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显示学习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
第二者。如是欲求成佛犹非满足,应须进趣成佛方便。又此方便须无错谬,于错谬道任何励力终不生果,如欲构乳而扯牛角。若虽不错,然不圆满,纵多励力亦不生果,犹如种子及水土等,随缺一缘亦不生芽。故如《修次中篇》云:“若于错因殷重修习,虽极长时终不能获所欲得果,譬如从角而构牛乳。若不修行一切因者,亦不生果,如种子等随缺一缘,亦不发生芽等果故。故欲得果,当依无错一切因缘。”若尔,何为圆满无错因缘耶?如《毗卢遮那现证菩提经》云:“秘密主,一切种智者,从大悲根本生,从菩提心因生,以诸方便而至究竟。”其中大悲如前已说,菩提心者谓世俗、胜义二菩提心,方便者谓施等圆满,是莲花戒大师所说。
支那堪布等于如此道颠倒分别,有作是云:“凡是分别,况恶分别,即善分别亦能系缚生死,其所得果不出生死。金索、绳索皆是系缚,黑白二云俱障虚空,黑白狗咬皆生痛苦,是故惟有无分别住是成佛道。其施戒等,为未能修如是了义愚夫而说,若已获得如是了义更修彼行,如王为农、得象求迹。”和尚于此引八十种赞叹无分别经根据成立。
此说一切方便之品,皆非真实成佛之道,毁谤世俗,破佛教之心藏,破观察慧思择无我真实义故,故亦远离胜义道理。任何胜进终惟摄于奢摩他品。于此住心执为胜道,是倒见中最下品者。莲花戒大菩萨以净教理已善破除,弘扬如来所爱善道。然由圣教将近隐没,能以了义无垢教理判决正道圆满扼要诸善士夫亦尽灭亡,又诸有情多是薄福,虽于正法略有信仰,然其慧力最极羸劣,故现仍有轻毁行品持戒等事,于修道时弃舍此等,宛如和尚所教而修。又有一类除毁谤方便而外 [1] ,见解道理许和尚说而为善哉。又有余者弃舍观慧全不思惟,意许和尚修法为善。
此等之道,全未接近修空方所。纵许修空,然若说云“已得无倒空性之义、无谬修习有修证者,惟当修空,不当更修世俗行品,或说行品不须执为中心多门修习”,亦与一切圣教相违,惟是违越正理之道。
以诸大乘人所应成办,是为无住大般涅槃。其能不住生死者,是由觉悟真实义慧,依胜义道次甚深之道,智慧资粮智慧支分之所成办故。不住寂静般涅槃者,是由了悟尽所有慧,俗谛道次广大之道,福德资粮方便支分之所成办故。如《秘密不可思议经》云:“智慧资粮者,谓能断除一切烦恼;福德资粮者,谓能长养一切有情。世尊,以是因缘,菩萨摩诃萨当勤修习福智资粮。”《圣虚空库经》云:“由慧智故,而能遍舍一切烦恼;由方便智故,而能不舍一切有情。”《圣解深密经》云:“我终不说一向弃背利益众生事者,一向弃背发起诸行所作者,能得无上正等菩提。”《无垢称经》云:“何为菩萨系缚解脱?若无方便摄取三有,是为菩萨系缚;若以方便趣向三有,是为解脱。若无智慧摄取三有,是为菩萨系缚,若以智慧趣向三有,是为解脱。方便未摄慧为系缚,方便所摄慧为解脱;慧所未摄方便为缚,慧摄方便是为解脱。”如是广说。是故欲得佛果,于修道时须依方便、智慧二分,离则不成。《伽耶经》云:“诸菩萨道略有二种。何等为二?谓方便、智慧。”《祥胜初品》云:“般若波罗蜜多者是母,善巧方便者是父。”《迦叶请问经》云:“迦叶,譬如大臣所保国王,则能成办一切所作。如是菩萨所有智慧,若由方便之所摄持,能作一切诸佛事业。”
