,然后去投靠朱一贵。如今,我的身影起了这种现象,可能是神对我的恶念发出的警告!我暂且止息这个想法,看看你说的灵不灵验?”

这天晚上,果然鬼影不见了。

案例中的主人公心中有想作杀害的谋略心,由此便招来罗刹鬼现形,又因遮止害心而使鬼影隐没,所以一念之间,立分祸福,相是随心而变的。

嗔心的异熟果是堕入三恶道。假设侥幸获得人身,也是相貌丑陋、愚昧无知,身心常为种种痛苦所逼,遭受众生欺凌,转生在空旷恐怖、边鄙野蛮、时有争论的地方,经常惨遭礌石兵刃等损害而横死,生生世世唯起害心,没有生起慈心的机会。

庚三、邪见分三:一、略说;二、何为邪见;三、邪见之究竟。

辛一、略说

《止观》云:“作决定解,名之为见。”邪见即颠倒见,广义而言,对不正确的道理作决定解,都是邪见。《大智度论》云:“见有二种,一者常,二者断。常见者,见五众(五蕴)常心忍乐;断见者,见五众灭心忍乐。一切众生多堕此二见中。复有二种见,有见、无见。”邪见分为常、断两类。常见,是见五蕴恒常不变,内心忍乐;断见,是见五蕴断灭,内心忍乐。一切众生多数堕在断常二见当中。此外还可以分为有见、无见两种,即执有和执无的邪见。

世间粗分的邪见:有的认为杀戮野蛮人、年迈的父母、重病人能增长福德;有的认为蛇、鼠等动物危害人类,因此猎杀它们有功德;有的认为自己是梵天后裔,世间万物本是梵天创造的,因此随意享用他人物资,并没有罪过;有的认为用恒河水沐浴能清净罪障;有的认为对女性行淫无罪,甚至认为可以与母亲姐妹行淫;有的认为猪、羊、鱼等是天人赐予人类的食物,可以尽情享受。诸如此类,都是粗分的邪见。那么,本论十黑业道中所说的邪见是指哪种邪见呢?请看下面的论文:

辛二、何为邪见

【邪见。事者,谓实有义。】

邪见之事,是真实的存在。

比如:佛菩萨、阿罗汉、六道轮回、三世因果、净土等等。十不善业中的邪见,唯一是指断见,因为其定义是对原本存在的善与不善颠倒见为无有。如《俱舍论》所说:“视善不善不存在,即是所谓之邪见。”

意乐分三:想者,谓于所谤义,作谛实想;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诽谤欲。】

邪见的意乐分三:“想”,是对所诽谤的意义作真实想;“烦恼”,是三毒中任何一种;“等起”,即乐意诽谤之欲。

【加行者,即于所思策发加行。此复有四,谓谤因、果、作用、有事。】

邪见的加行:对所思策发诽谤加行。其中又有四种,即:诽谤因、诽谤果、诽谤作用、诽谤有事。

【诽谤因者,谓云无有妙、恶行等。】

诽谤因:认为没有善行、恶行等,对因真实有善恶业谤为无有。

比如想:根本就没有布施善行,没有菩萨行,邪淫不是恶行等等。

【诽谤果者,谓云无有彼二异熟。】

诽谤果:认为不存在善行或恶行的异熟果,对善恶业实有苦乐果报谤为无有。

比如想:杀鸡宰鸭不会堕恶趣,念佛不可能往生净土等等。

【诽谤作用分三:诽谤殖种持种 [1] 作用者,谓云无有若父若母;诽谤往来作用者,谓云无有前世后世;诽谤受生作用者,谓云无有化生有情。】

诽谤作用有三种:诽谤殖种、持种作用,即认为无有父母;诽谤往来作用,即认为无有前生后世,有情并非从前世来今生,也不会从今生去后世;诽谤受生作用,即认为不存在中有等化生有情。

【谤实有事者,谓云无有阿罗汉等。】

诽谤真实存在之事,即认为不存在阿罗汉、三宝、净土等等。

辛三、邪见之究竟分三:一、真实;二、圆满与不圆满之差别;三、断疑。

壬一、真实

【究竟者,谓诽谤决定。】

邪见究竟,即诽谤决定。

“诽谤决定”,即对实有义诽谤为非有,起了决定的执著。比如:古印度顺世外道的足目仙人为了安立无后世,撰写否认后世的十万偈颂,即是邪见究竟。

壬二、圆满与不圆满之差别

【此亦由于五相圆满,谓具五心。】

邪见也是由五相圆满,也就是具足如下五心:

【一、有愚昧心,谓不如实了所知故。】

一、有愚昧心:不如实了知所知。

【二、有暴酷心,谓乐作恶故。】

二、有暴酷心(猛利心):乐意作恶。

【三、有越流行心,谓于诸法不如正理善观察故。】

三、有越流行心:对诸法不如理分别推求。

“流转”,可分善流流转与不善流流转两种。“善流流转”指诸善行,“不善流流转”指不善行。此处将“不善流流转”称为“越流行心”。由于对诸法不如理观察,违越于善流转,故称越流行心。


[1] 殖种、持种作用:“殖种”是父的作用,“持种”是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