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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惟集谛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六》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俱舍释》说:“善不善心行相明了,不能随顺当断死心。”

“当断死心”:正当断命根时的最细死心。“不能随顺”:最细死心与善不善心的行相不同。一般人最后的死心状态极其微弱,而善不善心的状态却很明显,所以善不善心不随顺最细死心。最后死时唯一承许相应舍受,随顺无记心,因此最后死心是无记心。

以上所说,只是针对一般情况,以修行人来说,如果具有修证,临终可以安住光明大圆满的正道、大乐智慧或者大手印的境界,这时不是无记心。以净土宗的行者来说,临终能与阿弥陀佛相应,也不是无记心,原因是以阿弥陀佛的本愿加持,安住在善心状态中。

《悲华经》说:“临终之时,我当与大众围绕,现其人前。其人见我,即于我前,得心欢喜。以见我故,离诸障暗。即便舍身,来生我国。……所有众生若闻我声,发愿欲生我世界者,是诸众生临命终时,悉令见我,与诸大众前后围绕。我于尔时入无翳三昧,以三昧力故,在于其前而为说法。以闻法故,寻得断除一切苦恼,心大欢喜,故得宝 三昧。以三昧力故,令心得念及无生忍,命终之后,必生我界。”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净土行者如果临终信愿真切,和阿弥陀佛的愿力相应,以佛力加被,当时能生欢喜心而往生,因此和一般的状态不同。这里主要是就中士道的一般情况而宣说的。

巳三、从何摄

第三从何摄煖者,造不善者,识于所依从上分舍,上分先冷,乃至心处。造善业者,自下分舍,下分先冷。二者俱从心处识舍。识最初托精血之中,即为肉心,最后舍处即最初托。

第三从何处摄煖,造不善业者,识是从身体的上分先舍,即顶部先冷,逐渐冷至心的部位。行善者正好相反,是先从下分舍识,脚部先冷,一直冷到心脏。这两种情况最后都是从心脏部位舍识。业识最初托生在父母的精血中,和精血和合,成为肉团心。临终时,识与蕴身分解,最后舍识之处,正好是最初的托生之处。

如是先从上身摄煖至心,或从下分收煖至心。

同样,造恶者先从顶部将煖收摄至心,而造善者则从脚底收煖至心。

次虽未说,从下或上,亦摄至心,然当类知。

虽然没有说及此后身体另一分摄煖的情形,但是应当类推而了知,即:造恶业最后从脚底逐渐收煖至心;造善业者最后从头部逐渐收煖至心。

巳四、死后成办中有之理分十一:一、从何处成办中有 二、成办中有之因 三、中有身形等 四、遣除对“于前世身不起欲乐”之误解 五、造善不善中有显现现前之相 六、中有所见 七、中有显色 八、中有何处有无 九、中有行态 十、中有寿量 十一、中有者将成其它中有之理

第四死后成办中有之理者。

第四死后是如何变成中有的。

之所以称为中有,是指在死有和生有二者中间出生的缘故。

午一、从何处成办中有

如前所说识从何舍,即于彼处无间而成,死与中有,如秤低昂。

神识从何处舍离,就立刻在那里形成中有,死与中有犹如秤的两头,秤左边低时就是右边昂起之时。比喻舍识之时便是中有形成之时,中间没有一刹那的间隔。

午二、成办中有之因

依二种因,谓我爱已生故,无始乐著戏论已熏习故,善不善业已熏习故。

依二种因成办中有:一是我爱已生的缘故;二是由于无始以来乐著无义戏论、虚妄分别的缘故,熏习成种子,能生所依所缘诸差别事。由于善不善业造作增长熏习力,因此能感五趣异熟的自体。

无始以来生死流转,都是由这二种因力而成办中有的。唐译是这样:“云何生?由我爱无间已生故,无始乐著戏论因已熏习故,净不净业因已熏习故,彼所依体,由二种因增上力故,从自种子,即于是处中有异熟无间得生。”

午三、中有身形等

又此中有,眼等诸根悉皆完具,当生何趣即彼身形。

而且,中有具全眼、耳、鼻、舌、身等诸根,将要受生到哪一趣,就会出现那一趣的身形。比如要受生为猪,中有会现猪的形相。

乃至未受生有以来,眼无障碍,犹如天眼,身无障碍,如具神通。

中有具有这样的特征,就是在尚未受生期间,眼根无障如同天眼,身根也所向无碍,如具神境通一般。

清净的天眼能见种种光明色、微细色、变化色、净妙色等,都无障碍;获得神境通时,身体可以无碍穿过墙壁、城垣等障碍物。中有也有上述功能。

《俱舍》亦云:“为当本有形,此谓死以前,生刹那以后,同类净眼见,具业神通力,根全无障碍,不转为寻香。”

《俱舍论》也说:中有显现如同本有的身体形相,所谓本有是指受生第一刹那之后乃至死亡之前的生命形态。中有以同类中有和清净天眼能看见,而且具有业力所生的神通力。中有五根完具,身根没有障碍,连山岩等也无法阻挡,但不能穿过母胎与金刚座。中有形成之后,不会被其他因缘转变,欲界中有以缘分的善恶而寻找香气与臭气,以香资养自身,寻香是中有的异名。

下面对于颂中的“净眼见”、“不转”和“本有形”进行辨析

此说中有是同类见,及修所得离过天眼能见。

这是说只有同类中有以及修行所得的离过天眼能看见中有。

以“修所得”说明以欲界天的报得天眼不能看见中有。

成办何趣中有,次定不可转趣余生,《集论》中说容有转改。

一旦形成了某趣中有之后,肯定无法再转成其它趣的中有,但是《集论》中认为可以转变。

比如亡者生前信奉三宝、相信因果,某些与他有缘的成就者在中有期间修法超度他,或者在四十九日之内为他做殊胜的善法等。由这些因素,本来已形成了恶趣的中有,也能转变中有的形态而改在善趣受生,或直接往生到净土。

在僧伽的二十种分类中,有一类是中有成就的阿罗汉,这类阿罗汉不会有生有,因此所谓“以中有转为生有”的说法也不是一概而论的。

《集论》说:“极住七日,或中夭,或时转移,住中有中,亦能集诸业,先串习力所引善等思现行故。”《瑜伽师地论》说:“又此中有,七日死已,或即于此类生,若由余业可转中有种子转者,便于余类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