故当修习完具施等一切方便、具一切种最胜空性,仅以单空,于大乘道全无进趣。《宝顶经》云:“应披慈甲住大悲处,引发具一切种最胜空性而修静虑。何等名为具一切种最胜空性耶?谓不离布施,不离持戒,不离忍辱,不离精进,不离静虑,不离智慧,不离方便。”如经广说。《上续论》中释此义云:“此诸能画者,谓施戒忍等。具一切种胜,空性为王像。”谓如有一善能画首不善画余,有知画手不知余等,集多画师画一王像,若缺一师亦不圆满。国王像者譬如空性,诸画师者譬如施等,施等方便若有缺少,则同缺头残手等像。
又若执谓惟应修空余不应修,世尊亲为敌者而善破斥。谓若果尔,则菩萨时多劫行施、护尸罗等,悉成坏慧、未解了义。《摄研经》云:“弥勒,若诸菩萨为欲成办正等菩提,修行六种波罗蜜多,然诸愚人作如是说‘菩萨惟应修学般若波罗蜜多,何须诸余波罗蜜多’,此是思惟破坏诸余波罗蜜多。无能胜,此作何思?前为迦希王时,为救鸽故自肉施鹰,岂慧坏耶?弥勒白言:不也,世尊。世尊告曰:弥勒,我昔修行菩萨行时,修集六种波罗蜜多相应善根,是诸善根有损我耶?弥勒白言:不也,世尊。世尊告曰:无能胜,汝亦曾于六十劫中正修布施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尸罗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忍辱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精进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静虑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般若波罗蜜多。彼诸愚人作如是说‘惟以一法而证菩提,谓以空法’,此等未能清净诸行。”故若说云“有空解者不须励力修方便分”,是谤大师昔本生事为是未解了义之时。
设作是念:由种种门修施等行,是未获得坚固空解,若有空解即此便足。
是大邪见。此若是实,则已获得无分别智、证胜义谛大地菩萨,及诸特于无分别智获得自在八地菩萨不须修行,然此非理。
《十地经》说:“于十地中,虽各各地于施等行别别增上,然于余行非不修行。”故一一地中说皆修六度或修十度,此等经义,无能胜尊、龙猛、无著皆如是释,定不可作余义解故。
特八地位灭尽一切烦恼、安住寂灭一切戏论胜义之时,诸佛于彼作是劝云:“惟此空解,不能成佛,声闻、独觉亦皆得此无分别故。当观我身及智、土等此无量德,我之力等汝亦非有,故当精进。又当思惟,未能静寂诸有情类种种烦恼之所逼恼,亦复不应弃舍此忍。”尚须修学菩萨诸行,得少三昧便生喜足,弃舍余德,诚为智者所轻笑处。如《十地经》云:“佛子,若有菩萨安住菩萨此不动地,诸佛世尊于此安住法门之流、发宿愿力,为令善修如来智慧,作是教言:善男子,善哉善哉,当随证悟一切佛法,此虽亦是胜义法忍,然汝尚无我之十力及无畏等圆满佛法。为遍求此圆满佛法故,当发精进,亦不应舍此法忍门。善男子,汝虽得此静寂解脱,当思此诸异生凡夫未能静寂,起种种惑,种种损恼。