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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妄说自得上人法学处

《走向解脱·别解脱戒品·在家篇》 ︱ 益西彭措堪布 著 ︱

不重视戒律,贪求世间名利的人往往很容易造许多说上人法的过失,现在汉地有不少人妄称已得到了法王如意宝的印证,受法王如意宝的委派来汉地化缘,这样为一些世间名利造下了极为严重的恶业。当年藏地常有假冒的“化身”等人去较为富庶的安多等地方化缘,其中有一位喇嘛妄称自己受法王如意宝委托来传法,吹嘘接受自己一次灌顶可消除无始来的业障。人们因对法王怀有极大的信心,没怀疑他的话,而给他供养了上千头牦牛,几斤黄金。最后人们发现这是一个骗局后,便又找到那位喇嘛,要他交出被拐骗去的财物,有的甚至要把他扭送到公安局,要找他拼命,此事在这一带已经家喻户晓。现在交通非常便利,于是有许多假冒的“活佛”等便又到汉地去活动了,现在汉人中也渐渐出现有人开始自封“活佛”,假称已得法王印证等等的事。

若有法师假称已通达“五部大论”,已有不共同的修法功德,已亲自得法王如意宝的开许来传法等等,这样借佛法、圣者等殊胜对境来打妄语,罪过远远比一般的对境要严重得多。

修法是遣除烦恼、获得功德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手段,而闻思又是修法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闻思的内容并非外道的法,或是与修法毫无关系的世间法。就象闻思戒律之后便可作为顺利修法的助缘。我们应观察自己有没有修法的功德?有没有闻思的功德?若这也没有,则有没有清净持戒的功德?若连这也没有,则相续中有没有对三宝坚固的皈依心?过不了几年大家陆陆续续还是要回到汉地去,到那时候怎么去向父老乡亲交待?若不好好修学,到时便很容易为了挽救自己的脸面而去犯下说上人法的过失。

有人认为自己虽然闻思修功德不具足,但对上师有着不共同的信心。这种想法显然自相矛盾,首先对上师的信心与闻思修的功德是相辅相成,而不是截然分开的,若对上师有信心,则肯定能获得上师相应的功德,有一份信心,则必有一份收获;其次,对上师的信心也不是虚无缥缈之物,而是自己能实实在在的感受到的东西,若有信心,以这善根习气,则会经常梦到上师并听取上师的传法、开示,获得上师的各种加持。退一步说,若信心尚不足以梦见上师,则至少白天会时时以崇敬、皈依之心忆念着上师,若连这些征相也没出现,则妄说自己对上师具足信心,无疑是又违犯了说上人法的根本或支分的学处。

二、发心、发心分为想、发心。

㈠、想:于基想无误。即对上述基的对境和所说义的条件确认无误。

㈡、发心:即以欺诳他人为自己谋取利益为目的,明知没有上人法的功德而偏偏妄说自己有此功德,且此发心从加行到究竟不间断。若妄说他人有上人法功德,则犯支分罪。若因增上慢(因错认为自己已有殊胜的功德而生起的傲慢),实无功德,而自确认为已有除五盖等的上人法功德,则虽具足加行、究竟,仍不犯根本罪。

三、加行。说上人法的加行需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㈠、自己说:此上人法内容为自己所说,而非他人所说。若委派他人说,自己得支分罪。他人若明知是妄语而仍宣说,他人便得支分罪,若不知不犯。

㈡、自己口说:当他人面口说或在打电话时口说。若以手势、写信来表示,《四分律》中说犯根本罪,《律上分》中说犯支分罪。若默许(如被他人问及是否是阿罗汉时,沉默不言),犯支分罪。

㈢、与自己相关之语:即表明自己获得遣除五盖等的功德。若妄说经堂中有阿罗汉,得支分罪,进而说“这阿罗汉就是我”时,则犯根本罪。又如悄悄对某人妄说:“我这次闭关时,见到了格萨尔王护法,只对你一人透露一下,不要对别人说。”这也犯根本罪。

㈣、无错说:即心中所想与口中所说一致,如果心里想表明自己是八地菩萨,而口中说为一地菩萨,或心中想说阿罗汉,而口中说是三果阿那含,则不犯根本罪,而犯支分罪。

㈤、言语明显:口中直接、明显地说出。若戏笑说,梦中说,不犯;间接说犯支分罪;快速说而他人未听清,《律上分》中说犯支分罪,《四分律》中说不犯。

四、究竟。

即他人理解自己所说之义。若他人因语言障碍而不理解所说之义,则得发心、加行所得的罪业。若他人不明白具体遣除五盖、阿罗汉、菩萨等的意义,但知道对方在说上人法,则对方同样犯根本罪。又如通过打卦、暗示自己有神通等方便,对人妄说以后有大灾难,只有皈依我、供养我才能避免之类,不管他人相信与否,只要听懂了你的意思,便已犯根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