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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往往是因为“我”的角度——浅谈大乘佛教对改善医患关系的启示
来源: 张茜 日期: 2019-05-04 浏览量: 3129

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已成为我国一大社会问题。究其原因,除了医疗制度、法律制度不健全外,医务人员医德的缺失,患方及社会大众对医务人员缺乏理解与宽容,也是引起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因素。本文从大乘佛教慈悲观和因果观的角度,探讨佛教观念对改善我国医患关系的启示。

关键词 :医患关系;佛教;慈悲;因果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在我国传统的医患关系中,医生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他们救助病苦,捍卫生命,被施救的患者往往以感恩的心态对待治疗自己的医生。然而,近年来我国的医患关系趋于紧张。一方面,患者对医疗费用增长的质疑增多,对医生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抱怨不断;另一方面,医生承受着繁重的诊疗工作和压力,诊疗时更多地考虑如何降低医疗风险以避免医疗纠纷。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报告》显示, 2002 年到 2012 年,全国医疗纠纷案件在 10 年间增长了 10 倍。以广东省为例, 2015 年广东医调委全年累计接到医患纠纷案件 2470 件,应急现场处理 医闹 案件 272 件。从 医闹 形式上看,有 160 件为聚众围攻医院, 64 件为拉横幅、烧纸钱、拒绝移尸, 48 件为威胁、谩骂医务人员。全国范围内医疗纠纷数量常年居高不下,医患矛盾已成为当代中国的一大社会问题。

01 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1.1 内在原因

1.1.1 医方因素

存在明显的自我保护意识。在诊疗过程中,大部分医生首先考虑的问题是如何降低医疗风险,避免医疗纠纷。医生为了将医疗风险降到最低,采取了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行为,导致患者经济负担加重,使医患关系恶化。

医德医风较差。现行的医学院校教育主要侧重于医学技能教育,人文道德教育明显不足,导致一些医务人员道德水平偏低。部分医务人员对患者缺乏耐心和同情心,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较差。

技术水平有限。部分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欠佳,对一些药物的应用指征、方法、禁忌症及配伍禁忌等不熟悉,导致误治的严重后果,引起医疗纠纷。

1.1.2 患方因素

维权意识强烈。随着我国法律的普及以及社会舆论的影响,人们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在就医过程中,对医院或者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不满,他们就会以投诉、报案、甚至医闹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对医疗效果期望过高但医学知识缺乏。虽然现代医学发展迅速,但是医学仍然有其局限性,对于很多疾病的治疗效果并不理想。有些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了解不足,对医疗效果抱有很高的期望,认为只要进了医院,经过一系列的诊治,就一定能够治愈疾病,而这却超出了现今医学水平所能够达到的范畴。当患者付出了高额的医疗费用,而又达不到期望的治疗效果时,就会迁怒于医务人员,造成医患关系紧张。

1.1.3 医患之间关系因素

医患之间缺乏信任。引起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医患之间缺乏相互信任。患者就诊时不相信甚至排斥医务人员,时刻防范医生。同时,一些医务人员也对患者存有防范之心,并采取一些自我保护措施,如不愿意甚至拒绝为疑难患者诊治,选择放弃高风险手术,以防手术失败产生医疗纠纷等。

医患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一些医务人员把诊治疾病放在第一位,忽视了与患者情感上的沟通,造成患者的误解。

1.2 外部原因

1.2.1 医疗制度缺陷

医疗卫生公益性质淡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造成我国公众“看病难、看病贵”。

1.2.2 法制因素

医患关系的法制建设比较滞后,处理医患纠纷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导致医疗纠纷事件难以及时遏制。

1.2.3 社会舆论导向片面

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倾向于同情弱势群体,对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宣传较多,而对医务人员奉献精神的报道较少,使公众对医务人员失去信心。

02 大乘佛教对改善医患关系现状的启示

2.1 大乘佛教慈悲观

慈爱众生并给予其快乐,称为慈;同感其苦,怜悯众生,并拔除其痛苦,称为悲。龙猛菩萨在《大智度论》中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

2.1.1 慈悲观在医方之体现

将患者视为亲人般慈爱。具有慈悲心的医务人员,会将所有的患者当作自己的亲人一般,对他们奉献自己的爱心,正如药王孙思邈在《大医精诚》中所言:“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 当医生具有慈悲心时,会以患者的利益为重,积极与其沟通,考虑患者的实际需求及经济状况,采用最合适的诊疗方式,并以亲切和蔼的态度对待患者。

怜悯患者的病苦,提高医术和责任心。具有慈悲心的医务人员,会对患者的病苦感同身受,因悲悯其痛苦而精研医术,并对患者认真负责,从而减少误诊误治及医疗事故等。

将患者利益置于首位。《华严经》云:“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具有慈悲心的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首先考虑的是患者的利益,怎样更好地救治患者的疾病,而不是将自我利益放在首位,极力避免给自己增加工作量或医疗纠纷。

2.1.2 慈悲观在患方之体现

换位思考,体谅医务人员。患者具有慈悲心时,会体谅医务人员的难处,尽力配合诊疗工作,从而减少医生对引发医疗纠纷的担心,也为减少过度诊疗,提高诊疗效率,降低医疗成本提供了空间。

以宽容态度处理医疗纠纷。出现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时,具有慈悲之心的患者,会以包容的心态对待医务人员,采取理性的方式解决纠纷,而非过度索赔或“医闹”。

2.1.3 慈悲观在其他人员之体现

有利于健全医疗制度和法律制度。当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具有慈悲心时,会积极为大众利益而工作,从而促进我国医疗制度和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完善。

社会舆论正面引导。媒体工作人员具有慈悲心时,大众舆论和媒体宣传会更加公正客观,更多地对医务人员的辛勤工作予以肯定,使医患双方增进理解。

2.2 佛教因果观

佛教认为,一切事物皆从因缘而生,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涅槃经》云:“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轮回不失”,做善事会有善报,做恶事会有恶报。

2.2.1 因果观在医方之体现

对善行具有欢喜心,积极为患者服务。当医务人员懂得因果不虚、善恶有报的道理时,自然会对善行生起欢喜心。在医护工作中,则体现为尽心尽力解除患者的疾苦,对救治患者满怀热忱,不易生厌烦心。

对恶行具有远离心,拒绝不正当谋利。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滥开药物或过度检查等,属于佛教“不与取”的恶业,懂得因果的医务人员会自觉远离此类恶业,从而也会更加平等地对待经济状况不佳的患者。

2.2.2 因果观在患方之体现

对患病原因有所反省,摆正心态。疾病的来源,按照藏医续部的说法,众生无始以来由贪、嗔、痴,产生了风、胆、涎三种根本病。如《大智度论》云:“般若波罗蜜能除八万四千病……淫欲病分二万一千,嗔恚病分二万一千,愚痴病分二万一千,等分病分二万一千。”任何一个病的消失,都要观待远、近两种因缘。远因是过去世中以贪、嗔、痴所造的业,近因是季节时令、饮食起居、情志等不调。因此,现代医学对很多疾病的治疗效果并不理想。当患者及家属明白这个道理后,便会适当降低对诊疗效果的预期,甚至在出现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时也能从因果的角度反求诸己,而不是一味埋怨医务人员,甚至做出打骂医务人员的恶行。

结语

推行大乘佛教慈悲观和因果观的教育,有助于改善医德医风,提高患方及社会大众对医务人员的体谅和包容程度,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效率,降低医疗成本,使我国医患关系趋于和谐。

- END -

注:原文标题为《浅谈大乘佛教对改善我国医患关系现状的启示》,内容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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