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佛教徒在随顺众生的过程中,若发现因自己的言行举止而给对方造成痛苦或不开心的时候,应如此观察:以此痛苦或不开心能否令此人改邪归正或断恶行善,如果不能,就应随顺众生,而不能使其痛苦;若能令其改邪归正或断恶行善,就不能随顺众生,因为这样才能最终利益对方。如果发现,自己随顺众生的行为,虽然能让对方暂时幸福开心,但最终却于其有害的话,也不能随顺。以此类推,就能知道随顺与不随顺的尺度。
——该教言选自:《慧灯之光》第八册《饶益有情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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