又善男子,当念宿愿、饶益有情、不可思议智慧之门。又善男子,此乃诸法法性,随诸如来出不出世,然此法界恒常安住。谓一切法空性,一切法不可得性,非以此故差别如来,一切声闻、独觉亦皆得此无分别法性。又善男子,当观我身无有限量——无量智慧、无量佛土、无量成办智、无量光明轮、无量清净音声,汝亦当如是修。”《十地经》又说:“譬如大船入大海已,顺风所吹一日进程,未入海前励力牵行,纵经百年亦不能进。如是已至八地不待策励,须臾进趣一切智道,若未得入此地之前,纵经亿劫励力修道,亦不能办。”故若唱言有速疾道,不须修学菩萨行者,是自诳自。
设谓非说不须施等,然即于此无所思中完具施等,不着所施、能施、施物,具无缘施,如是余度亦悉具足,经中亦说一一度中摄六六故。
若仅由此便为完足,则诸外道心一境性奢摩他中,亦当具足一切波罗蜜多,于住定时亦无如是执著故。特如前说声闻、独觉于诸法性无分别时,应成大乘,具足一切菩萨行故。若因经说一一度中摄六六度,便以为足,若尔供献曼陀罗中“具牛粪水即是施”等文,亦说具六,惟应修此。故见摄行、方便摄慧者,譬如慈母丧失爱子,忧恼所逼,与诸余人言说等时,任起何心,忧恼势力虽未暂舍,然非一切心皆是忧心。如是解空性慧若势猛利,则于布施、礼拜、旋绕、念诵等时,缘此诸心虽非空解,然与空解势力俱转,实无相违。如初修时,若菩提心猛势为先,入空定时,其菩提心虽非现有,此力摄持亦无相违。故于如此名无缘施,若全无舍心则不能施,如是于余亦当了知。方便、智慧不离之理,当知亦尔。
又经宣说福资粮果,为生死中身及受用、长寿等事,亦莫误解。若离智慧善权方便,虽则如是,若由此摄持,亦是解脱一切智因。如《宝鬘论》云:“大王总色身,从福资粮生。”教证无边。又汝有时说一切恶行、一切烦恼恶趣之因,皆能变为成佛之因,有时又说施戒等善增上生因是生死因,非菩提因,应当令心正住而说。
又如经说:“著施等六,是为魔业。”《三蕴经》说:“堕所缘故而行布施,由戒胜取守护戒等,如是一切皆悉忏悔。”《梵问经》云:“尽其所有一切观择,皆是分别。无分别者,即是菩提。”
于此等义亦莫误解。初经义者,谓于二我颠倒执著,所起施等未清净故,说为魔业,非说施等皆是魔业。若不尔者,六度俱说静虑、般若,亦当许为是诸魔业。
第二经义,亦于颠倒执着所起未清净者作如是说,非说不应修习施等。若不尔者,说堕所缘而行布施,则不须说堕所缘故,理应总云行施当悔,然未作如是说故。《修次下编》如是回答,理最切要。若倒解此,则一切行品皆为补特伽罗或法我相执,许为有相故。
又若舍心念舍此物,及防护心防此恶行,如是等类诸善分别,一切皆是执着三轮法我执者,则诸已得法无我见,于一切种理应断除,如瞋、慢等不应习近。
又诸分别念此为此,一切皆是分别三轮法我执者,则思知识所有功德及思暇满、死没无常、诸恶趣苦、净修皈依、从如此业起如是果、大慈大悲及菩提心、修学行心所有学处,一切皆思“此者为此、此从此生、此中有此功德过患”而引定解,如于此等增长定解,当是渐增诸法我执,又法无我增长定解,此道定解渐趣微劣,行见二品违如寒热,故于二品全无发生猛利恒常定解之处。
故如果位安立法身为所应得,及立色身为所应得,二无相违,于如是道时,二我相执所缘之事虽微尘许戏论永离引发定解,及于此从此生、此中有此功德过失引发定解,二须无违。
