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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受苦忍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十》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戍五、乞活处分二:一、显处 二、明忍

亥一、显处

【乞活处者。】

乞活处分七种。以下依次讲解。

一、自誓毁形

【剃须发等誓受毁形。】

出家菩萨剃除胡须、头发等,发誓受持毁形,舍弃世俗的各种相好。

二、自誓毁色

【受持裁染坏色之衣。】

自己发誓受持裁染的坏色衣。“受持坏色衣”,即穿着颜色变坏的衣服,而不穿在家人好颜色的衣服。

三、进、止、云、为皆不纵任(行动、静止、说话、做事都不放纵)

【从其一切世间游涉兢摄住故,别行余法。】

小心谨慎地收摄身心,禁止自己到任何世间场所中去游玩,由此行持世间法之外的正法。这是说,不去任何世间场所,一心修持。

唐译此句意义不同,即:在一切世间游涉中,不论做什么,都约束自己,不敢随便。

四、依他存活

舍务农等从他所得而存济 [1] 故,依他存活。

出家菩萨舍弃了经商、务农等世间事业,从他人处获得衣食等资具而存活,所以是“依他而存活”。

五、尽寿从他求衣服等

不应受用集所获故,尽寿从他求衣服等 [2]

不应受用蓄积之物的缘故,出家菩萨尽其一生都从他人处乞求衣服等。

六、尽寿遮止人间诸欲

【断秽行故,尽寿遮止人间诸欲。】

由于出家菩萨远离非梵行的淫欲法,所以尽其一生遮止人间诸欲。

七、尽寿遮止人间嬉戏

舍离歌舞笑戏等故,及离与诸亲友同龄欢娱等故,尽寿遮止人间嬉戏。

由于舍离歌唱、舞蹈、嬉笑、观听、倡伎等的缘故,以及舍离和亲友及同龄人欢娱、笑戏、携从等的缘故,尽形寿遮止人间的娱乐。

为七乞活。

以上为七种乞活处。

《瑜伽师地论·修所成地》说:“由剃除须发故,舍俗形好故,著坏色衣故,应自观察形色异人,如是名为观察誓受下劣形相。于行住坐卧语默等中,不随欲行,制伏骄慢,往趣他家,审正观察,游行乞食,如是名为观察誓受下劣威仪。又正观察从他获得无所蓄积诸供身具,如是名为观察下劣众具。由此五相,当知是名初处观察。又善说法毗奈耶中诸出家者所受尸罗,略舍二事之所显现:一者,弃舍父母、妻子、奴婢、仆使、朋友、眷属、财谷、珍宝等所显;二者,弃舍歌舞、倡伎、笑戏、欢娱、游纵、掉逸、亲爱聚会种种世事之所显现。”(由于剃除须发、舍弃世俗形好、穿著坏色衣的缘故,应当自己观察我的形色不同于俗人,这叫“观察誓受下劣形相”,即常人认为不庄严的形相,修行人观察之后发誓受持这种下劣形相。在行、住、坐、卧、语、默等中,不随心所欲而行,调伏自己的骄慢,前往俗家乞食时详细观察,以这样的威仪到城市乞食,即“观察誓受下劣威仪”。又观察从他人处获得生活物质,而不蓄积供身资具,叫“观察誓受下劣众具”。而且,在佛的善说法毗奈耶中出家所受持的尸罗,大略来说,是由舍弃二种事所显现的:一是弃舍父母、妻子、儿女、奴仆、朋友、眷属、财谷、珍宝等所显现;二是弃舍歌舞、倡伎、笑戏、欢娱、游纵、掉逸、亲爱聚会等种种世间事所显现。)

所以这七种乞活处,前五种是属于誓受下劣形相、威仪、资具,后两种是属于誓受禁制尸罗。

亥二、明忍

由依此等所生众苦,应当忍受。

依于以上这些乞求行所有艰辛所引生的苦恼,菩萨都应当忍受,不因这些苦恼而减退、放弃自己的精进,此即“菩萨忍受乞活处苦”。

戍六、勤劬处

勤劬处者,勤修善品劬劳因缘所生众苦悉当忍受。

勤劬处,即由辛勤修习善法的因缘所引生的种种身心劳苦,菩萨都应当忍受,不因苦缘而放松或舍弃自己的精进,这叫“菩萨忍受勤劬处苦”。

戍七、利有情处

利有情处者,谓十一事。从此生苦,皆应忍受。

利有情处,即菩萨修习十一种利益有情之事。由此所生的种种忧苦,菩萨都应当忍受,不因这些苦缘而放松或舍弃精进,此即“菩萨忍受利他处苦”。

戍八、现所作处

现所作处者,谓出家者,便有营为衣钵等业,诸在家者,则有无罪营农、经商、仕王等业。从此生苦,悉当忍受。

现所作处,即出家菩萨有营办法衣、钵器等事,在家菩萨则有不染罪业的务农、经商、参政等事务。由此所生起的种种劳作辛苦,菩萨都应忍受,不因这些苦缘而舍弃精进,此即“菩萨忍受所作处苦”。

如是八处所生众苦,随何苦起,皆应别别精进不废,正趣菩提,已正趣入不令成其退转障碍,令意全无不喜而转。

以上八处所生众苦,不论生起何种苦,菩萨都应安忍而不废弃精进,使自己对于大菩提,未趣入的能正趣入,已趣入的不让此苦成为退转菩提的障碍,让心毫无不欢喜而精进不废。

《大般若经》说:“空中声告常啼菩萨言:汝东行求般若,莫辞疲倦,莫念睡眠,莫思饮食,莫想昼夜,莫怖寒热,于内外法,心莫散乱。行时不得左右顾视,勿观前后上下四维等。”

[1] 存济:维持生活,延续生命。

[2] 唐译是:“尽寿从他求衣服等,于所获得非法珍财、久所贮积,不受用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