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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障品第二

《辨中边论(未定稿)》 ︱ 弥勒菩萨 造 ︱

壬二、十种所障

善菩提摄受,有慧无乱障,

回向不怖悭,自在名善等。

以能障三十种过失对何者障碍呢?即菩提之因——善根的最初发起,缘菩提的发心,以加行趣入菩提或真实摄受,以此成为具慧菩萨,以此获得无错乱的见道,以此获得无障碍的修道,增上道之因——善巧方便的回向、对大乘道果不怖畏而生胜解、对所化众生无悭说法三者,以及获得十种自在即成就究竟佛果。以上是善等十法,它是道从始至终的十个分位,了知这十法的能障后以对治如理断除,则能成就道果的一切功德。

壬三、彼等对应

如是善等十,各有前三障。

能作有十种,谓生住持照,

变分离转变,信解显至得。

如识因食地,灯火镰工巧。

烟因圣道等,于识等所作。

善等十法的违品是三十能障,所障十法中的每一法各有三种能障,应知其对应如上文所述。以下“能作有十种”等两颂虽非本论颂词,但在大阿阇梨世亲的该颂注释中具有,依靠彼等可开显善等十法之义,故解释其义如下:

“能作有十种”等一颂宣说十因,后一颂宣说其喻,此处以喻义对应而解释。何等为能作十种?即是所谓生起能作,如以眼根能生眼识;安住能作,如以四食 [1] 身能安住;任持能作,如以大地能任持能依诸有情;照了能作,如以油灯能照了暗中隐蔽色法;变坏能作,如能烧煮之火;分离能作,如能割草之镰;转变能作,如以擅工巧或打造的工匠能转变黄金成镯等;信解能作,如以烟能推知有火;显了能作,如以所谓因即根据对意义能生定解;至得能作,如以圣道能得涅槃。生起能作等十种与眼根等十喻对应,应当如是了知。如是了知后,再与此处之义——善等十法对应而言,善者是生起能作,以此能生菩提故;如是,菩提是安住能作,善根能相续安住;摄受是任持能作,以安住者不坏任持故;有慧是照了能作,以能无误了知菩提因果之体相故;无乱之见道者,以能超世间故,是变坏能作;无障之修道者,以能离障故,是分离能作;回向者,以能变善根故,是转变能作;不怖,于大乘法能信受故,是信解能作;无悭法施是显了能作;自在者,是至得能作,以能得一切功德故。如是了知后,由明了以诸能障对彼等的能生与能住等障碍,复应通达彼等的能治与所治,亦即彼彼能障的反面是善根加行、处加行、如理加行三者善根生起能作,同理,生善法等三者是菩提安住能作等,其余都应依此类推而了知。

庚三、三对治障分二: 一、略说 二、广说

辛一、略说

于觉分度地,有别障应知。

应知对于三十七菩提分、十波罗蜜多及十地还有上述障碍之外的诸种障碍。

辛二、广说分三: 一、菩提分障 二、波罗蜜多障 三、地障

壬一、菩提分障

于事不善巧,懈怠定减二,

不植羸劣性,见粗重过失。

对于观察而抉择之基——身受心法四者依次执着为清净、安乐、我与我所而于彼等自性是不净等不善巧,以此对四念住障碍;以懈怠对四正断障碍;以具有违缘沉掉等及不具顺缘欲勤等二者从三摩地得中坏减者,对四神足障碍;以自相续中不发起信等善根对五根障碍;信等虽生而力羸劣故,以违品能害,对五力障碍;具有萨迦耶见等见道所断是七觉支的障碍;具有三门所生的俱生恶取处 过失是八圣道支的障碍。

壬二、波罗蜜多障

障富贵善趣,不舍诸有情,

于失德减增,令趣入解脱。

障施等诸善,无尽亦无间,

所作善决定,受用法成熟。

以悭吝障碍布施,以此障碍其果资财丰裕的富贵。如是对应,以破戒障碍因之持戒及其果获得人天善趣,以嗔恚障碍安忍及不舍众生,以懈怠障碍由精进减过增德,以散乱障碍成就静虑及依静虑发神通而随机遣除众生邪见令入圣法,以邪慧障碍以般若宣说圣法令所化众生心相续解脱,以离方便障碍以善巧方便令善根无尽,以不入愿障碍以大愿令修持一切善根相续不间断,以胜伏波罗蜜多违品力弱障碍力及其作用——全然决定善根的一切果不空耗,以不了知圣教甚深密意而依文解义等障碍智与彼果——对大乘诸法自得圆满受用以及为他无误显示法门成熟有情。

