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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教言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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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1
作者: 慈诚罗珠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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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俱舍论》当中,所有的有为法被归纳为五蕴——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所谓“蕴”的意思,就是很多的东西集中在一起。

其中的色蕴,不仅指眼睛所见的色法,还包括耳朵听到的声音,以及重量、光明、黑暗、各种不同的形状等等很多东西。换言之,色蕴也就是上述各种东西综合在一起的总称。

为了大家便于理解,此处我们把这些概念转换成现代常用词来讲解。如果用现代人的用词来讲,佛教当中的“色蕴”,主要是指肉体以及外界物质;而其他受、想、行、识诸蕴,又主要是指精神,以及肉体、物质与精神的运动。

——该教言选自:《慧灯之光》第四册《四法印的见解与修法(五)》

(图片来源:摄图网)


上师教言 2019.07.11 - 慧灯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