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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时品第十一

《中观四百论讲记(三)》 ︱ 智圆法师.讲授 ︱

辛三、摄要而破

若执果先有,造宫舍严具,

柱等则唐捐,果先无亦尔。

颂文直解

总之,数论师及有部承许已经有未来之果,即执先已有果。那么为了建造宫殿、舍宅的房屋,去做门闩以及柱子等一切严饰,都毫无意义了,已有无需生故。胜论师、经部师、唯识师等承许无有未来果,就是执果先无。那么造宫舍,柱等严具也同样变得毫无意义,无者不可能生故。

释义

如果未来的果先已存在,那么外器世界的种子等,以及内有情世界的无明、行等,也都没有了实际意义。就像种庄稼,如果收成早已注定的话,就不需要积极播种、锄草了。孩子长大后的品行、能力如果先已注定的话,那么父母也不需要严格培养、管教了。

假使未来的房子是有的。只是造好后,相(也就是样子)有了改变,那么这个改变了的相,是新产生的,并非早已存在的。所以应舍弃先有果的观点。

如果未来是无果的话,无的法就像石女儿一样,不可能产生。那么同样地,再做各种努力也都没有了意义。

所以,已经有果不合理,预先无果也不合理。那么中观自宗对此是如何回答的呢?中观自宗宣说的是无自性的缘起生。即无自性的因缘聚合时,才生成相应的无自性的果。这个果既不是已经存在的有,也不是像石女儿一样的无。所以智者断除有、无二边后,可以安立缘起生。

那么缘起生的果,为什么不先有或先无呢?因为有和无是戏论法,本来就不存在。在名言中,缘起生的果法,并不是真实的有或无。就是说,有与无,纯粹只是众生分别心执著、妄计的假相,本性都是空的。所以中观宗既不偏于有,也不偏于无。就像梦中依靠因缘产生的果,说它有,当然不对;说它是无呢,还是一个假相。在不观察的情况下,说万法是有。一观察,就会明白万法本来就没有。因此说,万法根本不是凡夫所认为的那样,落于有边或无边。

前面以观察生相而破未来,接下来圣天菩萨教导通过观察住相,而破现在。

庚二、观察住相而破现在分三:一、略说观察;二、广明其理;三、摄要而破。

辛一、略说观察

有的人想,虽然过去以及未来的法都不成立,但是具足住相的现在法可以现见到,因此是有的。但这也不成立。

诸法有转变,意亦不能缘,

虽尔无智人,妄计有现在。

唐译:

(诸法有转变,慧者未曾有,

唯除无智人,妄分别为有。)

颂文直解

诸法一刹那不住而转变。但是转变极为迅速,不仅五根识不能缘,第六意识也不能缘。尽管如此,无智之人,仍认为有现在法。

(唐译:若说诸法不舍自体,而转变成不同的相,这是能知一切极远的深细法义、具有妙慧的人,也未曾见到、知道的。只有无智之外道,才毫无根据地认为它存在。)

释义

刹那刹那转变的法,肯定不是五根识缘取到的。至于第六意识,虽然可以缘取细的法(比如说极微)、被阻隔的法(比如墙壁外面的法)、非色法(比如说不相应行法)、无的法(比如已经灭的法、死人、无为法),但是意识却无法缘取到一个法的转变。既然没有任何识能缘取到,所以只有愚痴的人,才认为诸法有真实的现在。

辛二、广明其理

有人想:因为诸法能安住,所以现在是有的。这也不成立。

无常何有住,住无有何体,

初若有住者,后应无变衰。

颂文直解

如果进行观察,诸法以刹那无常故,如何有住?没有住相的缘故,又怎么可能有被住相安立的事物?若非如是,起初若有刹那安住,则应不会有后来的变衰。

释义

本颂第一句破住,第二句破体,第三、四句反破。

要理解前两句的法义,先要理解什么是住?住就是能够停留在自相上,不发生改变。但是一切的有为法,都被无常迁转着,不能作刹那的停留,如何可能有住呢?没有暂停的住,又怎么能够形成自体呢?没有法的自体,又怎么来安立时间呢?

