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张茜 | 日期: 2019-05-04 | 浏览量: 3129 |
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已成为我国一大社会问题。究其原因,除了医疗制度、法律制度不健全外,医务人员医德的缺失,患方及社会大众对医务人员缺乏理解与宽容,也是引起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因素。本文从大乘佛教慈悲观和因果观的角度,探讨佛教观念对改善我国医患关系的启示。 关键词 :医患关系;佛教;慈悲;因果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在我国传统的医患关系中,医生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他们救助病苦,捍卫生命,被施救的患者往往以感恩的心态对待治疗自己的医生。然而,近年来我国的医患关系趋于紧张。一方面,患者对医疗费用增长的质疑增多,对医生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抱怨不断;另一方面,医生承受着繁重的诊疗工作和压力,诊疗时更多地考虑如何降低医疗风险以避免医疗纠纷。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报告》显示, 2002 年到 2012 年,全国医疗纠纷案件在 10 年间增长了 10 倍。以广东省为例, 2015 年广东医调委全年累计接到医患纠纷案件 2470 件,应急现场处理 “ 医闹 ” 案件 272 件。从 “ 医闹 ” 形式上看,有 160 件为聚众围攻医院, 64 件为拉横幅、烧纸钱、拒绝移尸, 48 件为威胁、谩骂医务人员。全国范围内医疗纠纷数量常年居高不下,医患矛盾已成为当代中国的一大社会问题。 01 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1.1 内在原因 1.1.1 医方因素 存在明显的自我保护意识。在诊疗过程中,大部分医生首先考虑的问题是如何降低医疗风险,避免医疗纠纷。医生为了将医疗风险降到最低,采取了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行为,导致患者经济负担加重,使医患关系恶化。 医德医风较差。现行的医学院校教育主要侧重于医学技能教育,人文道德教育明显不足,导致一些医务人员道德水平偏低。部分医务人员对患者缺乏耐心和同情心,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较差。 技术水平有限。部分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欠佳,对一些药物的应用指征、方法、禁忌症及配伍禁忌等不熟悉,导致误治的严重后果,引起医疗纠纷。 1.1.2 患方因素 维权意识强烈。随着我国法律的普及以及社会舆论的影响,人们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在就医过程中,对医院或者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不满,他们就会以投诉、报案、甚至医闹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对医疗效果期望过高但医学知识缺乏。虽然现代医学发展迅速,但是医学仍然有其局限性,对于很多疾病的治疗效果并不理想。有些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了解不足,对医疗效果抱有很高的期望,认为只要进了医院,经过一系列的诊治,就一定能够治愈疾病,而这却超出了现今医学水平所能够达到的范畴。当患者付出了高额的医疗费用,而又达不到期望的治疗效果时,就会迁怒于医务人员,造成医患关系紧张。 1.1.3 医患之间关系因素 医患之间缺乏信任。引起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医患之间缺乏相互信任。患者就诊时不相信甚至排斥医务人员,时刻防范医生。同时,一些医务人员也对患者存有防范之心,并采取一些自我保护措施,如不愿意甚至拒绝为疑难患者诊治,选择放弃高风险手术,以防手术失败产生医疗纠纷等。 医患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一些医务人员把诊治疾病放在第一位,忽视了与患者情感上的沟通,造成患者的误解。 1.2 外部原因 1.2.1 医疗制度缺陷 医疗卫生公益性质淡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造成我国公众“看病难、看病贵”。 1.2.2 法制因素 医患关系的法制建设比较滞后,处理医患纠纷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导致医疗纠纷事件难以及时遏制。 1.2.3 社会舆论导向片面 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倾向于同情弱势群体,对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宣传较多,而对医务人员奉献精神的报道较少,使公众对医务人员失去信心。 02 大乘佛教对改善医患关系现状的启示 2.1 大乘佛教慈悲观 慈爱众生并给予其快乐,称为慈;同感其苦,怜悯众生,并拔除其痛苦,称为悲。龙猛菩萨在《大智度论》中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 2.1.1 慈悲观在医方之体现 将患者视为亲人般慈爱。具有慈悲心的医务人员,会将所有的患者当作自己的亲人一般,对他们奉献自己的爱心,正如药王孙思邈在《大医精诚》中所言:“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 当医生具有慈悲心时,会以患者的利益为重,积极与其沟通,考虑患者的实际需求及经济状况,采用最合适的诊疗方式,并以亲切和蔼的态度对待患者。 怜悯患者的病苦,提高医术和责任心。具有慈悲心的医务人员,会对患者的病苦感同身受,因悲悯其痛苦而精研医术,并对患者认真负责,从而减少误诊误治及医疗事故等。 将患者利益置于首位。《华严经》云:“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具有慈悲心的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首先考虑的是患者的利益,怎样更好地救治患者的疾病,而不是将自我利益放在首位,极力避免给自己增加工作量或医疗纠纷。 2.1.2 慈悲观在患方之体现 换位思考,体谅医务人员。患者具有慈悲心时,会体谅医务人员的难处,尽力配合诊疗工作,从而减少医生对引发医疗纠纷的担心,也为减少过度诊疗,提高诊疗效率,降低医疗成本提供了空间。 以宽容态度处理医疗纠纷。出现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时,具有慈悲之心的患者,会以包容的心态对待医务人员,采取理性的方式解决纠纷,而非过度索赔或“医闹”。 2.1.3 慈悲观在其他人员之体现 有利于健全医疗制度和法律制度。当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具有慈悲心时,会积极为大众利益而工作,从而促进我国医疗制度和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完善。 社会舆论正面引导。媒体工作人员具有慈悲心时,大众舆论和媒体宣传会更加公正客观,更多地对医务人员的辛勤工作予以肯定,使医患双方增进理解。 2.2 佛教因果观 佛教认为,一切事物皆从因缘而生,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涅槃经》云:“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轮回不失”,做善事会有善报,做恶事会有恶报。 2.2.1 因果观在医方之体现 对善行具有欢喜心,积极为患者服务。当医务人员懂得因果不虚、善恶有报的道理时,自然会对善行生起欢喜心。在医护工作中,则体现为尽心尽力解除患者的疾苦,对救治患者满怀热忱,不易生厌烦心。 对恶行具有远离心,拒绝不正当谋利。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滥开药物或过度检查等,属于佛教“不与取”的恶业,懂得因果的医务人员会自觉远离此类恶业,从而也会更加平等地对待经济状况不佳的患者。 2.2.2 因果观在患方之体现 对患病原因有所反省,摆正心态。疾病的来源,按照藏医续部的说法,众生无始以来由贪、嗔、痴,产生了风、胆、涎三种根本病。如《大智度论》云:“般若波罗蜜能除八万四千病……淫欲病分二万一千,嗔恚病分二万一千,愚痴病分二万一千,等分病分二万一千。”任何一个病的消失,都要观待远、近两种因缘。远因是过去世中以贪、嗔、痴所造的业,近因是季节时令、饮食起居、情志等不调。因此,现代医学对很多疾病的治疗效果并不理想。当患者及家属明白这个道理后,便会适当降低对诊疗效果的预期,甚至在出现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时也能从因果的角度反求诸己,而不是一味埋怨医务人员,甚至做出打骂医务人员的恶行。 结语 推行大乘佛教慈悲观和因果观的教育,有助于改善医德医风,提高患方及社会大众对医务人员的体谅和包容程度,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效率,降低医疗成本,使我国医患关系趋于和谐。 - END - 注:原文标题为《浅谈大乘佛教对改善我国医患关系现状的启示》,内容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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