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慧灯之光(第七册)

  • 作者: 慈诚罗珠堪布
  • 文章来源: 大圆满法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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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境

第一,受害的修行人不能是圣者,若是圣者,就会成为僧众;第二,受害的修行人一定是三人以下(含三人),如果是四人以上(包括四人),就是僧众。那样就变成违犯国王定罪的第一条戒了;再者,被剥夺的,应该是修行人的合理收入。

(2)心态

对修行人生起嗔恨心,为了损害修行人,不愿意给他们应有的收入。其目的,就是抱着让修行人舍去禅定的不良心态。

(3)行为

把修行人的生活费或用品转给闻思的人,即使自己没有占用,也会犯戒。

(4)结果

把修行人的财物送给闻思者以后,就会犯戒。

居士一般没有管理僧众与修行人钱财的权力,故与这些事情很难有瓜葛,只有领导和寺院的管家等等,才会犯这条戒。

如果详细观察,这些戒都很不容易违犯。作为正常的佛教徒,我们没有必要因为害怕无法持戒而放弃受菩萨戒的机会,那样是得不偿失的。

三、犯戒的界限

(一)烦恼的轻重

所有菩萨戒与密乘戒的毁犯,都要看烦恼严重不严重。如果不是很严重,还不算是真正的犯根本戒,而只是犯了一个支分戒。在烦恼十分粗大的时候做出违背戒条的事情,就会犯戒。

说具体一点儿,犯戒的心态,有大、中、小三种烦恼,以大烦恼心而做犯戒的事情,就会破戒;中烦恼和小烦恼不够破戒的心态,故而不会破戒。

什么是大烦恼呢?

第一,不间断。

以赞扬自己为例。所谓“不间断”,不是指在一两个小时或两三天当中不断地赞扬自己,而是从赞扬自己开始,直至最终犯戒为止,始终没有悔改心与惭愧心,还准备在需要的时候继续这样,就叫做“不间断”。

在赞扬自己的话说完以后,具不具备严重烦恼都无关紧要,与是否犯戒已经没有关系了;如果在赞扬自己的时候,从头至尾都具备了四个条件,哪怕事情刚刚结束,就生起惭愧心和后悔心,也已经犯了根本戒;如果在赞扬自己的过程中,说着说着忽然想到,这样会犯菩萨戒,然后立即停下来,决心再不这样,则即使其他条件都具备,也不会破根本戒。若没有这样的决心,则即使以后没有继续赞扬自己,但实际上也属于不间断。其它戒条的毁犯界限也依此类推。

第二,无惭无愧。

在佛教里面,“惭愧”二字是要分开理解的。以自己的某种承诺或戒律为因而感到羞耻,就叫做“惭”。比如说,大乘行人在做利己之事的时候,能意识到自己是受了菩萨戒的人,这样做非常不符合自己的身份和承诺,很不应该,就是“惭”。

若是担心他人的讥笑或嘲讽而感到羞愧,就叫做“愧”。

没有惭愧是所有罪恶的来源。无惭无愧的人不但会犯戒,甚至会做出五无间罪等罪业。所以,无论持戒还是忏悔,最关键的都是“惭愧”。在金刚萨垛修法的四对治力当中,最重要的也是惭愧心。

从世间道德的角度来说,惭愧心也很重要。有惭愧心的人,不需要法律的约束,自然会很自觉,绝不会做违背道德的事情,即使因一念之差而做了,也会中途停下来。

第三,犯戒过程中,不但没有惭愧心,而且洋洋得意、自以为是,就会犯戒。

第四,把犯戒行为当作功德、优点,看做应当应分、理所当然的事情。第三个条件不仅认为是应该的,而且有心满意足的感觉,所以更为可怕。

所有的显密乘根本戒,都要具备这四个条件,才会真正破戒。

所以,虽然大乘戒律的戒条比较多,但都需要具备共同的对境等四个条件,和上述不共的四个条件,才会犯根本戒,只要稍微注意一点,守持起来也不难。大烦恼的四个条件中部分不具足,就称为中等或下等的烦恼。

(二)忏悔的早晚

昼夜分六时,昼三时和夜三时。昼三时是晨朝、日中、日没;夜三时是初夜、中夜、后夜。过去的一时,等于现代的四个小时,六时即二十四小时。犯戒后不超过一时(即四小时)之内生起后悔心并励力忏悔,就不会破戒,更不用重新受戒。如果超过四小时,戒体就被毁掉了,想恢复戒体,就要先忏悔再重新受戒。

四、忏悔的方式

密宗最殊胜的忏悔方式,是金刚萨垛修法,通过金刚萨垛修法来忏悔,就一定能忏悔清净。

显宗的忏罪方式,是具备四个对治力念诵《三十五佛忏悔文》。按照菩萨戒的要求,是每天昼夜六时分六次念诵。不过,若将晚上分成三等分,则半夜三更就要从床上爬起来念经,这对大多数人而言是不现实的,但最低的要求,也要每天观察几次,看自己有没有犯戒。如果犯了戒,就要及时忏悔。

据藏文版《三十五佛忏悔文》的一些注解中说,三十五佛是忏悔方面最有威力与加持的主尊。三十五佛中的每一尊佛,经书里面都有记载。念诵其中一尊佛的名号,可以清净百万劫、几千万劫甚至几亿个大劫所造的一切罪业,这是佛说的,是有根有据的,所以我们不要畏首畏尾、顾虑重重,认为戒律不好守,就自暴自弃,干脆不受了。

如果什么戒都不守,就没有解脱的希望。作为大乘菩萨,就应该受菩萨戒。受戒以后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只要谨慎一点,就不一定会犯戒;即使犯了戒,也不是全都完蛋了,还是有办法忏悔弥补的。

释迦牟尼佛最赞叹两种人:一种是受戒以后随时随地都小心翼翼地护持戒律,使其清净无染的人;再一种是犯戒以后懂得即时忏悔的人。释迦牟尼佛知道,凡夫很难做到根本不犯戒,但犯戒以后能有惭有愧、励力忏悔、改邪归正,佛陀也称其为清净戒律者。

大乘佛法无论在见解、修法、行为、戒律方面,都有很多宽容的余地,如果戒律真的森严恐怖到无法纠正忏悔的地步,释迦牟尼佛也不会推荐给我们。

五、重新受戒

从小乘的角度来说,如果出家人犯了出家戒,就不能恢复,不像居士戒还可以重受。如果出家人彻底犯了根本戒,此生不可能得阿罗汉果,因为小乘行人的目的,是为了个人解脱,是为了自己获得阿罗汉的果位。

但大乘佛法就不一样,因为它的目的不是阿罗汉的果位,而是度化一切众生。度化众生也不是一生两生的事情,是生生世世一个长远的计划。所以大乘佛法中如果不小心犯了这些菩萨的所有的戒,忏悔了以后允许再受,大乘别解脱戒也不例外。

我们不能走两个极端:一个是认为,即使没有菩提心和出离心,只要发心守持居士戒或菩萨戒的戒条,就是在受持居士戒或菩萨戒;另一个是觉得,既然没有出离心和菩提心,受戒也不会得戒,我就干脆不受戒,因为受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即使没有得戒,守持这些戒条,也是有善根的,所以还是应该尽力守持。

别解脱戒、菩萨戒与密乘戒的层次不同,越是上层的戒,持守的功德也越是有所增加,违犯的罪业也会越严重。菩萨戒比别解脱戒高一层,功德也就高一筹,相应的犯戒罪过也更严重,所以一定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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