后两句是说,任何一个法,如果一开始能够有一刹那的住,就不会导致后来的变衰、坏灭。变衰,现在习惯叫衰变,与住正好相反。如果一个法哪怕有一刹那的住,说明这个法有自体,完全不受那个刹那的各种因缘条件影响。这样,后来的各种因缘条件对它也不起任何作用。它一直保持它的自体。如果说在那个刹那中,它还受到各种因缘的牵制,只是暂时的一种平衡,而表现为住的样子。那么,这种住并不是法的自性,只是暂时的假名安立。那么相应地,法的自体也是假名安立。现在、过去、未来也是假名安立了。

这一颂是从境来观察。接下来一颂,则是从有境的量来观察,来破除有现在法的住相。

譬如无一识,能了于二义,

如是无一义,二识所能知。

难词释义

义:这里是境的意思。

颂文直解

譬如,心识无住,都刹那而灭。因此没有一个识,能够了知前后两刹那的境。同样,境也无住,刹那而灭,不能以前后两刹那的识去了知一境。

释义

本颂前两句通过分析识在刹那迁变,后两句通过分析境在刹那迁变,来说明识不能了知住相。

诸法须由识来了知,一刹那的识只能了知一刹那的境。本颂通过分析识的特点,来指出识根本没有能力了知,诸法有住相。

“譬如无一识,能了于二义”。当识在观察先前的境时,之后的境还没有产生;当先前的境已经消失,之后的境产生时,先前的识已经消失,只能由新的识来观察。这先后两个眼识,不是同一个眼识,而只是同类的相似相续。同类的相似相续,只说明它们有相似之处,但实质上已经完全不同。因此这两个不同的眼识,不能作为判断诸法是否有住的量。

有人想,虽然前后眼识不同,但毕竟是相似相续,应该并无很大的区别吧?关于这个问题,大家只要观察一下看魔术的经过就能明白了。魔术师在观众的眼皮底下,变出一个个令人惊奇不已的魔术,骗过了观众的眼睛。这就说明前后各异的眼识,不能作为检验对境的正量。

“如是无一义,二识所能知”。同样地,境也是在刹那变迁的,前后两刹那的识,只能缘取与其相应的境,不能缘取同一个境。

总之,识与境都在刹那刹那地无常迁变,这使得识根本没有可能缘取到诸法的住相。也就是说,不可能以有境的识,来建立现在法。

上面是通过观察住相破除实有的现在,接下来进行总结。

辛三、摄要而破

时若有余住,住则不成时,

无住住无故,后灭亦非有。

唐译:

(时若有余住,住则不成时,

时若余住无,后灭应非有。)

难词释义

余:与时间异体。

颂文直解

总之,如果承许在现在的时间上,有住的话,则住就不成为时间,因为能表与所表不同之故。而如果现在时没有住,则没有开始的住,也就不会有后来的灭,因为住是灭的因。这样也就不会有现在的诸法。

(唐译:如果在现在的时间上,有住的话,则住就不是时间,因为能表与所表不同之故。而如果时间之外没有住,则不应该有之后的灭。)

释义

这一颂分析的是时间与住的关系。第一句是假设时间上有住,第二句指出因此时间与住就成了异体,第三句假设时间上无住,第四句指出无住则无灭。

前面说过:未生对应未来时,住对应现在时,灭对应过去时。因此未生、住、灭,与未来、现在、过去,仅仅是用词的不同,但意义相同。但是有部认为时间是实有存在的,而在时间之外,生、住、灭的相也是实有存在的。这样就形成了矛盾。

“时若有余住,住则不成时。”这两句是说,如果住是独立在时间之外的话,那么它们就各不相同。这有什么过失呢?因为一个法具有生、住、灭三相,在这三相外,没有这个法。,如果现在不成为住,那就应成现在和这个法成了别别的他体。同样,过去和灭、未来和未生也都成了别别的他体,就使得时间与有为法没有了关系。这样时间也就没有用处,失去意义了,因此这是根本不合理的。

“无住住无故,后灭亦非有。”这是说:假如一个法在现在位没有住,既然没有住,那也就没有这个法接下来的灭。这样这个法不就变成常法了吗?或者进一步说,现在位没有住,就表明现在位并没有这个法,这样同样也就没有了之后的灭。

前面通过观察生相破了未来,和观察住相破了现在。接下来是要通过观察灭相,来破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