壬三、地障

遍行与最胜,胜流及无摄,

相续无差别,无杂染清净,

种种法无别,及不增不减,

并无分别等,四自在依义。

于斯十法界,有不染无明,

障十地功德,故说为十障。

所证法界自体本无不同种类,其能证有境诸十地分位的入定中有见愈上愈净的差别,然以二取隐没的方式入定于离戏法界中则无差别,故如虚空鸟迹无法分析差别般从入定的角度不能分别上下诸地,因此,此处是从“由入定殊胜智慧上上升进时断除彼彼地的所断后,以彼力在出定中于法界会生起相应殊胜定解”的角度而宣说断除所断的。其义如何呢?初地入定现量见法界时,其后得位中生起通达法界周遍一切而遍行的自性,如是实际是以入定成为引起后得位的如是定解,以依彼得此故,或者通达法界具有遍行义等也可以。因此,法界遍行义如是证悟的障碍即是此地障碍,以生起初地智慧断除彼障故,后得位自然会生起如是定解,彼亦,现量见法界时由一切诸法成为法界的自性而证得自他平等法性故。下面同样都应如是了知。

第二地的入定智慧者,即成为对法界的证悟更加超越增上或最胜增上之义。何以故?以所获第二地智慧能较此前增胜大精进而净修故。

在第三地,证悟法界等流——听闻圣教法是最胜所求后,为求一偈可以越过量等三千大千世界的火坑。彼亦,在一切所证中具有大义并无勤的殊胜者即是法界,而对证悟法界见闻圣教法外没有更殊胜之因故。

在第四地,对任何法也无我所执等,总之证悟无有可执取者,以法爱尚无何况非法故。

在第五地,证悟自他相续所摄的一切法无有差别之义,以三世一切诸佛菩萨与自己见为无二平等之义故。彼亦,以十种意乐平等净心得入五地,即是对过去佛的诸法意乐平等清净,如是现在佛,未来佛,戒净,心净,除见疑悔净,道非道智净,行断智净,思量一切菩提分上上净,化度一切众生净,经中如是宣说十种意乐平等净心。依于彼等证悟一切诸佛在法身中无有相续差别之义。

在第六地,以现见殊胜缘起法之义故,证悟前之杂染与后之清净任何无有之义。

在第七地,以证悟无相故,了知一切法一味无差别之义。

在第八地,以得无生法忍故,证悟一切法平等无增无减之义。

以三清净地智慧证悟法界是四种自在的所依,四种自在是法界无分别自在、净土自在、智自在及业自在。彼亦,在第八地获得两种,以入于法界一味无二的方式无戏论相故,于无分别自在,以及可现佛刹与眷属之坛城的无量显现而显示故,净土自在;在第九地入定中修法界,后得位以四无碍解善说法义故,获得智自在;在第十地入定中修法界,后得位随欲度化有情故,获得业自在。如是三清净地的入定智慧是彼等四种自在之因或生处。彼亦,是以智慧缘法界之力故,当知法界是彼等功德的来源。

如是彼等菩萨以现见法界而能抉择,其余凡夫则如是比量后了知。如是于法界遍行及不增不减等义,虽然仅生定解在胜解行地也有,但需要了知此处是在以彼等地地智慧如是现量衡量清净法界的后得位以觉受力无勤获得断除增益的定解后,以具有见法界自性之证悟越来越清净差别的地地升进的分位所摄的定解,应当如是了知。

如是障碍如实见法界自性的无明,即是极为痴心或所知障,其自性是二障中的不染无明 [2] ——十种所知障,彼等是十地智慧的违品,其对治法分别是相应的此地彼地,以获得此地彼地根断彼等故。

己三、摄义

已说诸烦恼,及诸所知障,

许此二尽故,一切障解脱。

如是以上述障碍为例宣说了无量障碍,其义归纳而言,则于解脱障碍并成为轮回之因者,是烦恼障,于获得一切种智障碍并令堕入戏论境界者,是所知障,此二之中摄尽所有一切障碍。其合理者,实际所求除解脱与一切种智二者之外更无第三种果,而从主要对彼二障碍的角度安立烦恼障与所知障,以及彼等二障的起因是人我执与法我执,而二我执的能治则是证悟二无我,以所证二无我之外别无其他胜义所证故,也是二障数量决定而遮止多少之边。因此,以二障断尽后再无他障故,承许于一切障碍中解脱,否则若不如是承许则断除一切障碍的究竟解脱及能断障碍的对治等将无法如理通达,由此应成宣说道相没有安立之基。

辨中边论颂辨障品第二释竟


[1] 四食:即段食、触食、见食和识食。为维持今生寿命、长养器官而有段食,为长养能依心识而有触食,为引生未来寿命而有思食,为成就未来寿命而有识食。

[2] 不染无明:染即烦恼异名,不染无明即非烦恼障所摄之无明,亦即所知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