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藏傳淨土法》講記 | 日期: 2014-07-09 | 瀏覽量: 4594 |
堪布索達吉仁波切
下麵繼續傳講《藏傳淨土法》。現在正在講,除了造舍法罪和五無間罪的人以外,其餘一心一意祈禱阿彌陀佛的人皆能往生極樂世界。下麵緊接著講:又如,給別人講法、聞法等造違緣,是舍教法。 有些人認為:燒毀佛經或將佛經扔到河裏,以及誹謗前後世和業因果,諸如此類的行為才是舍法罪,所以舍法罪並不容易造。其實這種想法完全是錯誤的,若不注意,平時很容易造下舍法罪。比如,有人勸正在傳法的法師說:“你整天這樣講經說法沒什麼用,還是停一段時間課,好好休息休息,大家也聽累了。”“現在許多人感冒得那麼厲害,要不要停幾天課。”“這個法以後再講吧!”“這個道理很簡單,用不著給別人輔導。”其實,這樣阻撓別人講法就是舍教法。還有人很想聽聞佛法,但其他人卻說:“別去聽法了,我們還是去朝拜某寺院的上師吧!”這樣讓別人斷傳承也是舍教法。 所以大家一定要認真聽聞佛法,若懂得佛法的道理,一方麵自己不會輕易造下舍法罪,另一方麵對自己的修行也有很大的幫助。前一段時間開極樂法會時,有一位公務員每天都聽法師講開示,聽完後他感覺收獲很大。從前他認為隻要心善良,好好念佛就可以了,而對聽聞佛法並不是很重視;但現在他的觀念完全轉變了,不但清楚自己以前的行為有很多不如法之處,而且還認為以後一定要多學佛法,否則無意之中就會造下許多罪業。 一般來講,隻要長期以佛法來熏陶,自己的行為就會如法。但現實生活中,雖然很多人都想好好學習,但過一段時間熱情就沒了,其實這也是有原因的。佛陀在世時,很多修行人都從大乘菩提道中退轉,彌勒菩薩見到這種情況,便以種種方便勸慰曉諭他們,並帶領其中的六十位比丘到佛陀前受教,世尊也為他們宣說了退轉的因緣。原來在拘留孫佛時,這六十人都是戒律清淨的比丘,他們具有多聞和頭陀行的功德,但他們對自己的功德產生了執著,內心常生驕慢。當時有兩位法師有豐厚的名聞利養,這六十人對他們生起了嫉妒心,於是無因誹謗他們犯淫戒。以此惡業,他們在無間地獄、等活地獄、黑繩地獄、燒熱地獄中感受了無量痛苦。從地獄轉生為人後,也於五百世諸根不具,而且經常生在邊地。現在雖然出家修法,偶爾也能發起智慧光明,但以業障的緣故,很快又退失了……很多道友在行持善法的過程中也經常退失,比如今天發願好好聞思修行,或好好發心,但過幾天就沒興趣了,這很有可能是前世誹謗法師、誹謗正法的惡業所致,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懺悔前世所造的謗法罪業。 那今生有沒有造謗法罪呢?我覺得很多人肯定有,為什麼呢?因為這些罪業很容易造下。現在很多人經常說:你不用聞法,聞法幹什麼?好好念佛就可以了。那請你好好想一想,這是不是給聞法製造違緣?雖然他自己認為這是一件好事,但卻沒想到已經造了舍法罪,若沒有懺悔清淨,今世根本不可能往生,所以大家在平時學習的過程中,一定要小心謹慎。《賢愚經》雲:“身口意行,不可不慎。”可見大家皆應經常觀察自己的身口意,若未觀察,造下罪業自己也不一定知道。就像有些人自己犯了法都不知道,當公安局把他抓起來時,他才醒悟:原來這是非法,它還違背國家法律!若是這樣,那後悔也莫及。可見,不懂佛法的人和懂佛法的人所賜的教言,就像專業人士與非專業人士所講的課,以及名醫與庸醫所開的藥一樣,完全不相同。 以上是舍教法,下麵講舍證法。 若對於他人受出家戒等製造障礙,這也是舍證法。