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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三.思已正行进止之理

《因果的奥秘》 ︱ 智圆法师.编述 ︱

丁六、定业若能清净,为何经说唯除先业异熟

若能尽净有力之业,云何经说“惟除先业所有异熟”?

问:如果具有强大感果势力的定业都能得以净除,那么为什么经中还说“唯除先业所有异熟”?

谓感盲等异熟之时,现在对治难以净除。若在因位,尚未感果,则易遮止,密意于此。故如上说,无有过失。

答:经中所说“唯除先业所有异熟”,密意是说,在已经感发盲眼等异熟果时,现在对治则难以净除。如果是在因位尚未感果的阶段,则容易遮止。所谓“能无余净除有力之业”,其密意即在此处。因此,上述说法并无过失。

以下是出处:

《分别炽然论》云:“设作是云:若诸恶罪至极永尽,云何说除先业异熟耶?”

《分别炽然论》说:如果问:倘若诸罪业能彻底消尽,为什么又说唯一排除先业异熟?

“意谓已受生盲、一目、缺足、颠跛及哑聋等自性 [1] 因果,故作是说。何以故?以诸业果,若已转成异熟位体,非有功能,令其遍尽。若因位思、正造作者,获得所余思差别力,能令永尽。犹如开示指鬘 [2] 、未生怨、娑嚩迦、杀父及无忧等。”

答:所谓“唯除先业异熟”,是从已经领受生盲、独眼、缺脚、颠跛、聋哑等自性的因果的角度,而作此说,也就是要分开因位与果位,针对因位说能彻底消尽,针对果位则说难以净除。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业果已转成异熟位的体性,则没有功能使其消尽。但如果是处在因位思心所正造作积集善恶业的阶段,只要获得其余思差别力,就能使善恶业永尽。以不善业为例,在获得其它善法对治时,便能使罪业功能永尽,如指鬘、未生怨王、娑嚩迦、杀父及无忧等。

以下是比喻中所说的事例:

指鬘曾随外道老师学法,因为被外道念咒加持而生起恶心,杀了九百九十九个人,并取手指做成指鬘。正当他要杀母亲,以凑足一千数目时,佛显示神变教化他,使他从迷梦中惊醒。见到佛的金色身相庄严无比,他生起了净信,向佛顶礼,在佛前忏悔自责。佛为他稍微说法之后,他便获得法眼净,信心纯一,随佛出家。后来,佛又为他说法,他便证得了阿罗汉果。(详见《贤愚经》)

未生怨王为夺取王位而杀害了父亲。《普超经》上说,他依止文殊菩萨忏悔罪业,获得柔顺忍。命终之后,堕入宾吒罗地狱,即入即出。出地狱后,往生上方佛土,获得无生法忍。在弥勒佛出生时,他将再来此世界,名号为不动菩萨。后来做佛,号“净界如来”。

娑嚩迦的因缘:

往昔,在室罗筏城有一童子,在他刚出生时,父亲就离家出走,母亲一人含辛茹苦地把他抚养成人。有一天,童子想出去和一位长者的女儿私会。母亲知道之后,就把童子关在房间中,不许他出去。童子因欲火染心而生起大嗔恚,拔剑杀死了母亲。不久,童子明白自己造下了极重的罪业,心里不得安宁,便到处寻求灭罪的方法。

一天,他在逝多林听到比丘们念经:“若人作恶业,修善而能灭,彼能照世间,如日出云翳。”他想:“我现在应当出家修种种善业来灭除罪业。”便向比丘请求出家,受了近圆戒。从此以后,他精勤读诵教典,通达三藏,辩才无碍。别人问他为什么如此精进苦行,他说为了净除杀母的重罪。比丘们将此事禀告佛陀,佛告诉诸比丘,为了不坏佛法,杀母者应立即摈出僧团。

比丘被摈弃之后,并没有还俗,他前往边境定居下来,并且收弟子、讲经说法。弟子中有许多证了阿罗汉果。后来,他身患重病,知道自己即将死亡,就叫弟子为他建造浴室,供比丘洗浴。他死后立即堕入无间地狱,在地狱中被猛火逼身,而他误以为是在所造的浴室中。狱卒用杵击打他的头部,当时他发了善心,随即生在四天王天的天宫。

天人生天时能了知宿命,他见自己是由建浴室供比丘洗浴的福德力,而从地狱超升天宫。想到因世尊的善巧才得以升天,他便前去拜见世尊,以报谢恩德。于是,他来到佛前,听佛说法,证了初果。(详见《毗奈耶经》)