此复依赖因位正见抉择二谛之理。故以教理抉择生死涅槃一切诸法,于自本性无少自性,立胜义量;与因果法各各决定无少紊乱,安立因果名言之量。此二互相,况为能损所损,实互为伴。获此定解,其后乃为证二谛义,始得堕入获得诸佛密意数中。
此理于毗钵舍那时,兹当广说。
第三经义,其经文时正是观择生等之时,故说施等真实无生。言分别者,显其惟是分别假立,非说施等不应习近而应弃舍。
是故乃至未成佛前,于此诸行无不学时,故须学习六度等行。此复现在当由至心励力修行,诸能修者策励而修,暂未能者当为愿境,于能修习此等之因,集聚资粮,净治业障,广发大愿,是则不久当能修行。若不如是行,执自不知及不能行,谓于此等不须学者,自害害他,亦是隐灭圣教因缘,故不应尔。
《集经论》云:“观察无为厌有为善,是为魔业。知菩提道而不寻求波罗蜜多道,是为魔业。”又云:“若诸菩萨离善方便,不应勤修甚深法性。”《不可思议秘密经》云:“善男子,如火从因然,无因则灭,如是从所缘境,心乃炽然,若无所缘,心当息灭。此诸善巧方便菩萨,般若波罗蜜多遍清净故,亦能了知息灭所缘,于诸善根不灭所缘,于诸烦恼不生所缘,安立波罗蜜多所缘,亦善观察空性所缘,于一切有情以大悲心亦观所缘。”此中别说无缘有缘,当善分别。
如是烦恼及执相缚当须缓放,学处之索则当紧束。当坏二罪,不当灭坏诸善所作。学处系缚与执相缚,二事非一;护律缓放与我执缚缓放,二亦不同。
一切种智由多因成,仅一一因非为完足。获妙暇身,本当从其种种门中而取坚实。若说一石惊飞百鸟,修道一分不修余者,当知是遮二资粮门不善恶友。
又大小乘亦是修时学不学习无边资粮。曰少分乘及曰小乘,二是异名,少分义者是一分故。
现在劣果饮食等事,尚须众多因缘成办,而于士夫第一胜利欲修成佛,反计一分而为完足,极不应理,果随因行是诸缘起法性尔故。
《悲华》于此密意说云:“少分成少分,一切成一切。”《如来出现经》云:“若诸如来出现于世,非一因缘。何以故?最胜子,诸如来者要以十亿无量正因乃能成办。何等为十?谓以无量福智资粮圆满正因。”乃至广说。《无垢称经》亦云:“诸友伴,如来身者从百福生,从一切善法生,从无量善道生。”如是广说。龙猛菩萨亦云:“若佛色身因,如世间无量,尔时法身因,如何而可量。”
如是方便、智慧以六波罗蜜多总摄修学者,如前所说,是诸密咒与波罗蜜多二所共同。诸大咒典释诸宫殿及中诸尊,尽其所有,一切皆是内心德时,数数说为六波罗蜜多、三十七菩提分、十六空等圆满波罗蜜多道故。故除少数“补特伽罗差别以诸欲尘为正道等”与波罗蜜多所说略有取舍,当知诸余惟是共学。
若以上说而为种子善思惟已,非一分道,于全分道未获定解,则不能知大乘总道。故具慧者当于此发坚固定解,由多门中渐增大乘种性堪能。
第三,解释学习学处次第分二:一、于总大乘学习道理 二、特于金刚乘学习道理
初中分三:一、净修欲学菩萨学处 二、修已受取佛子律仪 三、受已如何学习道理
今初(净修欲学菩萨学处)
律咒二中,若先未受各各律仪,不可听闻所有学处。此不同彼,此诸学处先当善知,净修相续,次乐受者,乃可授予诸律仪故。如《菩萨地》云:“欲受菩萨净戒律仪,先应为说菩萨法藏摩怛履迦,其中所说菩萨学处及犯处相,若慧观察自思择已至心爱乐,非为他劝,非为胜他,当知是名坚固菩萨,堪受菩萨净戒律仪。如受戒法,彼亦应受,亦应授彼。”故先了知诸所学处,为作意境。若于学处至心爱乐,修欲学已,次受律仪则极坚固,是善方便。此及下文二处宣说,文恐太繁,当于后释。