本來有人想出家,但其他人勸他:“末法時代哪裏有清淨的出家人?很多出家人都還俗了,你還是以在家的身份度化眾生吧!”這樣說就是舍證法。以前,有些人想在我麵前出家,但我不知道他的道心穩不穩,於是說:“先觀察四個月再說。”那這是不是舍法罪呢?不是。因為《毗奈耶經》要求,對發心出家者應先觀察。但有些人並沒有任何依據,隨隨便便就勸別人不要出家,他們的語言聽起來特別可怕,一聽就知道,他並未好好學習過佛法,否則不會這樣說話。這樣的話我們根本不敢講,因為自己畢竟長期聞思過教理,對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還是比較清楚。 若對他人受持少分戒律學處製造違緣,這也是舍證法。人的根機千差萬別,很多人很難圓滿受持出家或居士戒律,但他們願意受持少分戒律,比如不吃肉、不飲酒、不抽煙、過午不食、八關齋等,但有些人則以譏諷的語氣說:你是假裝的,勝過你的高僧大德們都不受持這些學處,你還是跟我吃肉喝酒吧!諸如此類唆使別人舍戒的言行,都是在造舍證法罪。 現在個別學禪宗和密宗的人,以“不執著”為擋箭牌而大口吃肉,實際上他們特別執著吃肉。有些人說起來倒很好聽:你不要太執著,吃點肉沒什麼。其實真正的不執著,是吃肉、不吃肉兩者都不執著,並不是不執著不吃肉,而偏偏要執著吃肉。 若對修法者製造違緣,這也是舍證法。本來有人想修持佛法,但旁邊的人勸他:“不用修空性和菩提心,隻要念佛就可以了!”“不要修這些法,觀明點就可以了!”……這些都屬於舍證法。總之,舍證法就是毀壞法身,罪業非常嚴重。 但有人想:讓別人中斷一部大法的傳承才是舍法罪,而讓別人中斷一部小法的傳承,或讓別人斷一兩天課,這並不是舍法罪。其實這種觀點也是錯誤的。假如你在上課時跟別人說話,影響他人聽法;或者某人本來要聽法,可是你卻讓他上街買東西,結果他沒聽成這堂課,這些都是舍法罪。不但是講法聞法,持戒修行也是這樣。因為,如果為一句一義之法製造違緣不是舍法,那麼對眾多正法造違緣也同樣不是舍法了。 《大乘方廣總持經》雲:“若彼愚人於佛大乘,乃至誹謗一四句偈,當知是業定墮地獄。”這裏的“誹謗一四句偈”,並非僅指直接說某個偈頌的道理不正確,它可理解為:對別人聞思修持一個四句的偈頌製造違緣。《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有依行品第四》亦雲:“若有於我為欲利樂一切有情所說正法:謂依聲聞乘所說正法,或依緣覺乘所說正法,或依大乘所說正法,誹謗、遮止、障蔽、隱沒下至一頌,當知是名謗正法者,亦名毀滅八聖道者,亦名破壞一切有情正法眼者。”可見對聞思修持一句一義之法也不能造違緣,否則便是舍法罪。 舍法的罪過極為嚴重,它遠遠超過五無間罪,《般若八千頌》雲:“何人若造五無間,不及相似謗佛法。” 最後佛陀還說:我連謗法人的名字都不願意聽到,更何況說與他接觸呢!上師如意寶在晚年也一再強調不能誹謗正法,故大家一定要小心謹慎。但現在看來,很多人造的謗法罪都比較嚴重,因為他們經常說:這個法最殊勝、那個法不殊勝;這個法師是好法師、那個法師是壞法師……當然如果你有智慧眼,那也有資格說,但一般人的觀察能力都比較差,所以大家一定要觀清淨心。雖然現在很多人早上四點鍾就在殿堂裏一邊轉一邊念佛,但若下殿後經常誹謗佛法,那也不能往生,所以這方麵一定要引起注意。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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