娑嚩迦以因位思造作了杀母恶业,在尚未转为异熟果的阶段,获得所余的善思之力,以猛利追悔心驱使而精进苦行、讲经说法,命终之前又建浴室供养僧众。虽然他造了无间罪业,但依靠三宝加持,在他堕入地狱之后,就立即生天并且证果。因此,由因位忏悔具足四力,能无余永尽罪业。

“杀父”也是一个童子。他想和一个女人做不净行,父亲知道后,便把他关了起来,他因此杀死了父亲。后来,他发露忏悔,净除了罪障。(详见《律本事》)

“无忧”,就是统一全印度的阿育王。最初,他奉行婆罗门教,非常残暴,杀戮兄弟、大臣、妇女,并建造牢狱残害无数人民。后来,他改信佛教,成为一名大护法,兴慈悲,行仁政,建立了八万四千大寺院和八万四千宝塔,并派传教师到四方传法,令佛教在国外广为弘传。

以上事例表明,由修对治便能净除罪障、获得见道等成就。

丁七、驳斥以往昔案例不决定之理

“设作是云:未生怨王及杀母等,若已生起所余善思,何故其业未得永尽,生无间耶?”

上面说到,当因位获得所余思差别力时,便能令恶业永尽。对此,发问:既然未生怨王、杀母等已经生起了其余善思,为何其罪业不能永尽,还需生在无间地狱?

“是为令于所有业果发信解故,现示感生诸无间等,非是未能无余永尽所有诸业。如击彩球随击而跃,生彼即脱,虽那洛迦火焰等事,亦未能触。由是则成,最极拔除诸恶根本,亦非诸业全无果报。”

(“现示”,就是显示以如是因生如是果的无欺因果律,还可以理解为,是证果之后在凡夫前有意示现。)

答:这是为了使人们对于业果生起信解,而显示感生无间地狱等的果报之相,并非不能无余消尽所有恶业。如拍皮球,在刚落地时就反弹而起,彼等受生地狱也是随即脱离,并没有触及地狱火焰等事。由此成立彻底拔除了诸恶业的根本,同时由“感生地狱等”证明恶业并非全无果报。

换言之,由对治串习坚固,即使深重罪业也能从根拔除,同时由“诸业已作不失坏”的规律,也不是全无果报。

丁八、针对某些不决定亦无过失之理

问:是否一切重罪都能由对治串习坚固而从根本得以清净呢?答:对个别补特伽罗而言,并不决定。论中说:

补特伽罗差别一类不决定者,《三摩地王经》说:“勇授大王杀华月严,遂起追悔为建塔庙,经九十五俱胝千岁,广兴供养,一日三时悔除罪恶、善护尸罗。然寿没后,生无间中,经六十二阿庾他俱胝劫,受盲目等无边众苦。”

由补特伽罗的差别而不决定的情况:如《三摩地王经》所说:勇授大王杀害大乘菩萨华月严后,生起追悔心而建造塔庙,经九十五俱胝千年,广兴供养,坚持每天三时悔除罪恶、善护戒律。然而他寿终之后,仍生在无间地狱,经六十二阿庾他俱胝劫,感受双眼瞎盲等的无边众苦。

此教证表明,某些补特伽罗虽长期励力悔除、防护,罪业却没有从根本清净,而仍堕入地狱长劫受苦。

按照这一说法,忏悔是否成为无意义呢?也不是,论中说:

虽则如是,然其悔罪非为唐捐。若不悔除,须受极重恒常大苦,尤过彼故。

虽然需要如此受报,但忏罪并不是白做了。因为如果不悔除罪业,就必须感受比前者更深重、恒常的极大痛苦。

换言之,勇授大王通过忏罪,已经使受报的程度变轻、时间缩短,并非毫无作用。不然应成他建塔、供养、悔罪、防护等不具任何对治罪业的功能。

总之,虽然以四力净除罪业有从根本净除及使受报转轻、缩短等等的情况,但两个方面可以决定:一、由忏悔已净除的部分,决定如种子被火烧焦一样,即使遇缘也不感果;二、其余尚未忏净的部分,定须成熟果报。因此,已忏净者不遇果,未忏净者果不亡,业力丝毫不爽。


[1] “自性”应统贯前文,是指成为盲聋、喑哑等的自性。

[2] “指鬘”以下都是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