(二、修已受取佛子律仪)
第二者,初当如何正受道理,受已无间于根本罪及恶作罪防护道理,设有毁犯还出道理,《戒品释》中已广抉择。未受律仪,定须先阅,如彼当知。
第三(受已如何学习道理)分三:一、何所学处 二、其中能摄诸学道理 三、于此如何学习次第
今初(何所学处)
若广差别虽无边际,随类略摄,于六度中尽摄菩萨诸应学事,故六度者,摄菩萨道一切扼要大嗢柁南。四摄亦即于其中:摄施易知;爱语者,是依六度教诫所化;利行者,是安立他于所教义;同事者,是自亦同所化行故。又二资粮及三学等,亦摄菩萨一切正道,然如六度所引解了,诸余能摄则不能尔,故以六度为能摄事最为第一。
第二(其中能摄诸学道理)分二:一、正义数量决定 二、兼说次第决定
今初(正义数量决定)
佛薄伽梵略说六度总嗢柁南,最胜绍尊如佛密意而为开解,解释如是重要因相,令发定智,即此数量决定道理。若于此理获胜定解,则执六度修持为胜教授故,当得定解。
其中分六。
观待增上生,数决定者。
谓圆满菩提广大行者,必须转经无量生世。此复进道若无圆满德相之身,如现在身略有少相,纵勤修行实难增进,故须身德一切圆满。
又须具足所受用财、能受用身、同受用伴、凡所作业悉能成办四种圆满。又此盛事亦多变为烦恼之缘,故须不随烦恼力转。此犹非足,尚须对于诸取舍处,能善分辨、无倒进止。若不尔者,犹如竹蕉结子便枯,骡孕自死,即彼盛事而为害故。若有智慧,知是往昔妙业之果,更勤修因令渐增长。若无智慧,受尽先果而不增新,后苦起首。
故于余生感六盛事,非为无因、不平等因,其随顺因定为六度。故于现法,当修当习当多修习六到彼岸,以殊胜因能感如是殊胜果故。此是现前增上生果。身圆满等究竟增上生者,惟佛地有。如《庄严经论》云:“受用身眷作,圆满增上生,恒不随惑转,诸事无颠倒。”
以如是身学菩萨行,菩萨惟有二所作事,谓正引发自利利他,是故观待引发二利,数决定者。
其修利他,先须以财而作饶益。此若损恼有情而施,亦无所济,善遮损他及所依事,利他极大,故须尸罗。若不能忍他作怨害,报一报二,戒难清净,故戒究竟,须耐怨害忍。由不报复,能免众多他所造罪,他若信乐堪令行善,故是最大利他。
自利者,谓以慧力得解脱乐。若心散乱不能得此,故须静虑令心住定,堪能如欲安住所缘。有懈怠者不能生此,故须昼夜发勤精进,无有劳倦。此即彼等一切根本。故修二利,六度决定。如云:“勤行利有情,修舍不害忍,住脱及根本,一切自利行。”此中利他非一切种。言住脱者,心住所缘是静虑行迹,解脱生死是慧行迹。若辨此二,则于寂止不致误为毗钵舍那。如是自许甚深持心,亦仅是此静虑一分,故于六度圆满之体,当求定解。
观待引发圆满一切利他,数决定者。
先以财舍除其匮乏,次于有情不为损恼,且忍怨害,于助他事发起精进而无厌离,依于静虑以神通等引摄其意,若成法器,次依智慧善说断疑,令解脱故,六度决定。如云:“不贪及不害,耐怨事无厌,引摄善说故,利他即自利。”此二颂说修自他利不可不依六度,若于引发自他利理获得定解,则能殷重修习六度。
观待能摄一切大乘,数决定者。
