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一个有情(包括我们自己在内)而言,世上的一切事物当中,最可爱、最可珍贵的,就是自己的生命,除此以外,没有什么更珍贵的了。那么,剥夺其他生命的生存权利,罪过当然很大!这是对被杀有情极大的伤害。所以,杀生是非常严重的罪业,绝不能做。
你们要切记,凡是释迦牟尼佛的弟子,其他做不到,还可以逐渐扭转,但不杀生一定要做到;否则,边故意杀生边学佛,那就谈不上学佛。
——该教言选自:《慧灯之光》第二册《加行的修法-因果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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