谓已得财位无所贪著,及于未得不希求故,于诸财位能不顾恋;有此则能守护学处,受戒敬戒;依情非情所生众苦,能堪忍故不起厌患;修善所作勇悍无厌;修奢摩他无分别瑜伽;及毗钵舍那无分别瑜伽。以此六事摄尽一切能趣大乘,此由六度次第引发,无须更多。如云:“不乐著受用,极敬二无厌,无分别瑜伽,诸大乘惟此。”由是因缘,欲入大乘弃舍六度,实为相违。
依一切种道或方便,数决定者。
谓于已得境界受用无贪欲道或方便者,谓行惠施,由修能舍离彼贪故。诸未得境为得彼故功用散乱,防护方便,谓持净戒,由能安住苾刍律仪,一切事业边际散乱悉不生故。不舍有情方便,谓能堪忍,不厌怨害一切苦故。增善方便,谓发精进,由发精进善增长故。净障方便,谓后二度,静虑伏惑,般若能净所知障故。故六度决定。如云:“不贪诸境道,余防为得散,不舍有情增,余二能净障。”
又不随已生欲尘散乱,自在转者,谓无贪施。若先未生预遮灭者,则须尸罗防护无义、非义散乱。恶行有情数多易遇,由此因缘退舍利他,能对治者,谓当修习有力堪忍。净善众多长时修作令增长者,要由思惟此胜利等,发起恒常猛利勇进。暂伏烦恼,须修静虑。灭烦恼种及所知障,谓须般若。此于六度,能与最大决定知解。
观待三学,数决定者。
戒学自性即是戒度,此要有施,不顾资财,乃能正受,是戒资粮;既正受已,由他骂不报骂等忍耐守护,忍是眷属。静虑心学,般若慧学,精进遍通三学所摄,故六度决定。如云:“依三学增上,佛正说六度,初学摄前三,后二摄后二,一通三分摄。”如是当以何等胜身、圆满何等自他二利、安住何乘、由具几种方便之相、修行何学,能满能摄如是身、利、大乘、方便及诸学者,当知即是六波罗蜜。总摄菩萨一切修要大嗢柁南,乃至未得广大定解,应当思惟。
又初不令超出生死,其因有二,谓贪资财及著家室。能治此者,谓施及戒。设暂出离,不能究竟而复退堕,其因有二,谓由有情邪行众苦、长修善品而生厌离。能治此者,谓忍及进。以耐众苦及他怨害,经无量时犹如一日,善知修习勇悍之法,若多修练发起忍进,则能对治退堕之因,极为扼要。非但修此菩萨诸行,即现在时修诸善行,于少艰辛忍力薄弱,于所修道无大勇悍,以是因缘初入虽多,然于中间能不退者,实不多见,皆由未修忍辱、精进教授所致。又于中间虽未退转,然有二种失坏之因,谓心散乱不住善缘及坏恶慧。对治此者,谓静虑、般若。佛说散心修念诵等无大义故。若于内明法藏之义无简择慧,虽于粗显取舍之处,亦起错误颠倒行故。此依断除所对治品能治增上,数量决定。
依能成办一切佛法根本扼要,数决定者,谓初四度是定资粮,以此四种能成不散静虑度故;依此因缘若修妙观,则能通达真实义故。
随顺成熟有情增上,数决定者,与前所说第三义同。此是圣者无著所许,如狮贤论师所立而说,对于六度引发定解,最为切要。
(二、兼说次第决定)
第二,兼说次第决定分三。
生起次第者:若能布施,于诸资财不顾不贪,则能受戒;若具尸罗善防恶行,则于怨害而能堪忍;若有忍耐不厌难行,退缘微少,能发精进;若能昼夜发勤精进,能发正定,心于善缘堪能安住;若心定者,乃能如实通达真实。
胜劣次第者,前前微劣,后后殊胜。
粗细次第者:前较后者易转易作,故相粗显;后较前者难转难作,各较自前,故为微细。《庄严经论》云:“依前而生后,安住胜劣故,粗显微细故,说如是次第。”
[1]原文“又有一类除不毁谤方便而外”应改为“又有一类除毁谤方便而外”。